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黨營私論—張三一言

發佈時間 : 2016-2-27 21:56:35

黨,不論古今中外的黨都是“同志”埋堆的組織。

同志就是同志氣、同利益、同意識、同主義者。同志之所以要合群結黨,是為謀取比個人所能爭得的更大的利益;這就是結黨營私。為營私結黨;結黨為營私,古今中外莫能例外:世界沒有為公不為私的黨;這是人性決定的。結黨營私不可惡,可惡的是只准我結黨,不准你結黨,所有利益歸我;共產黨就是如此。 

天下為公的口號只是鼓動人心的理想,是無從實現的理想;不是現實的事物陳述。

有人會質疑,人性也有利他的一面,遵從人性不是會出現為公黨嗎?

人的利他一面的前提是同類相憐(同病相憐),所以,結黨為公,其“公”僅限於同類之公,非其同類被排除在其公之範圍。在一個國家或地方除了同類的人之外,還有更多不同類的人,例如,於白人而言黑人非其同類、於廣東人而言“北佬”非其同類、對漢人而言維藏人非其同類、以工人而言老闆非其同類、以香港本土或港獨而言,大陸人非其同類,大陸的大中華統一膠也不會把港獨視為同類…但是,這些異類都包括在一地一國的“公”之中;在一地一國建立為公之黨,就是要你為非你同類謀取利益,等於要你為非你類人的利益而付出代價。沒有人會這樣做,因為這是反人性的。

就政治歷史和現實總結,大公無私中的公是指擴大了的我。在這個理解下,結黨為公就是為擴大了的我的公。

有人會反質,國際人道慈善組織(甚至愛護動物組織)算是愛及非同類了罷?

那是這些組超政治種族,選擇了人或生物的觀點;這些人的公,包括了所有人類或生物。更重要的是他們“輸送利益”的組織,不是“謀取利益”的政黨。這個世界有超越政治種族的政黨嗎?有“輸送利益”的黨嗎?請千萬不要中共產黨的“為人民服務”迷魂湯之毒。

結黨營私,營私的結黨者可以是君子,可以是小人,可以是普通平民百姓(屁民)。若把這個黨等同現代民主社會的政黨,君子不黨是不現實之談。君子小人都結黨,而且是必定會結黨;至於結黨的君子變成小人,那是另一回事。在自由民主世界,除了像德國禁納粹結黨外,並沒有那個國家明法禁止小人結黨。事實上也不可能,因為君子小人是道德概念,不是法律界定。禁止小人結黨只能由掌握絕對權力者以個人喜惡判定誰是小人才有可行性,共產黨以其利益偏好和政治需要而劃定地富反壞右封資修,剝奪他們的政治權利,不准他們組黨(注意,事實是共產黨不准許所有在大陸的中國組黨,它是唯一的黨),是權力意志取代法律的人治杰作。

最惡毒的是以改變現實的手段謀利。

一般人理解的結黨營私,是在不改變社會現實,在既有社會現實中謀取利益。但是,基於政治性結黨必有黨的“主義”,這個主義可大可小、可重可輕。它大到、嚴重到可以改變現實,從改變政治現實(制度、是非道德標準)中謀取最大化的利益。共產黨改變自由民主制度(其中兼有專制制度)、改變是非道德標準,取代之以極權制度、鬥爭哲學、奴民忠黨道德。共產黨在改變哲學道德中劫奪而擁有全國從中央到小村的政治經濟社會權力、擁有全國財富、擁有全國奴民,共產黨成為曠古未見的獨裁統治者、暴發戶、奴隸主。

同志者一旦結成黨,這個黨所爭的是同志者共同的利益,更壞的是會出現黨頭利益會高於黨的利益和同志共同利益,損害參與者的個人權利與利益;出現結黨損私的事實。出現這一情況時,受損黨徒不可退出黨;或者很難退出黨,退出黨會比留在黨內遭受到更多更大更嚴重的損失或傷害。

共產黨屬於這一類黨。

這是古今中外所有結黨的共同性。

前面說的“古今中外”的“今”出現了例外。這個例外就是民主社會制度下的民主性質的黨。

除了結黨營私共同點之外,例外的現代民主性質政黨與前所有黨有不同點。

黨頭基於權力本性當然會利用黨和手中黨權謀私利,但是,在民主制度制約下、在輿論和民眾監督下,不能把黨變成謀私利工具;黨頭私利不可能損害黨利和其他黨員權利和利益;結黨參黨者若不滿黨或自身利益受損,可以自由退黨,或轉而參加另外的黨或另行結黨;黨員這種作為不會受到甚麼損失。

民主黨也與古今之黨相同,都是謀利之黨。但是,他們只能在討好(收買) 民眾和公平公開利益交換中謀利,不能以打壓強奪,更不能以政權(公權)謀私利。

共產黨不屬於這一類黨。

由於出現互聯網,訊息交流和取得極容易和近於零成本,無黨無領袖而有社會政治運動的事實;這個事實對政黨會產生甚麼影響,尚待將來事實回答。

20160227  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