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2日 台北
非常感谢达赖喇嘛西藏宗教基金会举办这个重要的会议。会议的组织者希望我把讲题定为:如何解决西藏问题。在座的各位都有多年的汉藏对话交流和孜孜于寻求解决西藏问题的方案的经历,应该明白这个讲题有多大的难度。
汉人人权民主人士和藏人的对话交流已经进行了近三十年,期间涉及了许多解决西藏问题的方案,简略地讲本质上无非有如下几种:
1.目前现实中的大一统的单一制——中共政策和实践,中共坚称没有西藏问题,只有达赖喇嘛问题;
2.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里规定的西藏自治;
3.尊者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
4.联邦制;
5.邦联制;以及
6.完全独立。
这六个方案中没有一个方案不存在着争议。特别需要指出,我们在座的应该都不会同意第一个方案,事实上,反对中共在西藏现时的殖民统治(政治经济上的民族压迫和文化上的灭绝政策)是我们来到这里的共识,所谓的寻找解决西藏问题的方案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如何结束正在实行的方案1.
说到这里,也许有朋友会认为今天我要倡导方案2-6中的一个。不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担任二十一世纪中国基金会主席期间参与主持了由严家祺老师领衔的对未来民主中国的宪政研究项目,我们提出了未来中国的分级联邦制或称带有邦联性质的联邦制的构想,其中除了与尊者达赖喇嘛中间道路主张中的“真正自治”本质一致的规划外,还特别规定了在建制25年后,西藏人民有权公投决定是否留在此分级联邦制的国体中。从当时我们汉人的政治经历和现实背景来看,这些设想是非常思想解放非常前卫的。在后来与藏人以及其他民族的对话交流中,我发现,其实最关键的问题不是方案的好坏而是方案如何产生。任何宪政设计如果不经过具有正当性的宪政过程而产生,都很难有权威,很难得到认同和爱护。
因此,今天我不为任何方案背书,而是对解决西藏问题的过程应该遵循的原则提出我的浅见。我今天提出解决西藏问题的三个最高原则:
一.西藏人民的自决原则
二.藏、汉人权民主人士团结争取藏族人民自决权的原则
三.用和平的方式实现西藏人民的自决权的原则
这三个原则简单概括起来就是:自决、团结与和平。
我们常说“解决西藏问题”,其实“解决西藏问题”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句子,“解决”是一个动词,这个动词前面需要主语。我们必须明确,西藏前途的最终决定权在于西藏人民,我们必须从根本上尊重藏族人民的这一权利,这是我们要确定的第一个原则。这个原则不仅符合藏人有别于汉人的历史、文化和生理特徵、符合道义、符合世界人权宣言,也使我们避免陷入“有谁投票决定谁有投票权?”的宪政难题。
关于自决权的论着汗牛充栋,在此我不赘述。可能有朋友已经注意到,我上面用的名词是藏族人民的自决权而不是人们惯常使用的民族自决权。人民自决权概念更为本质,其外延也比民族自决权要大,除了民族自决权外,也承载主权与人权的含义,三者分别保护民族、国家与个人的主体权利。西藏人民追求获得双重解放:一是争取从中共的殖民统治下获得得解放,二是每一个藏人个人也要从统治他的政权──无论是汉人政权还是藏人政权──那里获得人权保障,可以断言,如果藏人的个人没有人权,西藏民族不可能有真正的自决权和主权,所以,中国的民主化是藏族人民自决权实现的必要条件,正因为此,藏族人民争取自决权的斗争必然也必须结合汉人的民主运动,这就是我们要秉持的第二个原则──团结的原则。虽然西藏的未来的最终决定权在于西藏人民,但是在争取这个自决权的艰难过程中汉人人权民主人士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民主运动也是“解决西藏问题的”这个句子的重要主语之一。
我们致力的汉藏对话交流,不应仅仅局限在藏人与汉人的人权民主人士之间进行,其目的也应该超越形成藏人的自由事业和中国民主运动的团结联盟。我们必须承认,由于中共的洗脑和对真相的控制和歪曲以及汉人的长达一个多世纪的中华民族大一统的政治正确,目前许多汉人仍然和我们理念有一定的差距,对于他们来说不用说自决权了连自治权也不愿接受,中国的当政者参与制造和强化了中华民族大一统的政治正确又反过来被它死死捆绑,在这一点上,汉人和中共政权的结成的同盟依然十分顽固,这是藏族人民走向实现自决道路上的最大障碍,减少和排除这个障碍是我们汉藏对话的目的,因此我们汉藏对话包含了一个没有说出的前提假定,那就是,虽然西藏的前途的最终决定权属于而且只属于藏族人民,但是“解决西藏问题”这个句子的主语也包括了汉人和中共的这个“中华民族大一统政治正确同盟”,对此我们不能视若不见。
减少和排除这个障碍是十分艰钜的。中共从来迷信暴力的作用,汉人的极端民族主义者同样相信暴力的最终决定力,在与藏人弟兄姐妹的交流和共同奋斗中,我越来越感受到藏人,尤其是年轻藏人朋友对于中共和汉人的“中华民族大一统政治正确同盟”失去耐心,所以我们并不能排除类似于前南斯拉夫波黑战争那样的暴力流血,那是两族人民最大的灾难。这是我们需要尽力避免的。
面对强大而不尊重人民生命的中共政权,以今天的中共政权对西藏地区的渗透和控制程度而言,以暴力手段寻求西藏人民的自决权肯定比1951,1959年的局面更为艰难,所以,我并不赞同任何以暴力实现西藏自由的主张,因为这只会给藏民族带来严重的伤害和损失,并不利于藏民族的未来。
为了减少暴力流血的可能性,我们能做和必须做的最低的一点就是以真诚和真相扩大我们对话的范围,让更多汉人和藏人加入我们正在进行的对话中。
作为一个信仰佛教的民族,同时在达赖喇嘛尊者非暴力思想的影响下,我们看到,尽管藏人受到比汉人更多的人权迫害,但是非暴力思想仍然是藏人坚持的原则,而流亡藏人社区也比中国的任何地区,都更早地开始了民主管理的训练,这让我充满了感激和敬佩。
我们也无需暴力,人民自决的理念自产生以来,尽管在字面意义上仍然具有许多含混和分歧的争论,但在现实中的人民自决权理念却以惊人的速度被传播和接受,人民自决权是文明的产物,反过来也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世界的任何地方都不会外于这一理念被接受的浪潮。面对中共的专制统治,在追求人民自决权的道路上,我们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只有获得了人民自决的权利,西藏的地位问题才会有真正的答案。
枪弹可以穿透人体,但它穿不透历史。人类的良知和由此延伸的拥抱不同民族、不同肤色的兄弟姐妹、拥抱正义和平、和投票的双手,将具有最终的决定力。面对着复杂的西藏问题,作为中国人权民主人士,我秉持的最高原则就是尊重藏族人民自决权,藏、汉人权民主人士团结争取藏族人民自决权以及用和平的方式实现西藏人民的自决权利。
藏、汉的兄弟姊妹们,我们终将会以举手而不是举枪的方式,选择中国和西藏真正的未来。
《公民议报》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