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之许:恐怖统治的时代又回来了吗?

發佈時間 : 2016-4-21 21:38:47

对于上了年纪的大陆人而言,恐怖统治的年代仍在记忆当中,毕竟,文革才刚刚过去四十年。文革之后,为了推行市场化,强化了法制的运作,尤其在人身、经济和文化(消费)等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方面,民众获得了相当的自由度和法制保护,也因此,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基于恐惧的统治似乎已然远离其生活。然而,十八大以后这三年来,一些有违于“改革开放”时代以来大致走向的现象一再出现,在大陆内部,有人喊出了“文革重来”的警惕,而在国际上,一些学者则开始认为,中国正在出现一种“恐怖统治”。

2016年2月8日,裴敏欣先生发表题为“中国的恐怖统治“(China’s rule of fear)文章认为,“继毛之后,中国再次陷入类似的恐怖之中”, 他写道,当下的中国遍布着自文革以来最为令人恐惧的气氛当中:反腐既打老虎又打苍蝇,使得各级官僚倍感恐惧,与腐败活动有关联的商人也惴惴不安;另一方面,大学教师、人权律师、网络意见表达者,也因为当局反对普世价值的新动作而遭受打击;此外,这种恐惧并不仅仅属于中国公民,也波及到了在中国的外国公民,以及“一国两制”的香港,如铜锣湾书店五人失踪事件。

裴敏欣的观点并不孤单,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准教授艾华(Eva Phil)在2月16日也发表了题为“恐怖统治的兴起”(The rise of rule by fear)一文。得益于其近些年对中国人权律师的调查,艾华的文章更多地集中在体制对于人权捍卫者的打压这一部分,她认为,像电视认罪、非法拘禁、新的国家安全法、刑事诉讼法相关新规定,对公民社会组织的监控,以及政治领域的一些新动向,都标志着“恐怖统治的兴起”。

应该说,海外中国研究学者的观察有其独到和深入的一面,中共十八大之后,在压制民间和治理体制内部等方面,确实出现了某种改变,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变化,在笔者的理解,是因为体制感到了虚弱和不安全:市场化固然给体制带来了巨大的利益,甚至助长了盲目的自信,但是,市场化也带来了庞大的新兴社会阶层,带来了自上而下的分赃体系、随处可见的腐败蔓延、以及相应的组织涣散;如果经济持续增长,无论是市场化新兴阶层的兴起,还是体制组织体系的涣散,都并不致命,但是,如果经济下滑,一方面会出现包括新兴社会阶层在内的普遍不满乃至挑战,一方面也会导致体制内腐败群体无能、无力应对社会挑战,两相结合之下,其结果就可能是致命的。

受这种内在的虚弱和不安全感的支配,当然,这里面也有习个人攫取权力的意图,十八大之后,体制确实在相当程度上更改了自1989年以来的存活策略,变不折腾为主动作为,具体而言,这一改变沿体制内和民间方向展开,对于民间,采取提前拔除、冻结社会力量和异动的策略,对于体制,则尝试进一步的集权和强化党纪,前者表现为压制,后者表现为反腐。也因此,裴敏欣等人所谓的“恐怖统治”,实际是体制主动作为的产物,是上述两个进程展开的后果。说”恐怖统治“正在浮现,并非无中生有。

在裴敏欣看来,这种普遍的恐怖,反映了中国依旧保留着的极权成分,“没有法治、一整套国内安全情治体系、广泛的审查制度、个人权利缺乏保护”,等等,这一整套毛时代就存在的极权机器,一直延续了下来,一旦当局需要,就会再度登场,即使在改革开放时代,也一再发挥起功能,如1983年的严打、1989年戒严及此后的清查、1999年针对法轮功群体的打压、以及2011年打压所谓“中国茉莉花运动”。

