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2017年2月28日)第十六期(共 367人)(四)

發佈時間 : 2017-2-27 20:16:27

续上,第四部分,共四部分

33/ 判刑3年1个月,2人:赵刘枝、林祖恋

1、赵刘枝:河南省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村维权人士。2015年3月26日,因村支书曹西海长期以来在村里出让土地、国家征地等问题上存在严重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村里群众自发组织到北京告状,赵刘枝也参与了去北京信访。2015年4月10日,赵刘枝被抓走,公检法对赵刘枝用尽手中所有羁押的权力羁押15个月超期审理,直到2016年才已“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1个月。刑期至2018年5月9日。

2、林祖恋:1944年出生,广东省陆丰县人,退伍军人,原广东省汕尾陆丰市乌坎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维权领袖。2011年秋,曾因带领广东省陆丰市乌坎村民抗议土地被非法征用而成功,随在2012年1月和3月被乌坎村民民主高票选举为村党总支书记和乌坎村村委会主任,这一举措成为国内外舆论的关注焦点;2014年林祖恋再次被选举连任;至2016年,因此前长期带领村民维权,追讨前村委会出卖土地,但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正当准备召集村民大会,决定是否再次集会上访之际,遭致了陆丰市当局的严厉打压;2016年6月17日,突然被警方抓捕,并被立即以涉嫌“受贿罪”刑拘;6月21日,在汕尾市当局安排的记者会中,其竟被对外播放“受贿认罪”录像;随后乌坎村村民自发举行了长达80天的抗议游行,要求陆丰市当局无罪释放林祖恋,但始终遭到当局派出的工作组阻挠;2016年 9月 8日,林祖恋被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二罪并罚,最终执行有期徒刑3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目前服刑监狱不明。刑期至2019年7月16日。

34/ 判刑3年,54人:董国芳、柴宝文、成洪蓬、栗太枝、姜力钧、张云泽、孟海霞、夏明礼、珠洛(藏)、韩丽、尹卫和、张选华、程建国、史云香、王艳、徐凤娥、任琳、齐向阳、罗国龙、梁志群、魏振群、李彦才、石丽华、李九江、王美娟、王桃梅、程相奎、洛桑(藏)、洛桑江白嘉措(藏)、阿扎(藏)、屈育吾、屈树吾、张水莲、郭碧珍、王秀珍、何爱云、陈凤、赵月花、蒋欣波、邹稳玉、胡卫荣、雷凤梅、高应品、白塔布那(蒙)、佟连柱(蒙)、徐广东、刘金果、马军利、蔡加粦、庄松坤、李楚卢、陈素转、马慧超、时锦燕

1、董国芳:出生年月不详,吉林省人,吉林省公主岭市双城堡镇西山村村民,假新闻揭露者,上访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09年7月10日,因其住宅的院墙惨遭当地法院强拆,为阻止法院强拆,随与对方来人发生冲突,但当地媒体《新文化报》在无任何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于次日刊发了一篇题为《强拆占道墙,村妇咬伤法官手》的假新闻,该新闻通篇充满对其个人及家人的污蔑和人身攻击,并捏造事实称当时在拆除现场村民放起了鞭炮进行庆祝;此文一出,立即被多家媒体转载,给其全家造成了重大的名誉伤害和损失;事发后,其尽管曾多次向当地长春新文化报社就发布假新闻给其造成严重伤害一事进行投诉和维权,但均遭到无理拒绝;后又逐级上访维权,遍及吉林省各文化管理部门,依然毫无结果;其被迫无奈,于2013年决定前往北京上访。2014年5月,当其在北京上访时,被当地政府强行抓回原籍;5月2日,被吉林省公主岭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15天之后又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3日,被吉林省公主岭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刑期至2017年5月1日。

2、柴宝文:网名“野茉莉走天涯”,曾用网名“合肥泼妇男”。安徽省合肥市民主人权捍卫者。参与过安妮失学事件的维权,被当地国宝威胁流亡在外。庆安枪杀徐纯合案发生后,柴宝文在微博博文表达不满。博文发布不久,微博被封号。2015年5月19日凌晨在安徽合肥被抓,随后被羁押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看守所,5月28日被正式批捕。2015年11月17日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开庭,获刑3年。刑期至2018年5月18日。

3、成洪蓬:出生年月不详,山东省菏泽市人,菏泽市定陶县半堤镇潘寺村村民,基督教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笃信耶稣基督,2014年6月25日,与其他21名基督徒(不含儿童),在当地曹县庄寨镇某地排练赞美诗歌之时,突遭50余名警察和便衣持枪闯入唱诗现场,在无任何证件及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所有人等野蛮抓走关进看守所,并被以“反党邪教”名义刑事拘留十几人,另有部分人被处以行政拘留,造成轰动一时的“曹县教案”;2014年7月23日,大部分人均已获释,唯成洪蓬、赵伟良二人因坚守信仰不受蒙骗、不予签字悔认,仍被继续拘押;2014年8月1日,其被菏泽市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2015年5月27日,其被菏泽市曹县法院以同罪名判刑3年,其不服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7月22日。

4、栗太枝:57岁,河南焦作法轮功学员。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栗太枝多次被骚扰,绑架,被关押在看守所。2014年4月,在法轮功学员郭江涛被抓捕后几天,沁阳国保大队伙同太行派出所警察在栗太枝家抢劫电脑、刻录机各一台,光盘、光盘盒多件。几个月来由于公安、检察院的多次骚扰,栗太枝的身体每况愈下,行走都很困难。2015年9月28日,栗太枝被河南沁阳法院判刑3年。刑期至2017年4月。

5、姜力钧:1966年8月26日出生,辽宁省铁岭市人,又名姜立军,笔名龚存龙,基督教信仰者,民主异议人士、全民和解与社会公正促进工作室负责人。1988年10月,因主编《民声报》、组织中国青年救国会,被当局收容审查88天;1995年11月,因同类政治因素再次被当局收容审查21天;2002年11月,因与陕西的民主异议人士赵常青等人,要求当局重新评价八九民运、释放政治犯、推行政治改革,以及恢复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人身自由等,被北京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并获刑4年。出狱后,继续关注和帮助各地访民等弱势群体的维权问题;2014年3月,积极声援3月23日在黑龙江省建三江被关押和遭遇殴打的四律师事件;5月16日,突然被沈阳警方从家中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予以刑拘;6月24日,被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羁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其在押期间备受残暴酷刑折磨。2016年1月29获悉,姜力钧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7年5月15日。

6、张云泽:1942年1月1日出生,安徽省灵璧县人,安徽省灵璧县灵城实验小学退休教师,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法轮功,自2013年至2014年7月,曾使用翻墙软件下载、印制传单、书籍及音像制品等多次参与传播法轮功真相等活动,随被中共当局关注且被视为“进行邪教宣传活动”;2014年8月26日,被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警方从家中抓走,8月27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2014年9月30日,被灵璧县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同时被关押在安徽省宿州市看守所;2015年5月18日,被安徽省灵璧县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5年8月3日,经安徽省宿州市中级法院二次审判仍被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至2017年8月26日。

