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咏胜:中国模式与中国模式的腐败经济学解析 ——兼论习近平反腐的末路与中国模式的末路

發佈時間 : 2016-7-30 23:27:15

善良的人若是对政治冷漠,就要给比自己差的人来管治,作为惩罚。

——柏拉图

五、中国模式的腐败经济学批判

A、撕开《北京共识》的画皮及其理论支撑

世人皆知,中国经济真正显示出崛起势头是2010年。这一年,中国经济JDP总量为5.8786(亿美元),超过了日本的5.47425(亿美元),正式变身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中国经济崛起的信息和信号却早在2004年,便由乔舒亚.库珀.雷默发表的《北京共识》,给全面暴露在世界各国媒体上,让整个世界一下子傻了眼:中国经济现在崛起了,有钱了。随之让世界跟着形成这样一个共识:中国经济的崛起,是由于有了《北京共识》所鼓吹的“中国模式”。也就是说,是先有“中国模式”,后有中国经济崛起这回事。但实际上,在《北京共识》产生的前后几年之间, 中国经济并没有取得什么异常骄人的成就。中国经济JDP在世界各国的排名中,还处于6、7、8位之间,远在法国、英国、意大利等国之后,就别说是赶德超日了。

而真要说有什么巨变之处的话,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9.11事件之后,由于中美关系由趋于对抗转为合作之后,双边贸易骤然猛涨,美国对华投资显著增加,由此而给中国经济注入了极大的生机与活力。二是国有企业改革基本上趋于完成,使数十万亿元的国有资产,被“分财”和“转财”到了少数利益集团手中。进而为中国参与国际经济的“大循环”和“一体化”,奠定了资本的集中整合条件。除此之外,还没有看到任何它蓄势待发的景象展示出来。以此可想而知,雷默在这个连中国人自己都还找不到北的情况下,公然向世界发出“中国崛起,有钱了”的喊声,可知其影响和震动有多大了。故在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他这一语惊世界之举的真实性,给予必要的质疑和责斥。而对他为何“登高一呼”的个人目的和动机,则可以暂且存而不论。

据百度百科介绍《华盛顿共识》:1989年陷于债务危机的拉美国家急需进行国内经济改革。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邀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世界银行、美洲开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的研究人员以及拉美国家代表在华盛顿开了一个研讨会,旨在为拉美国家经济改革提供方案和对策。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的约翰•威廉姆森(John Williamson)对拉美国家的国内经济改革提出了已与上述各机构达成共识的10条政策措施,称作华盛顿共识。而据百度百科介绍《北京共识》:美国《时代》周刊高级编辑、美国著名投资银行高盛公司资深顾问乔舒亚.雷默在英国伦敦外交政策中心发表了一篇调查论文,指出中国通过艰苦努力、主动创新和大胆实践,摸索出一个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模式。他把这一模式称之为“北京共识”,以此对《华盛顿共识》进行否定和扬弃。

本来“共识”一词,根据汉语的词义解释,是指在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的人之间,所求得的一种共同认识。而这与英语词义common view;Consensus; an agreed account of; a consensus所包含的意思,也是同一的。这即是说,所谓的共识,只能是在几个团体或个人之间得出的一种共同认识,而不能是某个团体或个人单方面得出来的一种片面之词。以此将以上两个“共识”稍作对比,便不难见出,《华盛顿共识》之所以被称为共识,是由约翰.威廉姆森提出的一个改革方案,然后经过参加会议的许多个团体讨论、研究之后,所达成的一个共同认同的文本。而《北京共识》却是由雷默一人提出,在没有与任何团体讨论、研究的前提下,自己拿出来与世界“共识”的一个文本。以此见出他抛出的这个“共识”,不论从知识上还是从学理上看,都只能是一个披着“共识”画皮的“假共识”。

因以此也不难见出他的这一作派和手法,就与国内“忽悠大师”赵本山的“卖拐”,如出一辙了。只不过不同之处在于,被赵本山所“忽悠”的,只是那些被党国意识形态弱智化了中国人,而被雷默所“忽悠”的,则是世界各国的知识精英。但唯一幸运的是,好在雷默还没有狂妄到把它称之为“世界共识”的地步,如若这样的话,便不需要经过联合国大会的讨论和通过,“中国模式” 便可以满世界风行无阻了。

于是,雷默这一公然“忽悠”世界的“假共识”,就这样弄假成真了。不过即便如此,还是有人没有被“忽悠”的。原因是在雷默《北京共识》登台不久,便有一篇署名道钉的短文《闲话说说“北京共识”》,曾经在网上流传。文中说,《北京共识》的作者乔舒亚.雷默在来北京之前,只是《时代周刊》负责报道拉美国家经济改革问题的记者、编辑,不是什么知名专家、学者。而他在刚学会汉语的情况下,能够到清华大学作访问教授,是有一定政治背景和原因的。他从来到清华大学,到抛出《北京共识》,其实只有几个月时间。按理说,他刚来到北京,汉语也不熟练,无论对中国问题,还是对中国经济问题,都不可能有什么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因而,一般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是很难能做出什么学术研究成果的。

而雷默之所以能够在中国马到成功,主要是得益于他来之前,结识了北京大学的某位毛左派著名教授。到北京之后,又经常与几个清华、北大的毛左派著名教授过往甚密。也就是说,他到北京后的学术研究活动,主要是围绕着这几个毛左派著名教授进行的。而《北京共识》在他任职的英国伦敦外交政策中心发表后,又是这几个毛左派著名教授把它译介到国内来,在媒体上大力推销传播,与之遥相呼应。并把它尊奉为“中国模式”,进行舆论包装、打造和镀金的。由此,根据以上情况来推测雷默的《北京共识》,如果不是这几个毛左派著名教授为他支的招,指的路,便是为他提供了某种特殊的帮助,否则的话,仅凭他个人能够作出这样的学术性文章,是不可思议的。

随后,又有一个叫漏底的网民跟帖说:“其实《北京共识》的操刀手,那里是一人,而是一帮人呢!”那么,倘若据此来分析,他所说的“一帮人”,会是哪些人呢?显然,就只有雷默与那几个毛左派著名教授了。也就是说,雷默抛出的这个“北京共识”,根本不是他一人的创作,而是他与那几个毛左派著名教授共同创作的。只是最后的“成果”,归雷默一人独自享有而已。而这几个毛左派著名教授,为何要这样无私奉献自己的知识产权呢?答案,也就不言自明了——那就是企图借洋人的胎,生中国的子。换言之,就是借雷默的名誉地位,来为中国模式的登台亮相吆喝造势罢了。

