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杰:恶警究竟是如何炼成?

發佈時間 : 2016-12-13 22:40:48

不认罪,叫你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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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30日,709案中被捕的维权律师谢阳的妻子陈桂秋在网上发文说:代理律师张重实成功会见谢阳,律师在会见室等待时,听到走廊远处连续传来被警察打的呼声和大哭声,有五六分钟之久。

谢阳到会见室后陈述,他要带材料交给律师,警察袁进不允许,双方发生争执。袁进将谢阳的手铐卡紧,打发另一警察走开,将谢阳拖上楼道拐角处,用拳头击打谢阳头部数下。张律师等待会见时听到的凄惨声,就是谢阳的呼声和求救声。

陈桂秋写道:“在张重实律师等待会见时都发生如此恶劣的殴打行为,想想在此前的一年零四个多月的时间里,谢阳到底都遭受了什么?我们强烈谴责看守所对谢阳的非人待遇!我们一定会将此事诉诸法庭,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对谢阳施暴的袁进,是一名名副其实的恶警。中共的公检法是最黑暗的领域,人们或许会用中国谚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或汉娜?鄂兰的“平庸之恶”的概念来解释袁进的作为。但是,即便在警察内部,也并非所有警察都如此之坏,也没有来自上级的、明确要求他们如此作恶的命令。那么,我们有必要更深入地探讨袁进这样的恶警究竟是如何炼成的。

美国汉学家罗威廉指出,中国文化内部爲“被许可的暴力”提供了充裕的空间,无论是在平民层次还是在精英层次。暴力作为“一种控制和征服他人的手段”,得到了文化上的充分仍可。而这种容忍暴力的中国政治传统,在中共建政之后发展到了空前的程度——中国本来就是靠暴力夺取权力的,自然也要靠暴力维持权力。法治和选举从来不是中共的选项。中共教育军人向手无寸铁的民众开枪,也教育警察对其反对者施加酷刑,如果没有如臂使指的军人和警察,中国的统治一天都难以为继。

研究“恶警的成长史”,可供参考的著作是美国学者布朗宁所著的《平民如何便成屠夫:一零一后备警察警察营的屠杀案真相》一书。一零一警察营是德国治安警察部队的一支,是未经严格训练的后备部队。长期以来,人们聚焦于那些负责管理死亡集中营的、精锐的党卫军,却忽略了负责清除犹太居住区的、这隻人数更多且素质不高的后备队伍。一零一后备警察营的成员,大都是因为身体、年龄和教育水平等原因的限制,未能入选国防军和党卫军的平民,他们被称为“草根阶层的行凶者”。直至六十年代,这些逍遥法外很久的成员才受到德国政府的调查和审判,布朗宁在研究相关档案材料时,震惊于“骇人的大屠杀罪行和一张张行凶者的面孔之间形成了如此残酷的对比”。

布朗宁在书中提出了“平民变成屠夫”的三个原因。第一,他们将加害对象视为敌人,视为畜生,视为病毒,认为犹太人对第三帝国的辉煌愿景有巨大危害,故而必须加以清除。如约翰?道尔所说:“对他者的非人格化,对形成促进杀戮的心理疏离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也就是说,“疏离”,而非疯狂和残忍,是后备警察一零一营行为的关键。对照中国的情形,罗威廉分析说,“魔鬼学范式”是中国宗教文化最古老的积淀层,在中国的历史经验中,暴力行为的对象(等待惩罚的罪犯、叛乱者、敌军,甚至现代社会中的“阶级敌人”)总是会被妖魔化,以将针对他们的血腥行为合法化。将这个解释用在袁进为何对谢阳施暴一事上,亦迎刃而解:袁进认为谢阳是“国家的敌人”,所以心安理得地在其会见律师之前殴打谢阳,袁进认为自己在做一件正确的和正义的事情。