7、孟海霞:江苏南通维权者,因遭遇强拆而上访维权,在个体维权屡屡碰壁的情况下,孟海霞女士走了一条与河南老乡贾灵敏一样的路,即在为个人维权的同时,帮助其它受害者,并用自媒体的形式创办了“海霞播报”节目,监督一些喜好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的官员。2014年12月15日,孟海霞和丈夫夏明礼被江苏省如皋市公安(主要参与的是九华镇派出所)抓捕,后移送南通市海安县公安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涉嫌污染环境罪”刑拘、批捕。该案在海安县检察院时,曾因证据不足退侦。在侦查机关没有新的证据情况下,海安县检察院于2015年7月11日(双休日)强行起诉到海安县法院。现被羁押于南通市看守所。2015年12月8日,其案件在江苏省如皋市海安县法院正式开庭,2016年2月5日被海安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各一年六个月,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孟海霞、夏明礼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目前羁押于江苏省南通市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12月14日。

8、夏明礼:孟海霞丈夫,与孟海霞同案。2016年2月5日被海安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各一年六个月,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孟海霞、夏明礼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目前羁押于江苏省南通市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12月14日。

9、珠洛(藏):藏族作家,笔名雪合江,1985年出生,西藏安多桑曲甘加乡卡加村(现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甘加乡卡加村)人。大学时曾因多次撰文,言辞涉及敏感,而被当局监控压制,其文均遭没收。大学毕业后又因勤耕不辍,发表多篇如《自我解脱的勇气》和《为自由,我无悔》等关乎民族命运的藏语著作,而在藏区民众间引起巨大反响与关注。2010年4月6日曾因撰写涉及2008年西藏抗议事件的文章而被当局以涉嫌以“带领西南民院大学藏族学生展开示威活动”、“与境外藏人知识人士保持联系”及“反分裂国家”等罪名抓捕,在遭受1个月的酷刑折磨之后被取保候审;2015年3月曾因发表博文,披露当局警方在3月16日持枪严控青海省同仁县藏族民众,以及3月18日在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对学生进行体罚的事实,随再遭当局打压;2015年3月18日—19日,当与友人前往青海黄南州同仁县时,被当地警方从一酒店强行拘捕,并被羁押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看守所,同年5月5日被正式逮捕;2016年2月17日被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涉及2008年民族分裂运动”、“勾结外国敌对势力”、“在网络上发表破坏社会稳定的文章”等4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不服,提出上诉。据称其被探视权被长期剥夺,并被禁止接受衣物等。刑期至2018年3月18日。

10、韩丽:河北省行唐县人,1968年出生。2007年韩丽因举报行唐县税务局考试作弊而多次上访。2014年6月13日被行唐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6月27日被批捕,7月28日取保候审,2015年11月30日被行唐县公安局逮捕,羁押于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2016年2月5日被石家庄行唐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10月14日。

11、尹卫和:湖南省湘乡市人权捍卫者。尹卫和一直关注农民的生存状况及权益,2012年因发起要求政治改革,推进法制建设的签名,而被指控要炸掉毛泽东的故居,2012年9月4日被湘乡市法院以“爆炸罪、破坏电力设施实施罪”判刑7个月,同年11月24日获释。后来因响应唐荆陵律师的“静思节”活动等指控,2013年9月,被湖南湘乡市警方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名行政拘留20天,同年9月26日,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3年10月被正式批捕,并于同年11月被以“寻衅滋事罪”移送湖南省湘乡市法院审判;后因其案多次延期,2014年10月25日其被取保候审;2015年12月3日又因要求平反六四,传递对六四英灵平反昭雪和反腐败等内容的宣传资料,并在街头举牌等,从而被警方收监转逮捕,被控“煽动群众上访闹事”和“在互联网上歪曲事实”等;2016年3月30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因刑期从2015年12月起计,故刑期至2017年10月12日。目前被羁押于湖南省湘潭市看守所。

12、张选华:1967年出生,四川省宜宾县人,残疾人,强拆土地维权者。2014年1月—3月,曾因宜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政府的规定为由,勒令其前妻配合拆除所谓“违章建筑”,遭到其与其前妻王天芬等人的反对,随遭致地方当局官员的打击报复;2014年3月21日,宜宾县突然出动200多名警力和政府官员等,强行将张选华的139.4平米房屋拆毁,并将王天芬打伤,后王天芬向宜宾市、四川省及北京市多级部门进行投诉,已无任何效果;2015年6月2日,四川省宜宾县当局再次派出50余人携带2台挖掘机前往柏溪镇集体村12组,欲挖掘其及其前妻的宅基地和自留地,随双方发生冲突。张选华为了保护家园、捍卫人权,被迫向挖掘机投掷燃烧瓶,引起燃烧;其随即被警方抓走,并被以涉嫌“放火罪”刑事拘留;2015年6月16日,被宜宾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4月7日,被四川省宜宾县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宜宾县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6月1日。

13、程建国:河北省张家口市人,实名举报人,维权访民。自2007年6月迄今,曾因与村民集体举报所在姚家庄村书记李建胜滥用职权、变相侵占集体资产,而遭贪腐部门及官员严厉打压,多次被绑架、非法拘留,并曾被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以“扰乱社会治安罪”枉判1年5个月;2013年—2014年曾因在美国大使馆门前穿着状衣抛洒传单,高呼“打到贪官,反对腐败;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等口号,而被北京警方抓走,后再次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9个月;2014年12月—2015年4月,曾因长期在京上访并投诉警方违法,而屡遭警方非法绑架、殴打和行政拘留;2015年9月,因向中南海寄信反应诉求,被警方发现和被搜出材料后,随被遣送回家,9月10日被张家口市桥东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9月24日,被正式逮捕;2016年2月4日,被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被羁押于河北省张家口市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9月9日。

14、史云香:1970年出生,辽宁省本溪市人,维权冤民。2006年,曾因当地政府以招商引资为名,破坏耕地建房,并向当地群众骗取投资资金8400万元,其被骗20万元;2009年曾就此多次与其他受害者到区法院请求立案,但遭到拒绝,此后又多次与当地政府协商还款事宜,受到当局刻意打压;2010年6月4日,因和丈夫李泽远等共计8人与区政府协商返款之事,又遭到警方疯狂殴打,事发中,其被警方殴打摔至昏迷,其丈夫李泽远和同乡宋同利亦被殴打造成骨折;后其多次向司法机构申请“伤残鉴定”并要求检察院受理此案,但都被拒绝;之后其被迫进行上访维权;2011年3月,因到北京上访而被本溪市警方遣返和非法拘禁,因再遭殴打致其怀孕流产,其父母报案竟又被警察体罚虐待而被迫住院;同年3月18日,当地警方为包庇违法恶警,故意捏造事实,竟将其夫妻拘留15天;2011年8月,因其对被警方非法拘留一案提起诉讼,至2012年2月2日,其竟被枉法送进辽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劳教2年;2014年8月25日,因其继续到本溪市上访维权,再次被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警方以“解决问题”为由传唤和刑拘,后被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现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8月24日。

15、王艳:51岁,辽宁省辽阳市人,因土地侵权而上访,在马三家劳教一年半,受尽各种虐待酷刑。2014年6月在北京市坐公交车没买一元车票,公交车司机报警,北京警察交给辽阳公安抓捕判刑三年。在辽阳市看守所受虐待酷刑及多次欧打,现已坐轮椅折磨无法行走,目前已在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6月。

16、徐凤娥:60岁,辽宁省本溪市人,因儿子劳动争议案上访,在马三家劳教2年。2014年8月25日因上访被抓,被判刑3年,现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原马三家劳教所)。刑期至2017年8月24日。