总之,关于雷默在清华大学期间的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社会各方面的看法和说法各各不一,而网上出现的只是其中之一。因此,对于人们的街谈巷议,笔者不能断定其中有多少可信度,也不能信口开河说,《北京共识》完全不是出自雷默的手笔;抑或说,雷默没有作这一大文章的学养和水平。但对于雷默在清华大学作访问教授期间,到底在什么时间和地点,与哪些人和那些政府组织达成了这个“共识”,以及这个“共识”是在台面上形成的还是台下形成的等等,却是有理由问个究竟的。否则,岂不是偌大一个中国,没有人敢说洋人也会造假的话了。

然而,十分无奈的是,即便我们有太多的事实证明:雷默这个拉共识大旗作虎皮,以捆绑世界舆论的作法,分明是一个学术上的造假行为。但也已经为时已晚,于事无补了。因为由雷默的《北京共识》所演绎而成的中国模式论,早已传遍世界,成为一种“假作真时真亦假”的客观存在了。因此,现实留给我们唯一明智的选项,就只有从《北京共识》这个不是道理的道理中,去进行理论上的证伪与去非,才能使之真假两分明,而不再让它继续贻谬种流传。故在此,笔者认为雷默所谓的《北京共识》之所以能够风行于世界,究其理论支撑之处,就是西方经济学家对中国经济崛起的错误认识和非理性认知。

而这,即是他们在总结和归纳中国经济崛起的原因时,都认为中国经济的快速崛起,是由于实行了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政策的结果。且持这一看法的人,既包括那些唱红中国模式的经济学家,也包括那些否定中国模式的经济学家在内。甚至连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里茨在内,也是持此论点的。如他在2010年接受中国《财经国家周刊》专访时,就公开认为:“中国是最大的凯恩斯主义国家,或者说是最主要的国家。”此外,也有不少到中国吃香喝辣的西方学者,还把中国模式提升到超越和取代《华盛顿共识》的高度,声称当代西方经济的不景气,是由于偏重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而忽视凯恩斯主义的结果。

虽然在国内经济学家中,公开主张凯恩斯主义,支持政府放手对经济进行干预和宏观调控的人并不多。但在肯定和认同中国模式时,却又几乎都认为中国经济的崛起,是政府实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结果。其原因是凯恩斯主义关于强调政府干预经济,主张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好稳定的货币政策来增加政府支出,刺激投资与消费,从而实现充分就业的理论,在中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作用。其中,特别是中国模式论者的看法,则更是如此。只有少数经济学家认为,中国政府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政策的因素很少。如果有的话,也是从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才开始显见出一定作用的。

而笔者通过对上述观点和看法思忖再三之后,却得出一个与之相去甚远的结论:西方经济学家把中国经济崛起的原因,归之于凯恩斯主义在中国的显灵,不仅是对凯恩斯主义的一个严重误读,也是对中国经济问题的一个严重误读。同时,也是对中国问题的一个严重误读。因为太多太多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快速崛起,是政府的公权力普遍进入市场,并形成主导和垄断地位之后,所产生出来的巨大生产力推动和造就的。而凯恩斯主义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实际是很小很小的和微不足道的。甚而在很多时候,是有害无益的。

具体来讲,就是西方经济学家在看待中国经济崛起问题时,常常把问题理想化和简单化。以致在面对和解剖中国经济崛起这个庞大问题时,由于在古典经济学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之中,找不到相应的理论支持时,便想当然地把它归之于是强大的中央政府实行干预政策造成的:也就是中国经济的崛起,是实行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政策的结果。然而,这个认识在笔者看来,是经不起经济学理论证伪的。而究其内在原因,就在于西方经济学家在看待中国经济问题时,把它兴起的状况、形态,与那些经济已经实现市场自由化、资本集中化、产业现代化的国家混为一谈。甚至,把中国经济的国家所有制性质,与凯恩斯主义产生和发生作用的私人所有制性质混为一谈。因而,没有看到中国经济的体制性结构,是与那些已经实现财产私有化,产权制度化的国家完全不同的两码子事。

虽然从表面上看,中国经济的兴起,与西方国家经济的兴起一样,都是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开始的。但与西方国家完全不同的是,中国经济的所有制性质,不是私人占有而是国家占有的。即它的生产资料,是属于国家所有的而不是属于私人所有的。显然,这种生产者不占有生产资料而进行生产的状况,对生产者来说,无疑是逼着牯牛下儿,带着镣铐跳舞。一方面,生产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也是人类社会最基本和必需的活动之一。另一方面,作为生产者,他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产资料,却不是属于自己所有,能够自己进行支配的,而是由国家所有和支配的。这就决定了生产者在其中的地位和处境,不是自主性的,而是依附性的。故而,迫使他们在整个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唯有不断向生产资料的所有制者输送利益,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生产资料。显然,这种状况在凯恩斯主义产生和发生作用的国家,是不可能出现的。

而这种不生产者占用生产资料,生产者依附和乞求于不生产者的状况,即便到了所谓的市场经济阶段,也没有得到丝毫改变。强大的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依然掌握着生产资料的支配权和使用权,拥有着操纵国家资本的无限权力。于是,随之而后建立起来的所谓市场,实际就是一个以权力为中心的生产和消费市场。而这种有权力才有市场,没有权力就没有市场;权力有多大,市场有多大的的权力经济格局,越往后发展,就越与市场经济的规则和原理背道而驰。同时,也与人类现代文明的基本准则和道义背道而驰。因此,这种由权力的腐败作为推动力而建立起来的所谓市场经济,由于它起点的不正义,就决定了整个过程和终点的不正义。因而,是不可能给国家和民族带来持久繁荣与和平的。

随之而后,这种由权力主导市场和垄断市场的现象,竟然形成了一种“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巨大力量。以致在它的强势作用之下,任何经济实体和经济人,如若要求得发展,就必需与这个权力集团结成利益联盟和共同体。否则,无论其资本再雄厚,市场前景再广阔,也是不能进入市场和占有市场的。以此见出中国的市场经济,与西方的市场经济,压根底里不是一回事,不属于一个属性。中国的市场经济与西方的市场经济相比,走的是相反的道路。西方的市场经济,是由自由引导而来,而后自由发展的市场经济。而中国的市场经济,是由权力引导出来,而后由权力主导和垄断的权力经济。也可叫做“反自由的市场经济”,或“反公平、正义的市场经济。”

