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古蔺县太平镇政府人员:强拆百姓房屋

發佈時間 : 2016-10-29 23:53:19

暴力拆迁、非法拆迁无时无刻在上演着,暴力拆迁的原因很多,如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个别开发商有恃无恐,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所谓的“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主要原因是相关赔付不合理,国家规定的款项出现私吞现象,或者开发商不能给予合理的条件,导致居民拆迁后可能失去居所,法律明确规定,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强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就在古蔺县太平古镇,国庆大假结束不久,就上演了一场暴力拆迁“大戏”,老百姓房屋瞬间化为废墟,被打不说还被非法拘禁长达24小时!

省吃俭用买房子

说起肖维清、廖玉珍家的房子,可以说是来之不易,肖维清、廖玉珍夫妇没有一长之际,省吃俭用,过着平淡的生活,2008年,古蔺太平镇的居民肖维清、廖玉珍因工作调动,

将住房及周边院坝等空地一并有出售给向光申,周启端夫妇,并于2010年1月19日分别以向光申、周启端名义,申办核发了“古蔺县字第201002129—1号、2号《房屋所有权证》,依法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400余平方米,属于向光申、周 启端合法财产。

其审批获准使用土地四界为:“东抵太平航管站水沟、南抵太平粮管所石坎、西抵廖玉珍和向朝奎共用坝、北自石坎为界,临公用道路”,四界清楚,四节内的院坝石坎,宅基地足可以修四间门市和套房十几套。

政府欺上瞒下 打起了“歪主意”

2013年春,古蔺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和开发商以开发红色旅游为名,决定征用向光申,周启端夫妇的住房及周边空地,政府只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两件建筑面积计算补偿,向光申,周启端夫妇认为:1、支持旅游开发,但在场镇范围内以同等面积,相似地理位置,土地调换;2、不占其它土地,按规划方式自己修建;3、拆房还房,包括土地面积在内,以及其他互惠互利方案解决。

可惜以上条件均遭到拒绝,意欲强得拆除,损害向光申、周启端夫妇的利益。

2015年太平镇人民政府党委负责人与房地产开发商相互勾结,在明知不能审批房地产项目建设,不属于合法征收范围,采取欺骗手段,以棚户区改造为名,对向光申、周启端夫妇住房范围进行征收,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抵达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发展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实施征收,向光申、周启端夫妇的所在地不存在上述需求,也不属于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段,但是太平镇人民政府以盈利为目的给私营开发商输送利益,采取隐瞒手段,以棚户区改造为名组织征收,实际的让房地产开发商修建商品房和商铺出售、牟取利益,古蔺县人民政府不加核实,许可太平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放任了太平镇人民政府的违法行为。

太平镇人民政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向光申、周启端夫妇的合法权益,给向光申、周启端夫妇人身财产造成重大损害。

拆迁背后不仅违法 而且“猫腻”很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2条: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66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根据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等因素,给与补偿安置金额”,条例还规定:“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评估,一般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被拆房屋及其附属状况,如房屋用途,产权归属,面积等”。

《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并且任然要“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而古蔺县太平古镇政府根据只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两件建筑面积计算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公平,所以让向光申、周启端夫妇难以接受。

另外太平镇人民政府明知向光申、周启端夫妇作为被征收的直接对象,应当告知、送达、宣传这一系列的强拆依据,让向光申、周启端夫妇知道为什么要被强拆,非法限制了向光申、周启端夫妇提出的申请复议提出上诉的基本权利,同事太平镇人民政府在征收补偿中,关系好的就搞虚假丈量、少征多补,关系不好的就打压、多征少补,极大地损害了国家利益。

暴力拆迁 老百姓还被打

2016年10月11日,太平镇政府违反了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违反了不准强拆的法律规定,以镇党委书记郭继红、镇长游青峰、副镇长康宁为首组织了政府工作人员上百人、对申诉人房屋进行了暴力强拆,他们分为四组,三个组限制向光申、周启端家人一天(24小时)的人身自由,将向光申、周启端夫妇堵在借助的房内,不准进出,上厕所都控制,另一组开发生提供运输工具和机械设备,非法拆除申诉人房屋及财产,进行毁灭。

除了向光申、周启端夫妇,另外家人周启辉(系古蔺县太平镇供电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都被非法拘禁。

2016年10月11日早晨6:30左右,被公司经理张旭以谈事为由,到了公司办公室时,周启辉到办公室时,太平镇副书记、纪委书记冷剑锋;党政办主任赵敏;罗章庆、李清奇、徐克书三个政府工作人员及驾驶员王洪、太平镇平丰村村民李家润7人已经在太平镇供电有限公司办公室等待周启辉,现将周启辉手机没收,并限制周启辉的人身自由至当天晚上6点左右,期间连上厕所都不准,解小便都是解在矿泉水瓶子里,但是小便就是五六瓶,期间,中午11:25分向110报警两次,至今无人理会,无人立案侦查。

当天晚上6点左右才被以上7个人从公司办公室释放出来,出来后又被太平镇政府指派的民兵钟润海、罗应均、熊盼等几人分别轮流控制周启辉,就连晚上睡觉,都被熊盼和另一民兵站岗值守在周启辉门口一整晚,共计限制周启辉的人身自由一天一晚

被拘禁的向光申、周启端夫妇出来后,不但自己的房子被化为废墟,另外还遭到政府人员的殴打。

太平镇政府这一行为侵犯了向光申、周启端夫妇的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同事也违背了法律强拆的规定,根据【征收条例】,需要强拆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向光申、周启端夫妇至今没收到任何部门的征收强拆决定,也没收到人民法院的任何裁决文书,这足以证明太平镇人民政府违法暴力拆迁,将组织试试的政府领导郭继红、游青峰、康宁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停止侵犯向光申、周启端夫妇的权益,将拆迁的房屋恢复原状。

以上事实,依法治国的今天,太平镇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机关,郭继红、游青峰、康宁作为当地父母官,应当遵纪守法,但为了“面子”工程和利益,严重违背了法律原则,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财产,给向光申、周启端夫妇造成了重大损失。

来源:麻辣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