17、任琳:现年45岁,现居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吴家窑(峙峰山煤矿家属楼)。她丈夫韩占明为峙峰山煤矿合同制工人,2011年因在矿工作期间生病不予医治而送回了家,上访的2012年,任琳被软禁期间,韩占明不知何因暴死荒野。2015年8月10日,任琳进京上访,在途经天安门广场时被北京警方在背包内搜查出上访材料,告知怀仁县公安被带回杯仁县以“寻衅滋事罪”实施了刑事拘留。2016年5月17日,任琳被朔州市怀仁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8月9日。

18、齐向阳: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2015年4月13日晚8点左右,齐向阳在于洪区洪湖街一所住宅屋内,被沈阳市国保大队、沈河区公安分局等警察绑架到沈河区皇城派出所。当晚,齐向阳被灌辣椒水,前胸、后背被打得青紫。后来,齐向阳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继续迫害。2016年1月26日,齐向阳被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刑期至2018年4月12日。

19、罗国龙: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尹家乡茨榆村法轮功学员。2015年5月1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罗国龙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2015年9月8日,罗国龙被沈阳市国保、沈北新区国保、沈北新区尹家派出所等警察绑架;后来被劫持到沈北看守所继续迫害,曾被迫害得大口吐血,送往医抢救。2016年1月7日,罗国龙被沈北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1月25日,罗国龙被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庭审;2月3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刑期至2018年9月7日。

20、梁志群:沈北新区新城子乡新城堡二村法轮功学员。2015年,梁志群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2015年11月初,梁志群被沈北新区新城子乡派出所警察绑架。2016年2月23日,梁志群被沈北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3月17日,沈北新区法院对梁志群非法庭审;3月25日,被非法判刑3年。刑期至2018年11月。

21、魏振群: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镇法轮功学员。2015年10月7日,魏振群讲真相、发资料时,被苏家屯区姚千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被劫持到苏家屯区看守所继续迫害。2016年4月21日,魏振群先生被苏家屯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刑期至2018年10月6日。

22、李彦才: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法轮功学员。2015年李彦才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2015年11月10日,李彦才被沈北新区虎石台派出所警察绑架。2016年3月30日,李彦才被沈北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4月19日被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庭审;4月26日被非法判刑3年。刑期至2018年11月9日。

23、石丽华: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六间房乡法轮功学员。2015年11月2日中午,六间房乡派出所的五名警察闯入石丽华家中,把她绑架并抄家。之后,警察把石丽华女士劫持到沈阳第一看守所迫害,家中只剩下身患脑血栓的老伴儿没人伺候。2016年4月,石丽华女士被辽中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刑期至2018年11月1日。

24、李九江:河北邯郸市磁县马头工业城杜村访民,因举报2010年南水北调工程占地,村、镇领导弄虚作假,当地南水北调工程,村民大量田地被强征,被强行征占的土地补偿款也被截留贪污,未能如数发放给村民,村民逐级上访多年。因去北京上访,李九江于2015年10月28日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寻衅滋事”被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的12月4日检察院批准逮捕,6月29日一审被磁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10月27日。

25、王美娟:河北邯郸市磁县马头工业城杜村访民,因举报2010年南水北调工程占地,村、镇领导弄虚作假,当地南水北调工程,村民大量田地被强征,被强行征占的土地补偿款也被截留贪污,未能如数发放给村民,村民逐级上访多年。因去北京上访,2015年10月28日被河北省邯郸市磁县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寻衅滋事”刑拘,同年12月4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年6月29日一审被磁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10月27日。

26、王桃梅:河南省赤壁市维权访民。因上访于2015年3月17日被鹤壁市淇滨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2015年12月30日,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法院称“王桃梅反映的问题经过有关部门处理,拒不服从劝返安排,并伙同他人在鹤壁市政府门口聚集、滋事,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社会秩序,其行为超出正常反应问题的界限,已构成犯罪。”以寻衅滋事罪判决王桃梅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3月16日。

27、程相奎:河南省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村维权人士。2015年3月26日,因村支书曹西海长期以来在村里出让土地、国家征地等问题上存在严重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村里群众自发组织到北京告状,程相奎也参与了去北京信访。2015年4月10日,程相奎被抓走,公检法对其用尽手中所有羁押的权力羁押15个月超期审理,直到2016年才已“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4月9日。

28、洛桑(藏):西藏阿坝县僧人。2015年9月,洛桑在县城一处街道上,手持达赖喇嘛与班禅喇嘛的法相,呼喊着“达赖喇嘛永驻”“西藏要自由”“释放班禅喇嘛”等口号,独自游街抗议,立即被附近警方拘捕,过去10个多月来一直生死不明。2016年7月19日,洛桑遭判3年有期徒刑,没有任何亲友获准旁听审判,而且消息指洛桑在遭押期间遭到了虐待。刑期至2018年9月。

29、洛桑江白嘉措(藏):西藏阿坝县格德寺僧人。2015年9月9日,洛桑江白嘉措在当地被称为“英雄街”的地点,手举达赖喇嘛尊者的法像,独自抗议中共暴政,随即被中共公安人员拘捕。僧人洛桑江白嘉措遭中共当局非法关押近一年之久后,境内传出消息,指他已经被当局判刑。2016年8月1日洛桑江白嘉措遭中共当局秘密判处了3年有期徒刑,目前被关押在四川省境内的一所监狱中。刑期至2018年9月8日。

30、阿扎(藏):西藏安多阿坝格德寺僧人。2015年9月10日,阿扎在县城街道上呼喊出了“西藏要自由”和“达赖喇嘛永驻”等口号,独自开展和平抗议活动,中共公安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对他进行殴打后押走。近日僧人阿扎被判处了3年有期徒刑,关押在四川省绵阳监狱中。刑期至2018年9月9日。

31-32、屈育吾、屈树吾:二人均是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引镇岔道口村法轮功学员,于2014年3月11日晚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西安市看守所。当地法院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偷偷开庭,分别非法判刑3年,并于2014年10月左右送往陕西省渭南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3月10日。

33、张水莲:福建省福州市七旬女法轮功学员。2015年4月13日,林美芳、张水莲在被取保候审一年期满后,又被福州市国保支队警察从家中绑架。4月29日,福州鼓楼区公安分局将构陷林美芳、张水莲的案件移送至鼓楼区检察院。五月二十八日,案件第一次被退查,六月二十六日,鼓楼分局违法重报;七月二十日,第二次被退查,八月十九日,在没有任何新证据可补充的情况下,鼓楼公安分局拒不撤案,相反,再次违法将案件报送到鼓楼区检察院。2015年10月29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在不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对林美芳、张水莲秘密开庭。2016年7月15日,张水莲被非法判刑三年。刑期至2018年4月12日。

34、郭碧珍:福建省福州市六旬女法轮功学员。2015年8月25日,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关押、构陷,于2016年1月12日,被鼓楼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鼓楼区法院。2016年2月24日,鼓楼区法院已对她进行非法开庭,7月22日,郭碧珍的律师去鼓楼区法院拿判决书,方知郭碧珍已被非法判刑三年。刑期至2018年8月24日。

35、王秀珍:河南省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信仰,多次遭到绑架、关押迫害。2015年10月10日晚上,王秀珍在向阳路清除反法轮功宣传展板时,被蹲坑的便衣警察(西关公安分局的)绑架,并被抄家,几天后就被非法批捕。2016年4月15日,许昌魏都区法院非法庭审,律师当庭为王秀珍做了无罪辩护。2016年7月14日对王秀珍判刑三年。刑期至2018年10月9日。