特别是中国经济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为了实现各自的经济发展目标,尽皆把工作的重心和立足点,放在发展经济和城市化建设上。由此而使各级地方政府,实际变成了一个公司化的经济实体,党政领导分别成了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政府官员成了挂着各种光环的经济人。如此层层往下推演,直到乡镇一级政府。这样一来,地方经济倒是很快发展起来了。但其结果,却是腐败与经济的共同野蛮共长。而这种政府官员直接充当经济人,赤裸裸地利用权力来谋取暴利的状况,在凯恩斯主义产生和发生作用的国家,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其根本原因就是这些国家,没有这么庞大的国有资产,来为政府官员的腐败提供土壤和条件。对此,倘若把美国作家索尔.贝娄说过的话:“金钱,那是另一种阳光。它出现的地方,就是一片光明;它没有出现的地方,就是一片黑暗”稍作修改,更能揭示出问题的本质;“腐败,那是另一种阳光。它出现的地方,经济就是一片繁荣;它没有出现的地方,经济就是一片萧条。”

当然客观地看,凯恩斯主义对于中国经济的发展,还是发挥过一定作用的。比如在1997的亚洲经济危机和2008的世界金融风暴之中,由于中国政府实行了稳定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投入了4万亿元巨资,以加大投资规模,增加就业机会。进而使处于困境中的中国经济,顺利走出了风险和危机,并对世界经济秩序的稳定,取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除此之外,它在中国经济走向崛起的整个过程中,实际所起的作用极小。而在很多时候,很多情况下,它所起到的是对国有企业有益,对民营企业有害的作用。比如在信贷市场、证券市场、股票市场等领域,它所到之处就是使用“爱你不商量”的强暴手段,无情地吞噬和抢夺弱势群体和经济人的利益罢了。因此,可以这样断言说,凯恩斯主义对于中国经济崛起所取到的正面作用极少,而最多最大的却的是负面作用甚至扼杀作用。

倘若究其原因,是由于中国的宏观干预调控政策,完全是由政府制定的。而在微观经济活动中,这些制定政策的人,一方面自己也是企业经济人(如各级地方政府的公司化),另一方面有与各种企业经济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因此,政府常常是既是政策制定者,又是企业经济人。故而,政府制定的所谓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它在本质上,就是权力集团与利益集团暗中进行的一种利益平衡与交换关系。因而它所起到的实际作用,就是实现权力集团与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最大化而已。与此相反的是,它对于那些无权占有国家资本的生产者来说,则往往是“干预”和“调控”的频率越大,所受到的损害就越惨烈。其结果就是“神仙打仗”,“凡人遭殃”。以此不难见出凯恩斯主义在中国,实际已经变成了权力集团肆意掠夺和侵吞弱势群体和经济人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它一旦落下来,就是弱势群体无法防范话躲避的灾难。

而与此俨然不同的是,在那些凯恩斯主义产生和发挥作用的国家,由于厉行禁止政府官员参与微观经济活动,政府官员与经济人之间,没有利益上的纠结。因此,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调控政策,既是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也是有法可依,于法有据的,因此,它的宏观经济政策,才能发挥有效的调控作用。至此,就不再深说凯恩斯主义产生的另一个巨大成果:西方社会在凯恩斯主义的启发和推动下,都走向了没有穷人的福利社会和福利国家。而在中国这种政府既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又参与微观经济活动的环境和条件下,显然凯恩斯主义是无法适用,也无法发挥作用的。所以,中国经济的崛起,并不是由于实现凯恩斯主义的结果,而是由于权力的大腐败所激发出来的巨大生产力造就的。因此它的崛起,与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政策没有必然的联系。

B、中国模式的腐败经济学产生的来龙去脉

“大政府、小社会”——深圳经济特区的失败之果

由于中国模式的腐败经济学的产生,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历史过程。而这个过程,实际就是中国走向改革、开放的过程。其中,尤其是邓小平“92南巡”之后,中国全面走向权贵资本主义的过程。因此,为了揭示它何以产生,并形成一种实用理论,一种潜规则,一种价值取向的原因和根源,必须从中国的改革、开放全面走入歧途之处说起。

毋庸讳言,中国改革、开放的闸门,是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的。但它实际迈出这关键一步的时间,却比世人知道的要早一些。1978年6月,时任交通部外事局负责人的袁庚,被交通部长叶飞派往香港调查属下招商局的情况,以求挽救这个收归国有50多年,现已处于奄奄一息状态的大型国有企业。10月9日,一份《关于充分利用香港招商局的请示》报告被送到了中央领导人面前。时任国家主席的华国锋作了:“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办法再多一点,步子再快一点”的指示。国家副主席李先念在此基础上,为之在深圳南半岛的港口划出2.14平方公里的土地,作为香港招商局的开发、建设用地。这,即是蛇口开发区的诞生之地,也是深圳经济特区的产生和崛起之地。这既是说,中国走向改革、开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并不是后来被追捧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制定的,而是由那时的中共领导人华国锋制定的。所以,邓小平后来获得这个名与实大相庭径的美誉,完全是中国人“捧红踏黑”之“国病”的集中反映,与真实的历史相去甚远。

于是,蛇口开发区在袁庚这位被称为“开荒牛”和“拓荒者”的统率之下,拉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开山炮”。随之而后,仅此一两年时间,一个充满蓬勃生机与魅力的现代工业城市,便像神话一般展现在世人面前。那时的中国,可以说没有几个人见过现代化建设是个什么样子。而它的飞速崛起,不仅让中国人顿时眼界大开,第一次看到了西方现代化的样子,也让那些不相信中国人能够搞现代化建设的外国人,产生了惊诧和困惑。一时间,“蛇口速度”、“蛇口精神”,顿时成为国内外媒体聚焦,世人交口赞誉的热门话题。那时的蛇口,也是国内各路英才豪杰荟萃的地方。

那么,蛇口开发区的迅速崛起,究竟有哪些取胜的因素和条件呢?据笔者的事后分析,虽然其中的原因有种种,但最为主要的就是实行了“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模式(这一模式先是经过华国锋点头、赞许,后经胡耀邦、赵紫阳认同和批准实施的,也是完全合乎自由市场经济规律的理想模式)。具体来说,它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率先推行干部民主选举制。其中包括开发区的主要领导,都是由民主竞选产生的,而不是由上级任命的。从而有力地保证了权力的合法性,既来自于民,又用之于民的问题。二是简政放权,责权分明。蛇口开发区建立后,行政主管部门只有一个“管委会”。在它之下所设置的部门,都是既有权力,又有责任的职能部门。因而,从根本上杜绝了没有责任而拿钱不干事的部门存在。三是勇于打破用内地人政策上的禁忌和限制,大胆启用有思想的杰出人才。四是支持和鼓励职代会、工会、妇联及其它社会团体,独立开展维护自身权力和利益的活动。五是支持和保护新闻媒体对开发区的管理,发挥舆论监督职能。

