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夫”吴淦控罪升级 “煽颠”变“颠覆”或遭重判

發佈時間 : 2016-8-13 22:15:23

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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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人士屠夫吴淦被批捕。(Public Domain)

去年5月被捕的维权人士吴淦(网名“屠夫”),其被控罪名由原本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更改为“颠覆国家政权罪”。他的代理律师日前前往看守所申请会见遭到拒绝。有分析认为,当局更改吴淦的罪名意味着将对他作出重判。

于去年5月被捕的维权人士“屠夫”吴淦,目前已被关押近一年零三个月。他的代理律师燕薪日前前往看守所申请会见当事人遭到拒绝。在落款日期为8月11日的不准予会见决定书上写道:因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漏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不准予申请人会见犯罪嫌疑人吴淦。

去年5月20日,吴淦因在南昌抗议江西高院不允许参与“乐平冤案”的律师阅卷,而被行政拘留10天,行拘期满后,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诽谤罪”遭福建警方刑事拘留。同年7月,吴淦被厦门市检察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两罪批准逮捕,案件后移交给了天津市公安机关,经三次延长侦查期限,至8月20日期满。

对于吴淦的罪名由“煽颠”变为“颠覆”,广东律师吴魁明8月12日向本台表示,两个罪名的刑罚有不小的差别。

“(两罪)是比较大的不同,煽颠就是煽动别人颠覆,颠覆就是自己以行动或者别的方式颠覆,包括定罪都是差很远的,“煽动颠覆”普通就是5年以下,首要分子或者情节严重是5年以上;“颠覆”普通的是10年以下,首要分子10年以上,期限就差很远了。”

近日,当局开庭审理了胡石根、周世锋、翟岩民、勾洪国等四名7.09涉案人员“颠覆国家政权案”,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不等的刑期。

关注吴淦的湖南维权人士欧彪锋8月12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吴淦作为7.09案的导火索,当局更改他的罪名或是为了重判他。

“可以把他放到7.09大抓捕整体的案件中来看,我认为吴淦被抓就是7.09大抓捕案的导火索,直接导致了王宇、周世锋、胡石根、李和平他们被抓。另外我个人判断屠夫比较强硬,口风很紧,可能不能从屠夫这里撬开口子,当局可能会对屠夫下重手,可能不会低于已经开庭的周世锋、胡石根的刑罚。”

欧彪锋认为,当局企图用打压吴淦的方式震慑其他希望抗争的公民。

“他这个也是对近年兴起的公民抗争行动的大范围打压。因为屠夫的抗争模式代表了典型草根的抗争模式,屠夫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受到了公众的追捧,当局对屠夫的打压也是为了震慑这些试图效仿屠夫的抗争者。”

中国官方央视曾在吴淦被逮捕后,播放一段长达近6分钟的《网名“超级低俗屠夫”被拘真相》的节目,将吴淦高调在媒体上“游街示众”。官媒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也先后刊文,称吴淦参与多起热点案件、事件的炒作。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吴晶)

来源:R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