第二,布朗宁发现,一零一警察营的成员都是平时从事各种不同职业的普通市民,而不是职业军人和警察。但是,他们是道德的“沉睡者”,是“潜在的法西斯主义者”。他们惯于爲其行为製造藉口,其中最令人震惊的辩解来自于不莱梅港一名三十五岁的金属工匠之口:“我努力了,我能做到向孩子开枪。当母亲领著孩子来受死时,一切就这么发生了。我旁边的人打死母亲,然后我打死她的孩子。因为我说服自己,失去母亲的孩子毕竟也活不长。这么说让我的良心得以释放。”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大部分人也处于类似的“道德沉睡”状态,对邪恶无动于衷,甚至半推半就地参与。袁进也会用这样的解释来让自己得以释怀:我不打他,别人也会打他,警察打犯人,天经地义。他下班回到家中,可以立即“变脸”成爲一名温柔的丈夫和慈爱的父亲,他根本不会思考被他虐待的谢阳也有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也是别人的丈夫和父亲。

第三,布朗宁发现,一零一警察营的警察非常关心自己在同志眼中的形象,远超于他们关心与同爲人类的受害者之间的纽带。他们不愿意被同僚轻看,所以当头目在猎杀行动开始前问他们要不要退出的时候,选择退出的人是极少数。反之,“犹太人存在于他们的人类责任和义务范围之外”。这种在同事和敌人之间作出的“我们”与“他们”的两极分化,“显然是战争中的普遍现象”。用德国思想家阿多诺的话来说,这些警察已经被“权威人格”所异化。今天的中国,是另一种形式的“第三帝国”,虽然没有与敌国处于战争状态,但中共政权无时不刻在进行一场对本国公民社会的战争。袁进对谢阳施暴,可以在同侪中显示他对工作尽责、尽力,并以此作为晋升的“投名状”。于是,在中国的警察系统中形成了一种争先恐后地“比恶”的机制。

像袁进这样的恶警,因为在中国境内为所欲为,就变得越发猖狂。他们以为自己可以逍遥法外,但我们必须打破他们的这个心理期待,铲除滋生恶警的文化和制度土壤。中国的人权工作者应当率先行动起来,记录下袁进这类恶警的名字和相关资料,建立一个让每个“人权侵犯者”都无处逃遁的“恶人榜”和资料库。我们可以利用各种信息渠道,蒐索出这些恶警的亲朋的资料,并向他们的亲朋发信和打电话揭露其恶行,让恶警在亲朋当中扮演的“好人”角色彻底破产。我们也可以将这份资料呈送给联合国、美国和欧盟以及各个国际人权组织,以利于以上国际组织和国家对这张名单上的恶人采取有力和有效的行动,人权问题不是任何一个国家的内政,人权是国际性的议题。

美国正在积极行动之中。近日,在国会举行的一次关于中国人权问题的听证会上,美国资深国会议员史密斯呼吁说:“我完全期待美国下任总统川普会严正并始终如一地提起人权问题,奥巴马总统没有这样做。我希望川普总统将其作为美国与中国关系的核心,而不仅仅是参杂在众多议题当中。”他表示,他期望川普在就任总统后能对严重侵犯人权的中国领导官员实施制裁,这样做有法可依:美国此前通过的《国际宗教自由法》中包含诸多具体的制裁条款,但从来没有被美国政府认真执行过。“只说不做效果不大,我们需要中国的独裁者进行制裁,不是针对中国人民,而是针对那些实施酷刑、强制性堕胎以及各种宗教迫害的共产党官员。”

2016年12月8日,又有好消息传来: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旨在制裁全球侵犯人权者的法案,授权美国政府对世界各国侵犯人权者进行制裁。《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以俄罗斯律师谢尔盖?马格尼茨基(Sergei Magnitsky)命名,马格尼茨基因揭发政府腐败于2009年在被关押期间离奇死亡。该法案将问责侵犯人权官员和腐败官员的行动扩大到全球范围,如果由总统签署成为法律,它将授权美国政府对世界各国严重侵犯人权的官员实施制裁,包括禁止这些恶棍入境美国,并冻结和禁止他们在美国的财产交易。这将是对每个酷吏和恶警敲响的丧钟——除非他们永远不会踏上美国的领土,或者永远不会把在中国巧取豪夺的财富转移到美国,但这又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是最知道中共政权何其虚弱不堪的一群人,他们早已准备后路,而美国显然是首选之地。

当然,在未来民主化的中国,在实现转型正义的过程中,一定要製定中国自己的“人权问责法案”,将袁进这样的作恶者一一送上审判席。

【民主中国首发】时间:12/1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