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建国:从邱少云案到狼牙山五壮士案的思索(与环球时报争鸣之377)

發佈時間 : 2016-9-23 22:56:39

近来两案的审判引人关注,一案是邱少云胞弟邱少华起诉孙杰和加多宝诬其哥为“半面熟烤肉” ,获得胜诉。二被告被判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另一案是“狼牙山五壮士” 后人认为洪振快侵犯了先人的名誉权,诉至法院。法院判定被告侵权,要求被告发公告赔礼道歉。被告洪振快认为自己撰文指正过去关于“狼牙山五壮士” 的宣传报道有多处不实,法院也承认洪的文章不存在侮辱、诽谤,洪振快表示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绝不道歉。

环球时报9月22日就邱少云案发社评,题目是《亵读英雄者被判道歉是正义的胜利》。邱少云是一个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好兵,但不是英雄。“英雄” 是一个符合人类普世价值的褒义称号,一个专制者对民主国家发动侵略战争是非正义的,而在支持这个非正义战争与联和国军作战中牺牲的人不是英雄,也不是什么“最可爱的人” ,是被另一个专制者送去的无辜牺牲者。对这些牺牲者我们感到悲痛,不应将矛头对准他们,而应寻求历史真相,追责决策人。在这方面洪振快做得比孙杰好。但问题并没到此结束,环报社评引申了两案更深意义。

环报讲“这些年互联网上不时出现解构中共及共和国历史,贬损英雄及领袖人物的言论,并被一些人起哄追捧,形成历史虚无主义的歪风邪气。”环报认为这是“要挑战中国社会的基本价值” 。为此,环报出招“法律可以为人们认识讨论的边界划出红线” 。

什么是普世价值的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就是思想无禁区,人们可以公开对官定正史质疑,对历史人物提出自己认可的褒贬,对官护的主流价值观挑战。而法律的职责是保护公民自由言论的人权。以某党标准用法律手段划出言论的政治边界、探求厉史的边界实乃一党专制特色。两案判决加深了人们对这一特色的认识。

洪振快在对法院的公开声明中说:“我等小民虽是蝼蚁,但不是奴才和懦夫……知识人的脊梁不能被折断,强权熄灭不了我们心中的火焰。”说得好,以此语结束本文。

北京查建国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