36、何爱云:天津法轮功学员,遭受多次迫害,曾被非法劳教两年半。2015年8月何爱云在天津河西区越秀路、教师村附近张贴诉江的不干胶时,被附近的摄像头拍到,8月31日被国保和越秀路派出所恶警强行绑架到越秀路派出所,并被抄家。后关押在天津河西分局看守所,于2015年12月20多号在天津市河西法院被开庭,2016年5月27日被河西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现在天津市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8月30日。

37、陈凤:四川省遂宁市法轮功学员。于2015年9月16日遭警察绑架,2016年4月14日被遂宁市船山区法院判刑3年。7月22日被送往成都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9月15日。

38、赵月花:天津市六旬女性法轮功学员。2015年3月2日中午被东海街派出所警察和居委会六、七个人非法抄家、绑架。2016年5月30日,天津河西法院在没有通知律师及家属的情况下突然开庭,判赵月花有期徒刑3年。现羁押于河西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3月1日。

39、蒋欣波:黑龙江建三江法轮功女学员,前进农场中学教师。2015年12月24日,蒋欣波在家中被警察绑架。12月25日下午,她被押送到建三江拘留所。她在绝食十二天左右后,于2016年1月9日,被转为刑事拘留,2月5日通知家人被批捕。建三江宝泉岭法院在8月10日 “以累犯从重、以情节从轻”,判蒋欣波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三万。刑期至2019年1月8日。

40、邹稳玉:湖南省平江县法轮功学员,退休教师。在2002年时被湖南株洲白马垅劳教所迫害成双目失明、双下肢瘫痪。邹稳玉于2015年6月19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11月3日在讲真相时,遭国安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岳阳市云溪区看守所,身体状况极差,生活不能自理,看守所已出具“变更强制关押措施”的证明,家属多次提出取保候审均遭拒绝。2016年8月17日被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幕后操控法院冤判三年。刑期至2018年11月2日。

41、胡卫荣:湖南省平江县余坪乡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1日,胡卫荣为营救因起诉江泽民而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杨道文、邹稳玉,向民众征签时,被余坪派出所人员抢走征签名单;12月3日,胡卫荣及其他多名法轮功学员前去派出所取要签名单时,又遭绑架。8月17日被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幕后操控法院冤判三年。刑期至2018年12月2日。

42、雷凤梅: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3日被行政拘留,7月8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1月7日。

43、高应品:贵州省遵义市“门徒会”信徒,2014年10月29日被贵州省遵义市警方刑拘,2015年7月8日被贵州省遵义市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7年10月28日。

44、白塔布那(蒙):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蒙古族,“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7日被扎赉特旗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7月27日被内蒙古自治区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8月16日。

45、佟连柱(蒙):内蒙古自治区科右前旗人,蒙古族,“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7日被扎赉特旗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7月27日被内蒙古自治区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8月16日。

46、徐广东:河北省承德县法轮功学员,2015年11月18日被河北省承德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23日被河北省承德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8年11月17日。

47、刘金果:山东省临沭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3月1日被山东省临沭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19日被山东省临沭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9年2月28日。

  • 48、马军利:陕西省蓝田县人,维权访民,2011年10月曾因被村中王某等人妒忌生恨殴打致重伤,虽经法院两次审理却仍让主犯逍遥法外,其遂逐级上访,却又因到北京88次上信访投诉而累遭当局严厉打压。2014年11月6日被蓝田县警方以多次到北京等“非法上访”、“缠访、闹访”,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为罪由带走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5年12月2日被陕西省蓝田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追缴费用2万元;其不服上诉,后经西安市中级法院二审,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17年11月5日。
  • 49、蔡加粦:广东省海丰县乌坎维权村民,因乌坎事件而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积极参加者,被控“与庄松坤聚众堵塞交通,情节严重,均属于首要分子,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2016年6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后转正式逮捕,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9年6月。
  • 50、庄松坤:广东省海丰县乌坎维权村民,因乌坎事件而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积极参加者,被控与蔡加粦“聚众堵塞交通,情节严重,均属于首要分子,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2016年6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后转正式逮捕,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9年6月。
  • 51、李楚卢: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首要分子,被控“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2016年6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后转正式逮捕,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26年12月。
  • 52、陈素转:广东省海丰县乌坎维权村民,因乌坎事件而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积极参加者,被控“未依照法律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而擅自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政府主管机关告诫后,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均属于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2016年6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后转正式逮捕,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至2019年6月。
  • 53、马慧超: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基督徒,伊利州霍城县家庭聚会成员。因笃信基督,并拒绝参与官方指定的“三自教会”活动,曾遭当局的严控。后因与其他几名信徒在家里学习《圣经》时,被霍县警方和宗教管理部门突袭查抄,并被以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2016年9月27日被以“未经许可,非法举行宗教活动”为由转正式批捕;同年12月31日被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3年,刑期至2019年8月31日。目前被羁押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看守所。
  • 54、时锦燕:女,1971年3月12日出生,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辽阳市朝光村基督教家庭教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其教会为基督教家庭教会,且不愿到中共当局指定的“三自”教会敬拜、聚会,遂遭致当局的严打惩罚;2016年5月14日,其被辽阳市太子河区警方突然抓捕刑拘,并被指控教会内部使用了基督徒信仰灵修崇拜书籍及相关印刷品,并在教会的便利店销往其他省市,属于非法买卖行为;同年6月8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2月22日被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目前被羁押于辽阳市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5月13日。

35/ 判刑2年6个月,12人:苏玉香、周燕琼、李仁奎、周粉香、贡桑、班丹仁曾、察桑、绕旦、旺贡、马跃群、黄春花、李国志(又名仰华)

1、苏玉香:辽宁维权人士。十年前杨、苏夫妇二人实名举报刘二堡原地税局原副局长王喜江违法拆迁及侵吞国有资产几千万的犯罪事实,几年来两级政府不但不维护国家的尊严及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而对举报人实施残酷的打击报复,其间两级政府以其莫虚有的罪名数次拘留杨、苏二人,并在2012年违法将二人从北京带回强制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及一年二个月。苏玉香在全国有名的马三家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苏玉香因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数次晕倒,两级政府不顾苏玉香的死活及两个无依无靠的孩子继续关压,直到马三家监狱被多家媒体暴光,苏玉香才被释放出来。2015年7月20日,两级政府出动警力数十人公然在北京485站点的车上将杨、苏二人非法绑架回地方,并在9月10日以寻衅滋事罪开庭审理,苏玉香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月19日。

2、周燕琼:四川双流县黄甲镇双华9组村民,因土地问题上访。2015年7月2日,周燕琼、李敏等20人前往北京中组部举报成都市委带病提拔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7月2日晚23时,双流县的截访人员黑保安打昏并绑架周燕琼。7月4日早上6点,黑保安绑架周燕琼回成都,车到成都遭周燕琼家人及其他村民拦截后开车逃逸,连撞两车被亲属拦下扭送双流县黄甲派出所。因警方未抓捕凶手,也未解决周燕琼救医问题。周燕琼碰烂派出所门窗后,警察随即抓走10余人。分别于7月5日、19日、23日将周燕琼、陈国琼、颜伟、余淑华、李敏、吴萍、陈玉兰7人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于8月11日、25日分别批捕,于12月7日延长审查期半个月,2016年3月24日此案再次批准延长审查期3个月,截止到6月25日。此案于2016年5月17日开庭,未审批。5月31日再次开庭,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周燕琼2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月4日。