比如开发区当时主办的《蛇口通讯报》,没有正面新闻和负面新闻之分,大凡开发区发生的事,都能够及时见诸报端。甚至,连各种异议的批评报道也照刊不误。由此对开发区的管理人员,形成了一定的监督制约制约。而它于1985年2月5日上发表《向袁庚同志进一言》,便是一次党报可批评监督本地一把手的“新闻自由”改革。以此而为后来《深圳青年报》勇于发表《我赞成邓小平退休》,作了思想启蒙和先导。由此不难见出,蛇口开发区当时所取得的以上成功,决不是盲目追求经济改革成效的成功,而是对政治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成功。实际上,也就是实行“小政府,大社会”所取得的成功。倘若,袁庚开创和主持蛇口开发区时,所取得的这些具有政治民主化的宝贵经验,能够成为社会时代共识并形成强大政治合力的话,中国的改革就不会重蹈历史的覆辙了。

再之后,由于蛇口开发区的实验成功,带动和促进了深圳经济特区的产生和建立。而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之初,从行政管理部门到开发、建设部门,原本是按照蛇口开发区的经验和样板建立起来的。市级只设有市委和市政府两个行政部门,其他都是下属的具体职能部门。也就是说,它的整个管理机制,都是依照蛇口开发区创立的“小政府,大社会”模式,来进行建构和设置的。因此,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之后的几年间,除了惊世傲人的经济发展速度之外,它的廉政建设和社会福利保障也是备受赞誉的。但不幸的是,待到89民运发生之后,这一切都随着他的开创者袁庚的黯然离去,而走向了终结,也就是“蛇口模式”、“蛇口精神”的终结。实际上,也是中国改革的终结。

对此问题,最早参与深圳开发建设的作家和学者朱健国指出:“深圳建立经济特区28年,先后经历了七次机构改革、四次审批制度改革。实践证明,自1989年‘六四风波’停止政治体制改革实验后,三次深圳‘机构改革’皆陷入瞎折腾,结果只是扩大官权,助长买官卖官的寻租空间。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深圳特区,只有市委市政府,没有照搬内地的花瓶摆设,设立‘橡皮图章’的‘人大’、‘政协’,而是走广泛建立民间社团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市民社会之路。但1990年开始的深圳第五次‘机构改革’,不仅大踏步‘内地化’,建立了‘人大’、‘政协’,而且终止了蛇口工业区‘特中再特’的政治体制改革试管之探索权,关闭了许多边缘媒体和社团。深圳遂由‘小政府、大社会’复辟为‘大政府、小社会’,市民社会变为臣民社会。官员腐败日甚一日。震惊全国的前深圳南山区书记虞得海腐败案,就是那次‘机构改革’的后遗症。”(1)

由此足以看出,深圳这个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最终走向失败是89民运的连锁反应。自此之后,深圳经济特区的整个管理机制,又退回到了内地那种腐败丛生的官僚体制之中。因此,它除了经济建设方面的成就之外,已经没有任何值得推广、借鉴的正面价值了。以致随后的几年间,昔日那个以官清政廉而受到社会赞誉的深圳官场,开始频频爆出腐败大案、要案。记得91.92年有段时间,国内媒体曾这样报道说,国内的抢匪、窃犯现在都集中到了深圳。因为他们作案的对象都是政府官员的办公室,作案后几乎没有人会报案的。甚至连公安机关抓到了罪犯,并供认出是在那个办公室行窃的,也依然没有人敢于承认。这即是说,此时的深圳经济特区,已经变质成为最早沦陷的腐败特区和重灾区了。

邓小平9.2南巡的奇理斯玛效应——跑步进入市场经济

本来对于中国自79年开始的改革,尤其是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中国知识界近10多年来的总结和反思之论已经很多了,其中有不少学者的研究已经深入到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本质层面,并得出了一个比较认同的结论:这场由中共“自我意识”、“自我完善”而发起的所谓改革,到89民运发生的那一时刻起,便已经归于失败,而成为一出它自我否定,自毁形象的历史闹剧了。如已故思想家和政治学者陈子明就明确指出:“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专业人士(律师、记者、编辑等)、民营企业家甚至党政干部认为‘改革已死’,正是‘中国模式’的鼓吹者帮助他们完成这一思想转变。在‘改革已死’与‘革命来了’之间,只有一步之遥。包括中上层民营企业家在内的一个广大人群所期待的‘革命’,显然不是‘阶级革命’而是‘全民革命’;不是‘打土豪分田地’、到‘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滚一滚’的‘社会革命’,而是‘革专制而成立宪’的‘政治革命’”。(2)

而青年政治学者陈永苗的《给改革一个死刑判决》一文,则是从政治合法性的角度,对这一改革之死进行的理性反思和揭示。他指出:“改革算一个社会契约,共产党当局和底层老百姓协商同意用改革取代革命,如今缔结契约的基础情势已经发生了重大变更。脚下的大地已经沉沦,底层老百姓再也无法忍受改革骗局。”(3),由此,他进而断言和大声疾呼:“改革已死,民国当归”。但笔者却认为以上迟到的反思和揭示,虽然已经抵达了问题的命门和要害,但还是没有揭示出这一改革之死:究竟死于何处何地?又是谁置它于死地的?

因为在笔者看来,中国自1979年开始的改革,主要是在胡耀邦、赵紫阳的主政下进行的。而他们在这个时期,实际上主要做了三件事,或者说是做了三个方面的改革。一是“简政、放权、让利”,扩大地方政府的自主权;二是党政分开,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三是撤销中央政法委,推进依法治国。虽然,这三个方面的改革,倘若与慈禧晚年实行的《庚子新政》相比,可谓是微不足道的。但尽管如此,这一改革的价值目标和指向,都是旨在化解党国体制和官僚体制,建立民主、法治秩序的。而邓小平在这其中的最大作用,充其量来说,不过是为胡耀邦、赵紫阳领导的改革撑开了一面“太上皇”的保护伞而已。而他真正做出的光辉业绩,委实屈指可数的并不多。比如改革、开放,建立经济特区,并不是他最先提出来的,而是华国锋主政时期,就已经搞起来的;比如实现干部知识化和年轻化;比如平反冤假错案等等,都是胡耀邦任中组部长时提出并推行的。而他另一深受社会赞誉的伟绩,就是废除了国家领导人的终身制。但实际上,却没有废除他自己的终身制。