不过,服从于经济发展的大局,在改革开放时代,极权手段的运用,要么尽量控制在针对特定群体,而避免扩散,如2011年打压“中国茉莉花运动”期间,要么控制在一定时间段内,如1983年严打和1999年针对法轮功群体的打压,而不太会出现比较持续而长期的行动,而近三年来,不仅针对体制内的反腐败运动一直在持续当中,针对民间的各种打压也从未停止,“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和电视认罪等被普遍认为是有违法治精神的手段被广泛使用。据不完全统计,经历过“官媒审判”,且被民间普遍视为政治打压的案件,至少有薛蛮子案、高瑜案、维权律师案(附带屠夫吴淦案、山东潍坊访民案、王宇案等)、张六毛案、浦志强案、劳工NGO案、铜锣湾书店案、彼得•达林案,以及张凯案等十多起。这表明,极权专政手段的运用,已经不再是个案或者阶段性的,而是具有全面的态势,也正是基于这一判断,裴敏欣等人才认为,这预示着中国正在面临“极权恐怖政策的复兴”,同时也向外部世界敲响了警钟。

这种全面态势的存在,也有着相当充分的证据。通过“指定场所监视居住”等手段让人失联,然后在重压之下的电视认罪,很难让人相信其真实性,也因此,艾华认为,当局这么做的目的在于是“希望將壓迫政策昭告天下”,由于这些认罪并不真实,当局并不指望人们相信它,之所以反复为之,甚至不惜觸犯刑事司法中無罪推定等基本原則,是因为通过这样的举动,可以更有效地传达出国家权力不受节制,任意专断,令人恐怖的性质。换言之,失联和电视认罪是为了向更多的人传递某种恐怖的信息,扩大恐怖的效果。

很显然,这种全面和持续的恐怖确实存在,甚至还可以找到更多的例子,比如浙江大面积强行拆除十字架,又比如针对海外异议人士在大陆家人的骚扰甚至“绑架”,不过,在具有相当程度的市场化和对外开放程度的社会中推行恐怖统治,并不是没有代价的,恐怖统治的后果之一,就是刺激了更多的新社会阶层移民或转移资产,如沈大伟所言:“中国的富豪们已经一脚踏出了国门,他们已经为一旦制度真正开始崩溃而大批逃亡做好了准备”,2015年大陆外汇储备急剧减少,不能说与此种恐怖统治毫无关系;也因此,提前清除反对力量、冻结社会,固然能有效地降低有组织抗争的频次和规模,但对于体制而言,最有利的并不是全面展开的恐怖,而是某种组合策略:既可以有效地去除积极节点,又不至于过多地影响到富裕阶层等主流群体。

此外,现行体制的运行高度依赖于经济的持续增长,而这种增长又高度依赖于国际经济秩序,也因此,所谓的“恐怖统治”也势必受到国际环境的制约,通過在中國拘禁境外人士或策劃跨境非法抓捕國內外公民,将他们送上电视公开认罪,固然可以进一步放大恐怖效应,向周邊國家立威,但也必然会遭遇到越来越强的批评,甚至反制。事实上,随着外国公民的被海外抓捕和被电视认罪,已经可以观察到国际媒体在中国人权事务上越来越多和越来越一致的关注,以及外国政府在中国人权事务上越来越一致和协调的立场,这也表明,所谓的“恐怖统治”也有受到外部环境的限制。

为了防备可能的致命后果,当局采取了从严治党和压制社会这一套双管齐下的策略,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散播出了恐怖的气氛,极权手段的存在和使用,进一步扩大了这种恐怖的效果,在这个意义上,裴敏欣和艾华所认为的“恐怖统治”是真实存在的,不过,这一“恐怖统治”有着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双重制约,也并不太可能无限制扩张,最大的可能是,体制内反腐还是压制社会仍将继续下去,各种近乎恐怖的手段也会继续使用,但是,体制会根据内外环境,根据自身所感受到的压力而加以微调,以及根据具体情况而采用不同方法,也可能会具有阶段性反复,或许,一种精细的而非粗放的“恐怖统治”,才是更为可能的未来。

来源:R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