3、李仁奎:成都双流县邹家场村民。2015年9月30日,因强征土地,成都华西企业股份公司出动60多名黑社会人员,见双流县邹家场男性村民不论老少都殴打,20余护地农民,村民们随即反击,双方发生大规模混战,被称为930圈地运动。2016年4月28日,为首的护地村民李仁奎被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4月29日。

4、周粉香:河北省沙河市访民。1997年,当时村里调整村民的承包地前做出了一项规定,凡是在土地调整之前已出嫁的村民,不管户口迁没迁走,在本次土地调整中一律不得分包土地。周粉香虽然已经离婚也被划入此列,没有了分包土地权。多次和村里交涉没有结果后 ,周粉香开始逐级反映直至进京上访,也因此被多次拘留、劳教。2015年阅兵期间周粉香因为弟弟被人打伤,公安局一直不做法医鉴定和弟媳一起进京上访的。2015年9月7日周粉香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于邢台市第一看守所,9月16日逮捕。2016年3月24日公诉,6月23日被沙河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刑期至2018年3月6日。

5-9、贡桑(藏)、班丹仁曾(藏)、察桑(藏)、绕旦(藏)、旺贡(藏):2015年10月5日,西藏甘孜县下辖“达通玛区”查龙乡藏人民众发现,藏人少女次仁措的尸体吊在当地一座桥梁上。民众们稍后确定次仁措是遭他人杀害后,被吊在桥上制造自杀假象。而次仁措身亡前一天,曾被叫去面见当地一位品行极为败坏、贪恋女色的所谓“朱古” 乃囊,次仁措的父亲将她送往乃囊家途中,看到乃囊正与当地派出所两名藏人警员喝酒,他将女儿送到后便返回,谁之第二天女儿便不明不白地身亡。事发后乃囊不见踪影,事发前曾与他一同喝酒的两名警察也一口否认。有民众向这两名警察的住所门窗投掷石块泄愤,但并未伤害两人。之后当地藏人民众多次集会请愿,要求彻查次仁措被杀事件,但是乡公安局却向县政府谎称民众开展“分裂活动”。10月10日,县政府派遣大批警察镇压请愿民众,拘捕了次仁措家属为首的40多名藏人,大部分藏人据悉在被迫贿赂官方人员后陆续获释,但其中5名藏人却遭判刑。2016年5名藏人均被非法判处2年半的有期徒刑,刑期至2018年4月4日。

10、马跃群:江西省新余市法轮功学员。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年7月29日被新余市渝水分局国保大队长敖兵勇等人绑架并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后被非法批捕。2016年初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宣判马跃群二年半。2016年5月20日,马跃群被送往南昌女子监狱。刑期至2018年1月28日。

  • 11、黄春花:五十二岁,核工业二十五公司退休职工,家住新余市二十五公司家属区。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年8月26日被绑架后又被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2016年7月14日上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开庭,当天未判,于2016年8月5日被非法宣判二年半。刑期至2018年2月25日。
  • 12、李国志(又名仰华):1977年3月28日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又名仰华,贵州省贵阳市“基督教活石教会”牧师。自2013年以来,因活石教会拒绝加入中共控制支持的“三自”教会,坚守家庭教会立场不妥协,遂遭到当局的强力打压,其作为该教会的牧师亦遭监控与严打;2015年12月9日—10日,活石教会被当局强行取缔查封,其亦被贵阳市警方抓走行政拘留5天;此后因其在网上转载了一份当地宗教局题为“贵阳市依法处置贵阳活石教会”的内部文档(即要求宗教局按照政治任务处置该教会),引起网络热议,2015年12月20日遂被南明区警方再次抓走,并被以涉嫌“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刑拘;2016年1月22日,又被以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正式逮捕;2016年12月30日,其案被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其不服,立即上诉。目前羁押于贵州省贵州市南明区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6月19日。

36/ 判刑2年3个月,1人:单利华

1、单利华:江苏南通人,曾因拆迁问题多次上访维权,后来自己的诉求得到解决以后仍然坚持抗争,参与429祭奠林昭墓等多次活动,还长期帮助其它被强拆人员维权,在网上做启蒙工作,单利华称得上是从访民进步到公民的典范。2011年6月25日,因在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被南通市港闸区信访局副局长李新暴力截访,后被逼割腕自杀,致右手腕断肌腱三根伤残,政府不予做伤残鉴定。2015年11月20日,其再次被南通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南通市看守所;12月1日被港闸分局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同时不准取保候审及不许律师会见。2016年6月15日、6月28日其案件先后两次开庭审判,均因故未予判决。2016年9月29日,最终被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3个月。刑期至2018年2月19日。

37/ 判刑2年2个月,6人:李敏、吴萍、陈国琼、余淑华、颜伟、刘秋香

1、李敏:1973年出生,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人,维权代表,公民记者。2015年3月29日,曾因举报成都市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而遭当局打击报复,其丈夫被黑社会毒打,导致颅底骨折、多根肋骨断裂,但成都警方却不做为,致使凶手至今未被捉拿;后因投诉无果,随走上维权之路;2015年7月1日,曾因与维权代表周燕琼等20余人到北京中组部投诉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又因拦截北京黑保安截访车而被双流县警方非法抓捕,关押至双流县看守所,后被释放;2015年7月19日,因维权抗争被双流县警方再次抓捕,并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同年8月2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2月2日,其案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开庭受理,至2016年5月31日,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目前仍被羁押于四川省成都市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9月18日。

2、吴萍:1973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失地农民,维权代表。2012年8月28日,曾因自家所在养殖使用土地被地方官员非法强征,遭数百村民阻拦,致使地方政府(即成都市第二绕城高速公路指挥部)极为不满,随指派50名黑社会成员及大批警员前往维稳施暴,打死致伤多名村民;其被迫无奈,与维权访民胡金琼等4人进京控告维权,又被遣返和非法扣押;2013年5月28日—6月1日,曾因再次进京上访,遭四川成都驻京办成员截访,从而又被押回拘留;2013年11月9日,曾因在京屡次上访无果,而被迫在美国驻华领事馆门外持状游行示威,再遭当局抓捕遣返,并被行政拘留14天;2015年7月4日,因前往双流县黄甲派出所依法监督警方办案,围观涉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绑架案,抗议暴力,而招致成都当局的强力打压;2015年7月23日,被四川省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拘,8月25日即被转逮捕;2016年5月31日,被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目前仍被羁押于四川省成都市看守所。刑期止于2017年9月22日。

  • 3、陈国琼:1973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维权访民,实名举报人。2015年7月1日,因自家土地问题与李敏、周燕琼等多名维权者前往北京中组部举报被“带病提拔”的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的贪腐行为,但在所住宾馆被截访人员殴打,次日又与多名访民被遣返成都;同年7月4日,又因维权代表周燕琼被截访车从北京押送回当地黄甲派出所,其与知情民众进行围观、声援并拉横幅拍照,而遭到警方野蛮打压,随引发警民冲突,同时被警方拘押;2015年7月5日,被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8月11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5月31日,其案件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正式开庭,被更换罪名,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成都市看守所。刑期止于2017年9月4日。

4、余淑华:1968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维权访民,实名举报人。近年来,因自家土地问题而经常上访维权;2015年7月1日,曾与李敏、周燕琼等20余维权访民共同参与维权,到北京中组部举报“带病提拔”的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的贪腐行为;2015年7月4日,曾因与多名维权人士和知情民众为解救被非法扣押在当局截访车上的周燕琼,而到四川省双流县黄甲派出所围观、声援并拉横幅拍照,遭到双流县黄甲派出所警方的野蛮打压;后又因在维权现场和警方交涉时出现警民冲突,随被警方拘留,并被指控“不配合”警方调查;2015年7月5日,被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8月11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5月31日,其案件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正式开庭,又被更换罪名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双流县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9月4日。