但89之后的中共,由于背负着64这个沉重的包袱,而产生的执政合法性恐惧。在国际上,又遭受着共产主义乌托邦神话破灭,而产生的溃败情绪痛击。同时,还要承受来自西方国家的经济制裁压力。于是,中共在万般无奈之下,出于自保“红色江山”的历史愚顽本性,只好回头去固守改革之前那个僵死的“毛体制”。于是,原来胡赵新政时期已经明确下放到地方的各种行政权力,又被完全收归到中央政府上来。那些已经被精简压缩的机构,又以另一种名目恢复了原样。而原来搞了党政分开,由书记负责制改为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地方,也统统改回到了书记负责制。至于中央政法委,原本是经邓小平几次赞同后,才于88年5月撤销的。但到90年3月,又被原封不动地恢复了过来。并于91年2月,又在中央、省、市、县成立了一个社会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无需言说,中共这三个倒退复辟的反改革举措,其利剑所指和锋芒所向,就是退回到毛时代那个高度集权的专制体制,大力强化对国内矛盾的高压管控,以警察治国来维护和巩固自己的权力地位。

至此不言而喻,这场由所谓的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所设计的改革,到8964发生的那一刻,便此已经归于彻底失败,也可以说是被邓小平给否定和颠覆了。实际上,也就是将整个国家和民族几十年来积累起来的政治新生力量,及其走向民主、自由社会的希望和梦想,都给彻底粉粹和破灭了。中国的政治体制和整个政治生态环境,又倒退到了改革前那个高度专制集权的旧体制之中。然而,预想不到的是此时已经放下“垂帘”权杖的邓小平,由于面对中共开始向“毛体制”全面倒退回归的政治趋势,因而出于怕被再次作为“走姿派”打倒在地,随后扫进历史垃圾堆的恐惧,于是,不得不再次逆水行舟,进行他政治生命中的最后一博。这,即是他那被世人披上种种神圣外衣的“92南巡”。

邓小平的“92南巡”,与中国模式的腐败经济学的内在关系

首先,我们看到的是,邓小平的这次南巡,虽然巡视了南方几个经济增长快速的城市,但他最后巡视的落脚点和重点,其实是深圳。也就是说,在他看来只有深圳才是经济增长最快、发展最好的地方。所以,深圳的发展速度和方向,就是好国家,好社会,及至好社会主义的理想和目标。然而事实上,深圳特区的开发、建设,直至最后向国内官僚体制的全面回归,正是成也邓小平败也邓小平的。而如今,他反身回头来打深圳这张王牌,抛出“不问姓社姓资”,“发展才是硬道理”等一系列为市场经济张目的新理论,力图用深圳特区的经济发展成就来证明改革、开放政策的正确性。实际上也是为了证明他力主改革、开放政策是正确的,而他反过来镇压要求推进这一政策的民主化运动也是正确的。甚至,还可以证明他现在不主张搞政治改革,只搞市场化改革也是正确的。换句话说,就是证明他坚持在中共一党专制下,走权贵资本主义道路也是完全正确的。

而实际上,邓小平对于自己的这次“南巡”,并不像外界所渲染的那样是信心满满的。原因在于他的这次“微服私访”,既没有中办要员陪同,也没有中央级新闻媒体的跟进随访。因而是没有过去那种绚丽“华盖”支撑的,其中即便有国家主席杨尚昆赶来护驾助威,也依然没有引起外界的注目。以致对他巡视的消息、内容及其过程,直到他离开深圳2个月零3天之后,才由《深圳特区报》发表的长篇通讯《东风吹来满眼春》一文,向外界披露出来。可见中共高层对他的这次“出宫”,是没有什么警觉和重视的。所以,他才会在巡视途中,让一路同陪他的湖北省委书记回去给中央带话说:“不改革,死路一条”;“谁不改革,谁下台。”显然,他的这两句话,分明是带着强烈政治指向的。对此,据许多海外媒体后来透露,邓小平在此时确实动了第四次“废帝”的念头。其意图是如果江泽民“不接旨”,就另立乔石为中共总书记。但也有海外传媒透露说,他在此行之前,曾经请赵紫阳“认错复出”,但却被赵断然拒绝了。

然而,连邓小平自己也没有预想到的是,他的这次“廉外训政”,后来通过《解放日报》转发后,立即引起了国内外媒体的轰动,各种大小媒体、网站争相转载,一时间各方面的好评如潮。随之而后,不仅引起了中共高层的重视和震动,还引起了中共内部的激烈斗争。但奇妙的是没过多久,中共便迅速调过了左转的船头,高度支持和赞同他“继续改革、开放,走市场经济道路”的新政治主张。在此,倘若问及这其中的奥妙和玄机的话,分明是中共高层,都读懂和领悟了他这个讲话的精神实质:原来邓小平现在所主张的改革、开放,是不搞政治改革,只搞经济改革;只要一手抓权力,一手抓金钱就行了。于是,中共高层那些由于惧怕政治改革损害自己既得利益的的保守派和反对派,顿时尽都华丽转身过来,纷纷变成一手抓权力,一手抓金钱的改革派。于是,一场在毛氏专制集权的体制上,疯狂种植资本主义之苗,开资本主义之花,结资本主义之果的所谓市场经济运动,顿时从中南海内掀起,向四面八方涌动。一时间,举国上下到处是一片全民经商的疯狂景象。一言以蔽之,在邓小平“南巡讲话”精神的指引下,原本既无资本,又无自由市场的中国社会,就这样跑步进入市场经济社会了。

当然,客观地看邓小平的这次“92南巡”,确实是取到扭转了中共全面向毛氏专制体制倒退回归的政治危局,使中国这艘古老的东方大船,不再由长江口朝内陆倒转逆行。而始终朝着蔚蓝色的海洋,朝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现代化浪潮往前航行。但时至24年后的今天,当我们置身在中国这块已经被腐败糟蹋得满目疮痍的土地上,再回过头来看邓小平的“92南巡”时,不能不正视它的这一巨大恶果:邓小平通过他的这次所谓“南巡”,不仅达到了自己在中共史册上立于不败之地的历史地位,也达到了他将中共随后的政治路线置于一体两面,也可叫“毛邓(矛盾)互用”、或“毛体邓用”的政治建构和路线之中。其核心价值和目的所在:就是政治上的高度专制极权化;经济上的高度权贵资本主义化。

总之,随着邓小平“92南巡”产生的奇理斯玛效应,全国各级地方政府纷纷派出参观团、考察团,到深圳及其它沿海开放城市学习、取经。然后回来之后,按照深圳“大政府、小社会”的体制模式,增设一些新名目的行政机构,如外经贸委、招商办、开发办、开发区管委会等等。紧接着,再在自己所管辖的属城市边上,划拨出一片片的良田沃土,竖立起一块块开发区的耀眼招牌。随后,再由政府官员组成一个个名目不同的招商团,分赴各地去招商引资。至此可以说,邓小平“92南巡”之后,中国内地城市风起云涌的第二波经济建设浪潮,就这样形成并蔚为大观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就是这样在权力的引导之下走向市场,形成市场,而后主导市场、垄断市场的。可想而知,这种由权力营造出来的市场经济,要让营造它的政府官员不腐败,岂不是把他们当成不会饮食男女的木偶偶了?由此可以说,是邓小平的“92南巡”,为权贵权贵资本主义铺平了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也为中国模式的腐败经济学的产生和形成,提供丰厚肥沃的土壤和条件。同时,也可以说中国模式的腐败经济学,是邓小平“92南巡”的产物和结果。

