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王玉杨寻衅滋事案宣判 获刑四年家属将上诉

發佈時間 : 2017-3-21 23:50:09

王玉杨被捕前(受访者独家提供)

王玉杨被捕前(受访者独家提供)

山东淄博市一法院3月21日判处访民王玉杨“寻衅滋事罪”成立,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王玉杨的家人当庭表示不服,认为法院认定的不少证据是捏造的,决意提起上诉。

王玉杨因住房在2009年遭到当局强拆,曾多次前往北京上访。去年6月,王玉杨再一次被当地政府从北京接回后,被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7月8日,被批准逮捕。案件于3月21日在张店区法院一审宣判,王玉杨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王玉杨的女儿王丽珍在得知判决结果后,向记者哭诉说,检方的很多证据都是捏造出来的,她认为父亲是无罪的,她会坚持上诉。

王丽珍:“今天上午说让9点到那个地方,到了以后,先给别人开了一个小庭。到9点半左右把我爸爸带上去,读了好多东西以后,就判我爸爸有罪,给我爸爸判4年。问我爸爸,上诉吗?我爸爸当时都懵了,就’嗯’,这样说。他们就把我爸爸给带走了。我爸爸是没有罪的。我说我要上诉,我就大声喊。今天宣判的这些东西全部都是他们捏造的,好多材料都是我爸爸从来没见过的一些东西。”

记者:“比如说呢?”

王丽珍:“就是说,我爸爸强拿他们的钱。我爸爸到北京以后,一直住在旅馆里,他们要给我爸爸报来的路费,让他回来,这样给我爸捏造了500元。我爸上访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要过他们一分钱。还有一次,他们明知道我爸爸是高危病人,还要把我爸爸送到拘留所去拘留。当天晚上我爸爸血压高到二百四五十,看守所领导害怕了,把我爸爸送到了医院。他们以这次我爸从拘留所送到医院看病花了4000多块钱,给我爸按上了强拿他们4000多块钱(的罪名)。他们说,我爸爸有训诫书,严重扰乱了北京的秩序。”

记者:“对于这样的一个判决,你们肯定会提起上诉的,是吗?”

王丽珍:“对,我一定要上诉。并且我要坚持到底给我爸爸申诉、上诉。”

案件的公民代理人张可明向记者表示,王玉杨只是为了自己的权益上访,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这是一个违法判决,

“这个就是地方法院、公检法不按法律办事。他提供的证据,我在法庭都质证了,来源不明,证据都是不合法的。定他寻衅滋事罪,要有强硬的语言和行为,而王玉杨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行为。”

张可明说,访民因上访而被判刑的案例并不罕见。他认为,这是因为访民们的上访影响到了地方官员的政绩,

“他这个信访行为,到北京的信访部门,到久敬庄、马家楼,这是共产党设立的合法场所,牌子上写的就是替中央分忧,为百姓解难。那么凡是到这个地方的百姓,然后由地方公安回来拘留判刑,不是证明牌子是党中央欺骗百姓、残害百姓的牌子吗?再就是,信访行为因为要登记,就影响地方官员的乌纱帽、政绩了。这才是他们以这种非法的名义判他们刑的真正的原因。”

王玉杨一家原本属小康家庭,拥有商铺产业,但一场强拆把他们变成访民,开始多年被打压的生活。今年北京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王丽珍准备前往北京探望因遭当局威胁而躲避在亲戚家中的母亲,结果在北京遭到拦截,被拘留了10天才获释。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嘉華)

来源:R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