5、颜伟:1970年出生,四川省双流县人,维权访民,实名举报人。近年来,因自家土地问题而经常上访维权;2015年7月1日,因积极参与维权代表李敏、周燕琼、陈国琼等20余人到北京中组部举报“带病提拔”的双流县委书记周先毅的贪腐行为,7月4日又因在京维权访民周燕琼被截访车从北京押回四川省双流县黄甲派出所,其与众知情民众进行围观、声援并拉横幅拍照,而遭到当地警方的野蛮打压,随后出现警民冲突,且被指控“不配合”警方调查,随被警方野蛮拘留;2015年7月5日,被双流县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5月31日,其案件在四川省双流县法院正式开庭,并被更换罪名,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双流县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9月4日。

6、刘秋香:湖北省阳新县白沙镇,42岁,维权访民。因房屋问题上访,每次在北京马家楼被他们强带回来就是关押。2015年1月10号,镇政府的官员以协商为由将刘秋香骗到镇政府的办公室进行毒打以致昏迷,晚上9点半左右用被子将遍体鳞伤的她包裹抬上小车拖至离镇政府几里远外106国道事故多发地段抛丢路上,让过往车辆将她辗压等惨无人道的恶劣行径,至今她的一条腿还不能正常行走。刘秋香向上级部门上访反映,要求处理这些违法乱纪的地方官员,2015年6月3号被从北京马家楼被强带回阳新,5号直接押往黄石第一拘留所,2015年12月8日,其被湖北省阳新县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其不服上诉,2016年4月18日,黄石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撤销“敲诈勒索罪”,但以“寻衅滋事罪”判其有期徒刑2年2个月。刑期至2017年8月4日。

38/ 判刑2年,17人:群培(藏)、马华北、吕桂荣、杨国臣、杨小凤、张继红、王爱华、刘思梅、李青连、张春燕、肖春红、李英贵、赵红艳、王健、张炳钗、刘星、丁美芳

  • 1、群培:青海省黄南州隆务寺僧人。2015年7月,因在手机微信里收藏达赖喇嘛尊者的法像并分享给其他微友而被当局发现,7月10日,警方突然闯入他的僧舍进行搜查时,看到屋内也供奉了达赖喇嘛尊者的法像,随即将他强行拘捕。2016年2月17日,青海省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群培以“破坏社会稳定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17年7月9日。
  • 2、马华北: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马华北的父亲马恒兹于2001年被人恶意打死,杀人者贿赂当地公安局执法人员使自己逃脱法律制裁,马华北愤怒难平多次上诉,石柱县公安局后答应协商解决此事给予赔偿,但过去两年时间仍未兑现承诺。马华北多次协商不果于是决定再次上访北京市。2015年6月9号,马华北在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北门东侧便道树上展示状布,北京公安局将此行为判定为寻衅滋事,并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6月19号解除拘留,6月22号回到石柱县,又于7月21号被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因在北京寻衅滋事的罪名再次予以刑事拘留。2016年2月2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7年7月20日。
  • 3、吕桂荣:河北秦皇岛青龙县访民,跟邻居因宅基地问题争执﹐2005年4月,青龙县法医刘艳军疑给人做假鉴定,指对方受伤,结果吕桂荣的丈夫被指故意伤人罪拘留两个月,罚款数千元。吕桂荣为举报刘艳军,从2009年至2015年因上访,被行政拘留6次。2015年8月2日,因为到北京上访被行拘5天。10月20日在家中被抓走,被青龙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案件12月9日在县法院开庭,同月30日被青龙县法院判刑2年。刑期至2017年10月19日。
  • 4、杨国臣:辽宁维权人士。十年前杨、苏夫妇二人实名举报刘二堡原地税局原副局长王喜江违法拆迁及侵吞国有资产几千万的犯罪事实,几年来两级政府不但不维护国家的尊严及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而对举报人实施残酷的打击报复,其间两级政府以其莫虚有的罪名数次拘留杨、苏二人,并在2012年违法将二人从北京带回强制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及一年二个月。苏玉香在全国有名的马三家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苏玉香因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数次晕倒,两级政府不顾苏玉香的死活及两个无依无靠的孩子继续关压,直到马三家监狱被多家媒体暴光,苏玉香才被释放出来。2015年7月20日,两级政府出动警力数十人公然在北京485站点的车上将杨、苏二人非法绑架回地方,并在9月10日以寻衅滋事罪开庭审理,杨国臣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7年7月19日。
  • 5、杨小凤:北京市平谷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6日,杨小凤到平谷区镇罗营镇发放真相资料,遭镇罗营派出所及平谷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被关入通州区看守所。杨小凤于2016年5月24日上午被平谷区法院非法庭审,之后被平谷法院判刑两年,已通过律师上诉。现羁押于平谷区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12月5日。
  • 6、张继红: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5月17日被抓捕,此案于6月20日在绥中县法院开庭,6月30日,张继红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8年5月16日。
  • 7、王爱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王爱华女士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2015年11月7日,王爱华被和平区公安局警察绑架。之后,她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继续迫害。2016年6月13日,王爱华女士被和平区法院非法判刑2年。刑期至2017年11月6日。
  • 8、刘思梅:江西省新余市法轮功学员。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年7月29日被新余市渝水分局国保大队长敖兵勇等人绑架并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后被非法批捕。2016年初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宣判刘思梅二年。2016年5月20日,刘思梅被送往南昌女子监狱。刑期至2017年7月28日。
  • 9、李青连:四十六岁,新余市渝水区通州办炉下村村民。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年8月26日遭绑架、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2016年4月13日上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开庭,2016年5月31日被非法宣判二年。刑期至2017年8月25日。
  • 10、张春燕: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人,因要求解决其与原单位领导之间的问题而多次到北京上访。2015年12月23日,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张春燕,后改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关押在包头市看守所。2016年3月11日张春燕被批捕,2016年5月9号开庭审判时,张春燕大呼陷害。看守所关押4个多月,张春燕均绝食,门牙被打掉,天天带着脚镣手铐,原体重为110多斤的张春燕瘦得只有50斤。2016年6月1号,法院指张春燕“欲采用自焚方式制造影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2年,缓刑2年。回家后张春燕于6月3日再次到北京上访,6月6号被包头昆都仑治安分局收监执行2年,现在押内蒙乎和浩特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12月27日。
  • 11、肖春红:西安市户县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信仰,于2002年被迫害流离失所在外,长达六年有家不能回。后肖春红于2008年6月被非法判刑8年,在西安女子监狱被迫害,于2014年8月出狱,期间家庭破裂、身心俱伤,并且被户县热电厂扣发退休工资。2016年1月18日肖春红被不明真相的人报告给警察,于2016年6月7日被户县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18年1月17日。
  • 12、李英贵:1964年出生,天津被强拆维权人士。其家庭住宅曾遭两次强拆。2009年11月4日,再遭强拆时,为保护临时住房,在与强拆城管发生冲突中用斧头划伤了对方(轻微伤),随被警方以涉“妨害公务罪”刑拘。关押一年多后,因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法院开庭没予判决,准予取保候审释放。2015年3月5日,又因“扰乱单位秩序”罪由被行政拘留10日。2015年4月18日被天津市和平区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5月25日被正式批捕。2016年4月11日,其“寻衅滋事案”一行六人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受审,2016年7月28日被天津市中级法院经二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7年4月17日。
  • 13、赵红艳:合肥维权人士,因家庭产业被强拆,政府没有公正处理而上访。2015年11月29日因赴京上访被截访人员强制带回合肥后行政拘留十天,本应于12月7日释放,却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成刑事拘留,后转正式逮捕,羁押于合肥女子看守所。2016年7月26日蔺其磊律师在合肥女子看守所会见了赵红艳,其表示不认罪,不做笔录。2016年12月13日,被安徽省合肥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7年11月28日。
  • 14、王健:出生年月不详,江苏省南京市人,维权公民。为追求民主,曾积极参与多种维权活动,其行踪遍及黑龙江建三江、河南郑州、湖南衡阳、湖北武汉、江苏苏州等多个城市。2015年2月,因前往苏州声援人权捍卫者范木根血拆案庭审而被警方刑拘,后取保候审获释,但又到苏州接续声援范木根案庭审,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5年6月3日,其被南京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且被指“涉嫌危害国家安全”;2016年11月其案件开庭审理,2016年12月13日被南京市江宁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刑期至2017年4月27日。目前被羁押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看守所。
  • 15、张炳钗:广东省海丰县乌坎维权村民,因乌坎事件而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积极参加者,被控“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2016年6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后转正式逮捕,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8年6月。
  • 16、刘星:1963年出生,河北省人,自称“无界道长”,1966年邢台大地震孤儿,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1966年,曾因河北邢台大地震,变成孤儿而被邢台某孤儿院收留,后于七八岁时从孤儿院出来流浪街头,尝遍人间疾苦;长大后,2002年,在内蒙包头打工期间,曾遇无良老板扣押工资,找其索要时对方竟起歹念,叫人将其手腕肌腱砍断致残,因其提起诉讼后亦未拿到应得的工资与赔偿,随走上维权信访之路;后在进京上访时,接触到许多维权上访民众,逐渐认识到专制独裁制度是产生政府官员贪腐不公、强权专断的温床,自此毅然走上了替访民说话、撰写诉状及争取民主权利的道路;近年来,因经常参加全国性维权抗争活动,而屡遭当局拘留、殴打、监控甚至酷刑;曾因在北京市东城区参与维权抗议活动,而被北京东城区警方以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拘,超期羁押多半年后方才获释;曾因支持盲人律师陈光诚而与众访民赶往山东临沂东师古村声援,尚未到达即被当局拦截,并被野蛮抢打;尤其自2014年以来,曾因先后参与围观声援建三江事件被打律师,苏州祭奠林昭殉难47周年,北京2014六四研讨会胡世根、浦志强等被抓,郑州十君子被抓,湖南衡阳赵枫生案,广东唐荆陵等三君子案,河南巩义贾灵敏案,黑龙江庆安访民徐纯合遭警察枪杀案等活动,而经常遭到当局威吓、拘留和被清场等;2015年6月15日,再次因与张皖荷、姚建清等十数位维权访民前往山东省潍坊市,参与徐永和案庭审围观活动,遂被潍坊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6年8月18日,其案被当地检察院移送至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法院;2016年12月28日,被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潍坊市看守所,曾遭酷刑折磨。刑期至2017年6月14日。
  • 17、丁美芳:出生年月不详,安徽省合肥市人,合肥市某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合肥市瑶海区来安花园2栋20楼居民,维权人士。曾因要求警方查处其超市被房东私自清空一案而反被警察殴打,遂上访维权,且屡遭警方驱离、训诫、拘留,甚至判刑;2013年4月10日曾因与苏昌兰、李卉等共同举牌,声援呼吁“张安妮失学事件”,而被合肥警方强行驱散;2010年11月8日曾因在北京与维权访民马海玲登烟囱抗议,而被合肥市警方抓捕,并被地方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6个月;2016年春节前夕,因长期坚持上访讨说法,被合肥市大通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闹访”为由刑拘,其家遭搜查;2017年1月6日被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18年2月。目前被羁押于合肥市女子看守所。