而以此同样重大的另一负面效应是,在邓小平“92南巡”精神的感召下,一大批怀抱自由、民主理想和信念,积极支持和参与政治改革的知识精英和大学生,出于对旧体制的怨恨,纷纷选择“下海”。而这些人成批“下海”之后,实际上也就达到了中共分化改革势力,瓦解民主、自由信念的政治目的。至此,中共通过对89民运参与者和支持者进行关押、逮捕和变相流放等大清洗手段之后,几乎将国内的改革势力和民主进步力量给消除殆尽了。而此举尤为严重的隐忧和后患是:这部分在下海之前曾经为反对专制极权体制,争取民主、自由而抛洒过青春、热血的人,后来投身商海,成为众人羡慕的成功者之后,几乎都抛弃了当年的理想和信念,转身与权力集团结成利益同盟,变成了这个专制极权体制的支持者和维护者。进而成为我们今天继续追求民主、自由,实现宪政转型的最大阻力和障碍之一。

话说至此,笔者认为有必要离题赘言几句:中国的改革、开放时代,已经随着邓小平的“92南巡”,成为名存实亡的过去式了。因此,当我们今天回头来对邓小平这个政治人物进行评价时,委实不能只看到他力主改革、开放,让百姓能够有衣穿、有饭吃,甚至可以“思淫欲”,让官员能够挥金如土,妻妾成群这一面,而忽略了他在反右运动中与毛泽东互为正副二帅,致使几十万知识精英惨遭摧残和蹂躏那一面。甚而忽略了他在89民运中动用国家最精锐的几十万野战军,对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实行国家暴力那一面——须知,他的这一重大举措,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都是空前绝后的。当然,客观地看当代中国的政治问题,显然现在还不是对他盖棺定论的时候。原因是由他“92南巡”拉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闸,现在还处于“危机和灾难沉默状态”之中,只有等待那个推动社会大转型的洪峰大浪出现之后,才能根据社会创痛面的深度和广度,对他作出一个历史的定论。

但即便如此,有两个与他同样在中国历史的大转折中发挥过重大作用的人物,则是可以作为参照系比较一下的。一是那个颟顸愚顽透顶的慈禧太后,到了晚年还是认识到“光修铁路、建工厂、办银行是不行了,还是要学洋人搞新政才行”。二是那个现今仍被列为国家和民族罪人的袁世凯,即便我们对他终结几千年帝制的巨大功绩,不予正视。但还是应该看到他在死之前,还是放弃了恢复君宪的邪念,回到了共和这条正路上来的。而邓小平的“92南巡”,则是又回到了慈禧太后早年“变祖宗之法不行,搞洋务可以”的帝国旧梦之中。以此见出他晚年的最后一次政治露脸秀,无论从哪个角度审视,都不是以推动历史向前发展为目的的。故而,即便任何人以何种方式评说邓小平,都不能不看到他晚年背向人类现代文明而逆行这一事实。而晚年的慈禧和袁世凯,其中包括隆裕太后在内,最终还是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浩荡潮流的。

C、中国模式的腐败经济学批判

根据以上各章的论述:中国模式的腐败经济学,是中国经济在兴起和繁荣的过程中,由于旧体制对生产力发展的钳制和制约,而产生出来的一种畸形变态的、反公平、公正和反文明的微观经济活动现象。也可以说,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自由市场的微观经济活动现象。它的主要特征和严重后果,是政府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直接和间接地进入微观经济领域,形成一个由权力主导市场和垄断市场的政治经济格局。从而,使少数人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对国有资产的疯狂侵吞和掠夺,成为一个新的权贵资产阶级。故此毋庸讳言,中国模式的腐败经济学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影响和危害,是巨大而深刻的,由此而引发和激化出来的社会矛盾与危机,也是巨大而深刻的。

如是之故,当我们回过头来对中国模式的理论构,进行学理上的批判和扬弃时,不能不对它赖以产生的腐败经济学进行理性的清算和否定,否则,是不可能将这个危害国家民族唯恐不足,现已开始危害非洲、拉美国家的中国模式病毒,从根子上消除干净的。而以此论及中国模式与腐败的关系,可以说当时真实的国情是,早在雷默2004年提出中国模式这一概念之前,政府官员的腐败就已经是有目共睹,民怨鼎沸的社会问题了。而89民运的发生,则正是全民仇贪恨腐,要求建立民主、法治社会的集中反映。因此,中国模式与腐败的关系是先有腐败的肆虐,后有中国模式。也就是说,中国模式的绚丽光彩,是由腐败产生出来的巨大生产力和推动力造就的。没有腐败,也就没有什么中国模式。当然也可以说,没有中国模式的腐败经济学,也就没有中国模式的产生和滥觞。

话说中国模式的腐败经济学,不能不说到西方新近冒尖出来的腐败经济学。而说到它何以在西方兴起和走热的原因,其实是20世纪中下叶以来,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影响和带动之下,都纷纷走上了追赶现代化的强国之路。然而,由于这些急于摆脱贫穷落后的国家,在启动现代化这个政治与经济互为表里的复杂程序时,它们的国家政体形式却是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有的,甚至还处于反现代化的专制集权制度之中。而这就在先天上缺少了西方现代化取得成功的充分必要条件——民主和法治制度的根本保证。因此,这些处于后发劣势状态的第三世界国家,也就是亚洲、非洲和拉美国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始终无法避免和无法战胜的的致命陷阱和顽敌,就是腐败,无处不在的腐败。

对此,南非著名反腐败研究专家保罗.哈里森指出:“贪污腐败是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内部的恶性肿瘤,它蚕食着人民与统治者之间互相信任的基础,加重了发展中国家所具有的两个关键性弱点:一个弱点是政治势力与经济势力之间不光彩的联姻;另一个是国家的软弱性即无力实施自己的法律和法规。”瑞典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缪尔达尔认为:“西方学者关于南亚贪污腐化有一种普遍的说法,认为它加快了办理烦琐行政手续的速度,这显然是错误的”。因此,这些国家在走向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就是制度性的腐败与腐败性的制度问题。

