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峰被以言入罪 网上发文换5年监禁

發佈時間 : 2016-11-21 23:46:19

山东省淄博市维权人士孙峰因发表批评共产党言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法院一审被判入狱5年。(维权网/拍摄日期不详)

山东省淄博市维权人士孙峰因发表批评共产党言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法院一审被判入狱5年。(维权网/拍摄日期不详)

山东省淄博市维权人士孙峰,因在网上发表支持香港民主运动的言论,及批评共产党,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上周四(17日)被判囚5年。孙峰的代表律师及妻子均认为判决不公,考虑提出上诉。有维权律师指,这类的政治检控案件,能够成功上诉的机会可谓微乎其微。(黄乐涛 报道)

孙峰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上周四(17日)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入狱5年及剥夺政治权利3年。孙峰的妻子平玲敏周一(21日)向本台表示,她认为判决并不公平,现正与律师研究判词,是否对案件提出上诉。

记者问:你觉得这个判刑太重,还是怎样的?

平玲敏说:不公平!

记者问:现在有没有打算上诉还是怎样的?

平玲敏说:现在不知道了,我现在不方便接电话,我等会再给你回吧,我现在正在工作。

本台于傍晚多次致电她,但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此外,孙峰的代表律师吕洲宾向本台表示,他亦未知孙峰是否会上诉,又认为孙峰的判刑太重,当局作出这样的判刑简直是无理。

吕洲宾说:(现在孙峰)有10天的上诉期,蔺律师(孙峰的另一名代表律师蔺其磊)去会见孙峰,看看他是否提出上诉,就是这个情况,我们觉得(孙峰)是不应该判这个罪名,我们从法律这个角度来看,这是不构成犯罪的,他又没有做出危害性的一些行为,不应该有罪的,我们认为,就是我们都一直有这个意见,早前已把我们的法律意见都写给审判长了。

另外,维权律师马连顺向本台表示,一般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上诉成功的机会可谓微乎其微,律师一般面对这类案件,都是无计可施。

马连顺说:因为这一类案件,大多是与上级法院参与研究的,所以说基本上都是事先定好的,上诉(改变裁判结果)的可能性是极其微小的,我感觉到基本上是没有什么的办法。我感觉到是不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应该是民主国家及专制国家的一种标誌,所以说民主国家这种(言论自由)的状况都是容许的,但是专制国家那就不容了。

他指,现在大陆动不动就将民众以言入罪,令到很多民众不敢公开批评政府,即使维权律师现在发表一些批评社会的言论,亦会比较审慎一点。

马连顺:我说以上这些话,现在也很不方便了,我们不能无视这个现实,现在对律师的管理亦愈来愈严格了,这是很严重的情况,现在愈来愈难做了。

2014年7月1日,孙峰因“六四事件”和香港民主派提出“公投”期间,通过网络撰文发表解决香港政制争议的行动方案,被当地警方以“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许可去广州”为由,处以行政拘留10天,其后于7月底,孙峰因在网上发表批评中共政权的文章,被当局以攻击共产党”为由,再次处以行政拘留10天。

同年11月16日,淄博警方以“在取保候审期间从事违法活动”,对孙峰处以刑事拘留。直至上同四(17日),被法院一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来源:R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