桂民海案有些难解之处

發佈時間 : 2016-1-7 23:06:07

以下为来自博讯网的读者评论

中共把桂民海抓回中国大陆,不大可能使其彻底人间蒸发,那么中共迟早总是要提供抓人的法律依据。问题是,“遣返”概念并不适用于桂民海,他是瑞典人,不是中国人,我们假定他也不拥有双重国籍,他在泰国也是合法居留。就算桂民海在泰国触犯了什么法律,那应当也是泰国来管,处罚后,遣返回瑞典,关中共鸟事?莫非泰国已经把自己的司法事物,全盘交给了习近平代管?

根据迄今透露的信息,中共当局并没有指控桂民海在中国大陆边界之内犯了罪,那么桂民海不管做了什么,中共有什么司法管辖权?在香港犯了罪?香港司法独立于大陆,还是有个司法管辖权问题,退一步,事关第三国公民,起码中泰之间要履行正式的引渡程序,而桂民海也有为自己申辩的权利。这与抓捕桂民海在深圳的雇员不同,对他们,中共起码还能编造点犯罪“事实”,所谓在中国土地上“依法”逮捕中国公民。

于是,桂民海之被抓回中国大陆,就是彻头彻尾的非法绑架,并且是涉嫌刑事犯罪的恐怖主义性质的非法绑架。中共为什么要握住这么一个烫手山芋?为了替传说中的习近平丑闻保密?结果难道不是注定了,一旦桂民海重新露面,中共无法无天之土匪形象,将臭遍全球?而丑闻亦将传播得更快更远?

最重要的问题是:瑞典在干什么?对于自己的公民在境外莫名其妙失踪,极有可能被第三国跨越边界非法绑架,居然毫无声息?要求中方给个明确说法,是起码可以并且应当做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