而正是由于腐败这一世界性疑难问题的存在和困扰,一个以研究制度经济学为中心的腐败经济学,就这样应运而生了。对此,已故经济学家杨小凯指出:“由于种种原因,关于“腐败”的研究渐成“显学”。这一时期的文献包括了大量来自拉丁美洲各国、东南亚、中国、非洲、和欧洲北美地区的案例研究,以及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盟、透明国际、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等机构的研究报告。关于这些文献,已经发表了若干篇综述文章,它们对任何关注腐败问题的读者都是宝贵的索引性文献。”(4)

而国内近10几十年来,虽然致力于腐败经济学研究的人并不多,还是有不少学者作出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如郑利平《腐败的经济学分析》(中央党校出版社)、张云鹏《反腐败经济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朱英杰 《腐败与反腐败的经济学思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论著的出版,虽然未能深入到制度层面的研究,但毕竟有了一个开头。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真正入了门道的人还是杨小凯。他指出:“关于‘腐败’的经济学,它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它不像经济学既有的分析对象那样可以实证地度量和统计,以致实证研究机构例如‘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不得不采用‘腐败感(perceived corruption index)’这类指标。尽管有如此的实证研究方面的限制,腐败(不论是隐蔽的还是公开的),人们对腐败的切实感受,以及腐败对社会政治经济肌体的侵蚀,仍然是最受公众关注的社会科学研究题目之一。”(5)

以此见出腐败经济学研究在西方的兴起和走热,与经济学在国内的兴起和走热,都是世界现代化大潮的反应和产物。其价值目标都是旨在为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为南美和亚洲一些腐败已经进入普遍化、常态化的国家,探寻铲除产生腐败的的制度性原因和根源,进而为这些国家走向现代化,找到健康发展和文明发展的道路。这即是,在经济改革取得一定成功的同时,应该迅速将国家的治理之策转移到民主、法治制度的改革上来。从而,在制度层面上建立起一套任何权力无法越界和越位,无法向外扩张,也无法腐败的长效反腐机制,才能从从根本上保证这些国家已经取得的现代化建设成果,不会因为腐败引起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而前功尽弃,毁之于一旦。

然而,当腐败经济学在西方兴起和走热的时候,中国到处兴起和走热的却是中国模式的腐败经济学。以此见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与西方的西方现代化建设,是两股道上跑的车,根本不是一回事。对此,倘若把它们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研究的话,便不难发现两者之间,在价值追求和目标上是背道而驰的,甚至是水火不相容的。因而,如果说西方的腐败经济学,是研究如何去反腐败,以保证现代化的成果不会得而复失。那么中国模式的腐败经济学,则是研究如何去腐败,以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换言之,如果说西方的腐败经济学与中国模式的腐败经济学,都是研究腐败问题的话,那么前者的结论是,腐败是危害现代化发展的坏东西;而后者的结论却是,腐败是推动现代化发展的好东西。

那么,中国模式的腐败经济学是如何产生和形成的呢?

看来要说清楚这一错综复杂的问题,有必要回头重说一下笔者在本文第三章《中国经济崛起的前因后果》中,已经阐述过的主要观点。即:中国经济的整个发生、发展,直至走向崛起的过程,是一个与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上层建筑不断进行斗争的过程。而在这个充满艰难与曲折的斗争中,权力的相继“被腐败”、“自腐败”和“积极腐败”,是它之所以能够打破旧体制的重重阻碍和遏制,而走向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反过来说,就是中国经济的崛起,是由权力的大腐败而产生出来的这种巨大力量推动和造就的。

而这个让腐败产生、发展、并形成不可阻挡之势的过程,有这样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发生在1979——1989这个时期。这时刚兴起和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家阶级,在严重阻碍和遏制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之下,由于各方面的制约和自身的历史局限性,没有能够像西方资产阶级产生时那样,形成一种强大的政治力量,去与阻碍和遏制生产力发展的上层建筑进行斗争,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而是从各自的现实利益出发,不惜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去向那个具体阻碍自己发展的上层建筑部门行贿。因此,这一时期的“腐败”,无论对行贿者的民营企业家还是对受贿者的政府官员来说,都不是那种积极主动的犯罪行为。也就是说,他们当时产生出腐败是个好东西的认识,是被旧体制给逼出来的。

第二阶段,发生在1993——2013这个时期。这一时期,由于邓小平的“92南巡”,拉开了向权贵资本主义飞奔迅跑的闸门,从而使起来的腐败很快由“被腐败阶段”发展到“自腐败阶段”,直至“积极腐败阶段”。而在这个权力大腐败的过程中,除了旧体制本身的冥顽不化之外,中国经济学家群体在其中所起的教唆和使坏作用,无疑是致命危害之一。因为正是他们在主流媒体的抬举和簇拥之下,把那些为腐败叫好和鸣锣开道的滔滔宏论,推向整个社会的。比如他们抛出的“以资产换特权,促进私有化理论”、“腐败是改革的润滑剂理论”、“政府公司化理论”、“腐败与发展同在理论”等等为腐败撑腰和张目的理论,不但为政府官的腐败行为,减轻了罪恶感,放开了他们大胆腐败的手脚。

而且为那些已经形成利益集团的新资产阶级,指明了一条在旧体制不转型的情况下,如何与权力集团拥抱成团,求取利个人益最大化的道路。于是,由此之后的中国,腐败,就成为一种见惯不惊,习以为常的社会病态和常态了。因而,以此来看这一时期的“腐败”,不管是从行贿者还是受贿者的行为来看,都不再是一种被动的犯罪行为,而是一种自动的,甚至是积极主动的犯罪行为了。同时,社会此时对腐败的认识和态度,已经被完全扭曲和变形。于是,使得整个中国社会,好似人人都中了腐败的邪,个个都成了潜在的腐败份子。进而使政府官员的腐败,越来越失去控制,越来越肆无忌惮。其结果,是使这场由权力主导的市场化改革,露出了人类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丑恶和狰狞面目。

以此反观人类社会自有史记载的历史,无论社会形态如何变化,基本上是一个以财产私有制为中心的历史。但这种天下大同的社会秩序,在20世纪20年代,却被列宁领导的以共产主义为群体生活目标的所谓社会主义制度给打破了。由此而把世界分裂成为两个相互对立的社会制度:一为财产私有的社会制度,一为财产公有的社会制度。因此,正是由于这一根本原因,使腐败这一任何社会制度都无法杜绝的世界问题,出现了两种性质和程度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这即是:在财产私有的社会制度里,由于国家没有可供政府官员贪腐的公有财产,政府官员无论贪腐的胃口再大,本领和手段再高强,也是不可能把国家的税收和全体国民的财产,都公然贪为己有的。因此,在这种制度之下,政府官员贪腐的规模和程度是有一定限度的。而在财产公有制的社会制度里,由于国家庞大的公有财产缺乏制度上的监督和制约,由此而给政府官员的腐败,提供了贪得无厌的土壤和条件。所以,政府官员贪腐的规模和程度,则是没有任何限度的。

