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木:贿选要防范 内定更不佳

發佈時間 : 2016-9-16 22:38:29

乔木 北京传媒学者

随着选民认识的提高、选举监管和媒体监督的到位,贿选的代价越来越大。

最近随着中央震怒,通报查处了辽宁的人大代表贿选丑闻。辽宁共有全国人大代表102名,45名卷入贿选,占44%。另有523名省人大代表贿选,其中省人大常委会62名人员中,有38人代表资格被终止,常委会不足半数,无法正常开会。

事件还在发酵中,从中央到地方,从官媒到民间,都在同声谴责如此骇人的贿选,以至于又出现了对选举的怀疑,中国人到底是否适合选举的争论。

选举肯定要比不选好。人类发展到现在,选举的观念是如此的深入人心,独裁如朝鲜的金氏政权、覆亡前的萨达姆,都要走个选举的形式,以强调他们权力的合法性和受民拥戴。对于一手握枪杆子有军队,一手握刀把子有警察的他们,当然不需要贿选。

贿选要比世袭继承、武装斗争、暴力抢占和内部指定要好。贿选至少表明对选举理念和程序的接受。在代表、投票人、公众三者中,暗箱操作的指定选举只是代表受益,投票人和公众被忽略。贿选则代表、投票人都能获益,只有公众被忽略。在三方中贿选能照顾两方,已然比指定只满足一方,是个进步。

贿选的发生是有条件的。一是小范围的熟人环境,比如最基层的村委会选举。如果是更大范围、选民众多的直接投票,像全国直选总统和议员,怎么贿选?需要多少钱、收买多少选民,又怎么收买?无记名投票,收了钱,不选你怎么办?

二是「被代表」的间接选举,如人大代表替你选出市长、省长,下一级人大代表选出上一级人大代表等。因为是在一个人数有限、封闭的机构内部选举,贿选很容易操作。当然这样的间接选举,贿选其实是关门分赃,极少数人得利,和选民无关。最基层的村选举,贿选至少是村民普遍受益。

如果是真正的无记名投票,拿了钱也不意味着一定投你的票,同样别人也会送钱,也会钱、票两空。时间长了,多方博弈,最终的结果要么是大家都送钱,要么是都不送钱,只许诺当选后的好处。

贿选很像博弈论的「囚徒困境」。两个以上的同案犯被分开关押,会有三种情况:一、每人都不招供,证据不足被从轻发落。二、有人招供,有人不招供,招供的会被从轻发落,而不招供的会被从重处罚。三、大家都招供,都想着被从轻,却都是最坏的结果。由于没法联络,不能保证别人是否招供,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是第三种情况。

同理,选举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一、你不送钱,他可能送,对他有利。二、大家都送,但送多少钱不等、保密,而且送了钱也有可能选不上。三、干脆都不送,或把钱花在明处,用公开竞选的方式,介绍自己,影响选民。

从成熟民主国家的历史来看,都走过了从贿选到公开竞选的道路。因为随着选民认识的提高、选举监管和媒体监督的到位,贿选的代价越来越大,难以操作,结果难料,还不如透明、公正、开放的选举对大家都有利。

贿选肯定要防范和惩处,但不能因为害怕贿选而让选举沦为形式,继续采取指定、内定、暗箱操作的选举方式,而不是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举。

来源: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