39/ 判刑1年9个月,1人:孟晗

1、孟晗:湖北省人,广东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前员工,劳工公益人、公益维权代表。2010年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当保安期间,组织过保安员向院方争取福利;2013年曾在广州中医医院护工和保安联合维权事件中充当过员工首席谈判代表;2013年8月19日曾因参与维权行动而被广州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2014年4月被以同罪名判罪名判刑数月;获释后,其坚持劳工维权,曾多次参与工人维权行动;2015年12月3日又被广州警方拘传和抄家,12月5日被以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2016年1月8日被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6年11月3日被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刑期至2017年9月2日。

40/ 判刑1年6个月,3人:李秀英、沈佩兰、李桂芝

  • 1、李秀英:山西省晋城市法轮功学员,女,五十一岁。因起诉江泽民,2015年9月17日晚八点多,晋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治安一大队副队长带领多名特警及兰花路派出所警察对家住怡凤小区的李秀英非法抄家,同时抢走了她家的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及真相币等许多私人物品。2015年10月13日,李秀英向兰花路派出所警察索要自己被抢走的私人物品时遭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晋城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7个多月后被晋城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1年半,2016年5月25日被送山西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年3月16日。
  • 2、沈佩兰:上海闵行区被强拆维权者,六旬老人,因为政府强行征地、拆迁、养殖场被拆除,都未获补偿而维权多年,在为自己上访维权的过程中,开始关注权利受到侵害的访民群体,在访民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因此不断受到打压迫害,被绑架、强迫失踪、软禁,长期处于被监控状态。两会期间沈佩兰家门口被马桥镇政府聘用的多个外地人看管,2016年2月22 日沈佩兰被闵行分局警方以“寻衅滋事”名义传唤到马桥镇派出所并刑拘,家中二台电脑同时被抄走。沈佩兰被羁押于奉贤看守所,期间遭受酷刑。2016年3月31日沈佩兰被批捕。7月8日此案在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法院开庭,沈佩兰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刑期至2017年5月21日。
  • 3、李桂芝:河北保定涞水县访民。李桂芝儿子任海峰在涞水县公安局工作期间突然死亡,尸体被警方火化。李桂芝为了弄清儿子死亡的真相开始上访被一次次拘留、刑拘、劳教。2016年1月23日李桂芝迫于无奈到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上访,然后被强制带回地方被涞水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5月11日被检察院公诉到法院,并一再延迟开庭时间;2016年7月19日其案在保定市法警基地开庭审理,至2016年8月23日被保定市涞水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1年零6个月,刑期至2017年7月18日。目前被拘押在保定看守所。

41/ 刑期不明,5人: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扎西顿珠(藏)、扎西杰(藏)

1、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1981年11月3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族人,维族名Akbar Imin,著名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学生,前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员工,原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职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6年6月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维吾尔族和其他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曾于2006年6月任职于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负责多项事物,如北京维族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含艾滋病防治、肝炎防治和结核病防治),与北京维族人各个社群及其自创的网站加强联络,并借此发布艾滋病预防的知识、政策等相关信息;曾积极撰写文章以期消除中国大陆民众对维族流动人口的污名和歧视,呼吁各民族之间加强交流团结,摒弃偏见,消除歧视,呼吁维族未成年人接受系统的教育,救助困难维族个体等;曾于2009年12月任职于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北京至新疆地区维族流动人口的减低毒品伤害等工作。2014年1月15日,其大学时期的老师、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中共当局以“危害分裂国家”罪由拘捕,其与另外6位伊力哈木的学生亦因此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同期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由拘捕;此事很快引起社会各界巨大震动与关注;2014年11月25日,该案件被定为“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并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年 12月 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重判有期徒刑。具体刑期不明,服刑监狱不详。