由是之故,即便我们翻遍中国封建社会历朝历代的腐败史,还是翻遍西方各国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的腐败史,也很难找到某个皇亲国戚或达官显贵能够一夜暴富,而富甲天下的成功先例。当然,这其中也有一些例外。一是统治者由于骄奢淫逸的本性,直接贪腐国家资财。二是统治者宠信的重臣,利用特权间接贪腐国家资财。如中国古代的三大巨贪秦桧、刘瑾、和珅,便是显例之一。因此,在财产私有制的社会制度里,尽管政府官员的腐败是也层出不穷的,但却很少出现那种群体式、塌方断流式腐败现象的。

倘若究其原因,是在私有制的社会制度里,政府官员没有那种直接和间接贪腐公有财产的条件和机会。因而他们能够贪腐的,大多都是来自于那种为了寻求利益庇护所得到的贿赂。而这种贿赂,与中国民营企业家在兴起之初,不得不向政府官员“送礼、给好处费”一样,多数是以谋求企业生存和发展为目的的。但在财产公有制的社会制度里出现的这种贿赂,则几乎是与政府官员的相互勾结合谋,以侵吞和掠夺公有财产为目的的。因此,这种犯罪行为无论从哪个角度上看,都比前一种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和邪恶多了。

故此,当以财产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在世界现代化浪潮的卷席下,被迫向财产私有制的社会制度转型时,一个人类历史上闻所未闻和见所未见的,以全体和掠夺公有财产为目的狂潮随之兴起。这,即是在体制转型过程中的经济转轨,也就是“化公为私”,将公有财产私有化。本来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对于国有资产该如何“分财”与“转财”,这一事关国家大体的重大问题,无论任何一个想要将权力存续下去的政府,都会优先保护和顾及全体国民利益的。因此,苏联和东欧国家在后来的转轨过程中,正是由于考虑到了这一点。而选择了与全体国民共同分享国有资产的“分享模式”和“眀市交易模式”,避免了少数人侵吞和掠夺全体国民公有财产的历史丑剧发生和上演。

但极为不幸的是,中国在后来进行的“国企改革”和“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却拒绝了苏联和东欧国家那种趋于大致公平、公正的转型模式,而采取了“让少数人先富起来”的“暗箱操作模式”。或者说,是“损公肥私模式”。以致由权力集团和利益集团,主导和绑架了这个“分财”与“转财”的全过程,其结果,是让少数人在数年、数月,甚至数日之内,将原本属于全体国民共有的公产迅速变成了私产,随即拥有了在财产私有制的社会制度中,需要数代人的辛勤创造和积累才能获得的巨额财富。从而,使中国社会“官与民”、“贫与富”之间的差距和矛盾日趋扩大化,也使整个社会陷入了无法避免的冲突和危机之中。

至此,倘若我们根据腐败经济学的定义分析:任何社会组织形式下出现的腐败,都是一种利用公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的犯罪行为。再将腐败在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中发生的性质、状态、规模、程度等等问题,进行比较分析的话,那么俨然可以这样说:对于这这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中发生的腐败,是不能同等看待,等量齐观的。因为在财产私有制的社会制度里发生的腐败,不是以侵吞和掠夺国民公有财产为目的的,因而它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危害,是局部和个别的。而在财产公有制的社会制度里发生的腐败,则是以侵吞和掠夺国民公有财产为目的的,因而它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危害,是全面的和广泛的。因此,倘若将两者的犯罪行为相比较的话,那么前者则是小恶,而后者则是更为凶狠、邪恶和卑鄙的大恶。同时,也是人类社会有史记载以来,所出现的一种最为不公、不义、不耻的罪恶。

为什么? ——因为在财产公有制的社会制度里,那些所有被少数人以公权力变为私产的公产,都是全体国民经过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人的创造和奉献,才辛勤积累起来的巨额资产。因而,在这些资产的每根毛孔里,都流淌着全体国民的汗水和心血。所以,无论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对它的非法占有,都是对全体国民的犯罪。因此,面对上述这一状况,试想马克思当年在伦敦大英图书馆为撰写《资本论》,到处寻找资本家通过剩余价值剥削工人的资料证据时,倘若能够看到这幅这幅政府官员通过权力侵吞和掠夺公有财产,比资本家通过剩余价值剥削工人更能快迅暴富的画图,那么真不知他的《资本论》,该怎样往下继写下去?

总而言之,腐败,是中国模式的腐败经济学产生的核心和要害,也是中国模式得以产生的核心和要害。因而,它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恶果,是巨大而深刻的;给中国现代化建设带来的恶果,也是巨大而深刻的。对此,必须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并在理论层面上给予揭露和批判,才能肃清和消除它产生的影响和危害,并阻止它的流毒向外泛滥,进而干扰和破坏当代人类文明的进步进程。同时,就当前的现实意义而言,对于防止国内尚且残存的部分国有资产,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不会被少数人以新的方式,再次非法劫为私产和己有,也是十分必要的。

但笔者行文至此,心中仍不免惶惑复惶惑的是:直到此时此刻的今天,当人们侃侃谈及中国的腐败问题时,还在这样自我解嘲说:“腐败是任何社会制度都有的,只要政府敢于反腐败就行了。”从而,把在两种社会制度中发生的,性质和程度完全不同的腐败,给混为一谈了。或者说,是把它在我们这个财产公有制社会制度中发生的大罪大恶,给一笔勾销了。而这,对于被剥夺了本来有自己一份公产的全体国民来说,才是一件最最不该遗忘的大事情呢!

注释: (1)、《民主中国》2008.12.2《机构改革是‘书记卖股票’》朱健国

(2)、《领导者》总第44期(2012年2月)《从“改革”到“革政”

——近三十年话语与思想史片》陈子明

(3)、 原载雅典学院《http://www.yadian.cc/.corpus.124/》陈永苗

2012.12.6 .

(4)、 原载人大经济论坛《腐败的经济学解析》杨小凯2015.6.1

http://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738242&page=1一份《关于充分利用香港招商局问题的请示》报告被送到中央领导人面前。当时仍在任的国家主席华国锋作了“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办法再多一点,步子再快一点”的指示。国家副主席李先念根据华的指示在报告上作出阅批。被收归国有50多年、业已奄奄一息的香港招商局

(5)、 同上

2016.7.26

来源:纵览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