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出新规 微博、朋友圈可作“呈堂证供”

發佈時間 : 2016-9-23 22:09:46

 201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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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自10月1日起,当局有权查看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内容。(public domain)

 在中国大陆,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的通知规定,自10月1日起,当局有权查看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电子数据。新规引发舆论热议,有网民批评此举违反宪法有关保护公民个人通信自由及通信秘密的规定。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今后办理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而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取证方法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电子数据包括但不仅限于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等。该规定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北京律师陈建刚9月22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公检法办案时查看个人微博、微信内容的情况一直存在,现在只是进一步明确了这一做法而已,

“这片土地上没有人权的,没有所谓的隐私保护,还有对公权力基本上没有什么制约,所以我觉得这个东西发和不发没有多大区别。因为本来公权力就没有什么限制,他以为公的名义可以做任何事情。涉及到个人的微博、博客、微信这些纯属个人性的信息,其实中国人本身就不享有这些权利。现在出了这个规定,只不过是把这个事情更明确地说出来了。”

该新规引发不少民众的争议,网民“解救被拐儿童”在微博上质疑道: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难道你们一纸文件就可以高于宪法?难道执法机关就可以不遵守宪法规定?究竟是宪法大还是权力大?网民“华夏仇池国”说:政府这是干涉言论自由的又一大进步,哪个犯罪分子会把他的犯罪行为与同伙写在包括微博在内的网页上?

网络活跃人士“秀才江湖”吴斌在其推特上这样写道:想起香港警匪片中熟悉的台词,换在今天的大陆,应样这样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发的每条朋友圈、每条微博都将成为呈堂证供。”新的一天开始了,让我们一起继续发呈堂证供吧!

吴斌22日向本台表示,当局将一贯为之的行为宣之于口,是为了恐吓民众,以达到减少民间对于政府批评声音的目的,

“本来就是侵犯隐私权的,人治社会发展下去就是他越来越不但敢这样做,而且感这样说。就是因为批评他的人太多了,他感到难以招架、难以抵挡,所以要威胁一下、恐吓一下,把这个明文规定,让你们以后不要批评我们政府,让一些人知难而退。他的目的是这样的,钳制言论的一种表现。”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嘉華)

来源:R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