2、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1988年1月2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人,维吾尔族名Mtuellip  Imin,原中央民族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社会学在读硕士留学生,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2008年在中央民族大学攻读英语翻译专业,2012年6月毕业后又成功申请到土耳其国家奖学金项目(Turkish Scholarships),遂于2012年10月前往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留学,攻读土耳其语(第一年)和社会学硕士(后两年);2013年7月初回国度假;但当其于7月15日再度前往土耳其继续求学时,在北京首都机场遭到警方拦截,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非法关押79天,并被胁迫强行修改口供,否则会被“依法判刑1—3年”;2013年10月1日获释后,其计算机、电话、护照及身份证等重要物品仍被新疆警方扣留,致使根本其无法离境求学;无奈之下,其多次上网维权,并举牌要求新疆警方归还所扣之物,且能准予出境继续留学。2014年1月15日,其在中央民族大学时期的老师、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新疆警方拘捕,其亦于当日被新疆自治区和田市洛浦县警方从家中带走,被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事拘留;2014年2月20日,因其案件被定为“分裂国家犯罪集团案”而被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5日,其案件在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4年 12月 8日,被乌鲁木齐巿中级法院以“积极参与分裂国家犯罪集团罪”重判处有期徒刑。具体刑期不明,服刑监狱不详。

3、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阿提开姆是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学生,曾帮助“维吾尔在线”网站。在2014年1月15日在北京市被当局传唤审讯,于2014年1月17日被拘留; 当时她才22岁。她是在2014年11月25日开庭审判,并于2014年12月被判有期徒刑3-8年的伊力哈木•土赫提7位学生之一。具体刑期不明,服刑监狱不详。

4、扎西顿珠(藏):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唐克镇人。2015年12月17日,因独自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城,身披佛教旗帜、手举大幅达赖喇嘛画像,以小跑方式在主要大道上开展抗议中共暴政的示威活动,随被当地警方在极短时间内控制、拘捕;据悉,此前其所在村镇藏民多年来一直因土地遭政府强占、暴力逼迁且得不到任何安置,而多次展开过和平请愿活动(含派代表进省城上访、集体静坐、呈交联署信、集会讨公道等),要求政府当局核实土地征用过程是否非法,并予以公正处理,但却无果而终;2016年,其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方当局正式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罪名、刑期不详。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所在监狱。

5、扎西杰(藏):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人。2015年12月,曾因拍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人扎西顿珠身披佛教旗帜、手举大幅达赖喇嘛画像,在若尔盖县城大街上进行抗议中共暴政的抗议过程,并传于网上,随被当地警方于12月19日左右抓捕、刑拘,具体罪由不详;据悉,此前其所在乡镇藏民长期因土地问题而被政府强占、暴力逼迁,得不到安置等所困扰,村民多次展开和平请愿活动而无果;2016年,其与扎西顿珠一起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方当局正式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罪名、刑期不详。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所在监狱。

结束语:

本报告是一份月度动态报告,这是第十五期。鉴于工作量巨大,信息收集和核实难度以及风险性都较大,所以本期内容若有遗漏,实属难免,承望各地人权捍卫者积极予以补充,并将符合本报告标准而未纳入本期报告内容的最新信息提供给我们,以便使下期报告内容更加翔实、完善。

2017年2月28日

附录:上期名单中有5人(周得才,纪家碧,应立钢,黄巍,杨世谦)在本月度刑满释放,另有被新判刑又被当天释放者1人(潘丽娜),此6人简历如下:

  • 1、周得才:1965年3月21日出生,河南省固始县人,曾用名周德才,化名杨成龙,独立参选人,农民维权领袖。自2006年以来,一直是河南省活跃的农民维权人士、独立参选人,因关注当地农民的土地问题,多次参与农民集会,并以举横幅、静坐示威、组织成立维权工会等形式抗议当地政府强征土地;又因亲自通过参选,鼓励失地农民以参选人大代表来推进维权,并热心帮助全国烟草买断工龄职工的维权活动,遂遭致地方当局强力打压逼迫;2012年2月28日被河南省固始县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并关押于河南省罗山县看守所;同年3月10日被当地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2年9月3日被河南省固始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11月20日,经河南省中级法院二审宣判,依然维持原判。2017年2月27日,已刑满释放。此前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 2、纪家碧:出生日期不详,上海人权捍卫者,上海市人,原上海市浦东新区某社区居民,维权公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因所属私房遭当局非法强拆,在长期抗争维权中,意识到还有许多像她一样需要维权的上访者,随开始关注并积极介入对弱势群体的民生维权问题;2015年1月,因与顾国平等多名上海维权公民前往北京控告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等渎职腐败问题,随遭遇上海当局的打击报复;2015年2月16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刑事拘留,后又被上海市地方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5年10月30日,在被超期关押8个月后,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目前被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2月15日。
  • 3、应立钢:1964年8月出生,江西省新余市人,原江西省新余钢厂职工,维权公民,中国曾押维权人士。曾因工伤留下残疾而被迫走上维权之路,后因上访长期未果,遂转而积极投身于为访民争取权利和倡导民主的公益活动之中;曾因参与建三江维权事件,并与刘萍、刘喜珍等新余维权公民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要求全国人大尽早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围观声援在押、被判的政治犯/良心犯等,而遭到过警方的刑拘和拘留;曾因在信息技术上有较高水平,不仅利用网络及时发布维权信息通报他人,还帮助网友安装软件、解决计算机和手机使用中的问题等,随遭新余当局严厉打击;2015年8月13日—14日,被江西警方跨省从其北京昌平的朋友家中抓走、刑拘,并被控“为朋友推荐翻墙浏览器‘自由上网’的链接,以及2015年6月4日用推特转发了一张1989年王维林以身挡坦克的图片,图片上有‘三退’字样的网站链接等”;2015年9月,被新余市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2016年2月20日,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7年2月12日,刑满出狱。此前被羁押于江西省新余看守所。
  • 4、黄巍:40岁,系黄春花妹妹,家住新余市世纪清华小区。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年8月26日遭绑架、抄家,前期被异地关押在吉安看守所。2016年7月15日上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开庭,当天未判,于2016年8月5日被非法宣判1年6个月。2017年2月25日,已刑满释放。
  • 5、杨世谦:51岁,家住新余市公园一号小区。因控告和起诉江泽民(诉江),2015年8月26日遭绑架、抄家,关押在新余看守所,2016年7月13日下午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非法开庭,当天未判,于2016年8月5日被非法宣判1年6个月。2017年2月25日,已刑满释放。

6、潘丽娜:1985年5月22日出生,甘肃省宁县人,贵州美丽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因与贵阳市活石教会重要成员及会计张秀红进行商业活动合作,受活石教会被查封的牵连,而与张秀红一起被视为“非法经营案”的主犯。2015年7月28日被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警方抓捕,7月29日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随后活石教会有三位信徒的银行帐即被警方冻结;2015年9月2日被转正式逮捕,且与张秀红一起被指控“在经营的美容店内,利用刷卡机套取现金”;2017年2月10日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刑3年,缓刑4年,罚金2万元,随后就被释放回家。以前被羁押于贵州省南明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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