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本网获悉:内蒙古著名民主人士哈达妻子新娜向来探访她家的政府工作人员重提7点要求。
据新娜说:“昨天下午正在休养的我又接待了中专路司法所的二位官府之人,与前一阵的恐吓威胁大相径庭,突然变脸开始问寒问暖了:‘有什么困难和要求?’、‘实在困难可以申请低保’。
估计我前一阵在‘脸书’写的一系列文字 用事实揭露内蒙古当局对我们一家人的政治迫害 使他们脸上挂不住了吧!…我回答:现在的困境都是内蒙古公安厅一手造成的!我早就多方写信‘要求’过了。
再重复一遍也无妨!————
1.请拿出哈达刑满不释放又被非法关押四年的法律依据?并赔偿精神及经济损失!
2.强烈要求把诬陷我儿子威勒斯“非法持有毒品”的直接责任人张涛绳之以法(原呼市公安局赛罕分局副局)并赔偿精神及经济损失!
3.把我们家被拉走的财产归还!
4.把掐断的电话 和Wi-Fi开通!
5.把我们家被冻结的银行账号开通!
6.别再背后捣鬼阻拦我儿子外出打工,我们完全可以自食其力!
7.不要回避问题的实质,只谈生存。如果依法办案,我们完全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完全可以自食其力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用不着官府的“施舍”!”
哈达妻子新娜近年来持续为内蒙古牧民的环境权和生存权发声,受到广大牧民的爱戴,她所关注的维权事件获得了本网及其他国际媒体的关注和报道,一些问题正在解决。
附:哈达简介(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新娜简介
哈达,1955年11月29日生,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曾在内蒙古人民出版社任职,原蒙文政治理论编辑室编辑,蒙古族知名学者、社会活动家,中国前政治犯。1989年5月起,曾成立“蒙古文化救助会”(后更名为 “南蒙民主联盟”)并连任主席,同时与他人创办杂志《南蒙之声》,撰写大量文章;后因撰写书籍《内蒙古之出路》,书中记述内蒙古在中共统治下数十年的历史和现状,历数当局发动的各次政治运动和政府推行的移民及计划生育等各项政策的危害,号召人们觉醒,实现和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的人民权利等,又因 “南蒙民主联盟”在召开第三次中央会议时,将章程修改为“本联盟是以反对汉族殖民统治,争取南蒙自决、自由、民主的秘密组织”,1995年冬,该联盟组织了以蒙古族为主的呼和浩特大专院校教师和学生罢课和游行,要求实现宪法规定权利,制定一部真正体现内蒙古自治的基本法,遂于1995年12月10日被内蒙古警方刑拘,1996年3月9日被正式逮捕,1996年11月11日被呼和浩特中级法院秘密庭审,以“分裂国家罪”和“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至2010年12月10日刑满出狱,但因是重量级政治犯,虽然出狱,仍遭长期监禁,并且在出狱当日其儿子威勒斯又被当局莫名其妙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抓,其妻新娜被以“非法经营罪”关进内蒙古第一看守所。2014年12月9日,其终获自由。此前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第四监狱服刑。
新娜:哈达妻子,从内蒙古包头师专政史系毕业,因哈达被捕判刑而遭受牵连打压,其苦心经营的蒙古学书店亦被当局查封,日常生活根本无法正常进行。日前,因其经常关注牧民维权情况而遭到严密监控和被要求向当局汇报思想及行为动态。
文章来源:维权网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