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认罪,民主无罪——吕耿松一审法庭自我辩护和最后陈述

發佈時間 : 2016-9-29 22:29:47

(参与2016年9月28日讯)

尊敬的法官阁下:

七年前的1月22日,我被中共独裁当局押到这里进行所谓的“审判”,当时我曾郑重地通过法庭向中国最高统治者提出建议:废除一党独裁的专制制度。七年过去了,中国的最高统治者由胡温集团换成了习李集团,但独裁依旧。现在,不仅我本人再一次被押到了这里,而且在全国,还有众多的从事民主和人权活动的志士仁人也面临着同样的命运。这种宗教裁判式的审判,是中共对其眼中的“异端”实行残酷无情的镇压和惨无人道的迫害的野蛮行为,这不能不说是我中华民族在文明时代的倒退,是14亿中国人的极大悲哀和不幸!

当局通过它控制的专制工具,指挥我犯了“颠覆国家政权”罪。它罗列的事实有如下 几条:

一. 在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2012年12月31日黄山会议和2013年12月29日的鼓楼会议上,我被选举和最后确定为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负责人;

二. 2012年元旦至2017年6月间,我为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撰写了几篇社论以及在同一期间,我为海外中文网络撰写了一些政论文章;

三. 2014年春节期间我为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制作并寄发了若干致全国各地的民运人士和维权人士的贺年卡和慰问。

四. 2013年我党党员杨信伯同志逝世后,我和陈树庆等同志向杨信伯的亲属敬送了花圈。

这样几件事,在一个正常的国家里,是正常的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即使在被共产党称为“黑暗、反动”的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统治(大陆)年代,也决不会被治罪。然而,中共出于一党独裁的政治需要,命令公安部把中国民主党打成“敌对”组织,然后,检察院和法院根据这一诬称,把中国民主党的所有活动诬陷为“颠覆国家政权”而予以治罪,这无疑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当局的指控不仅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的《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国际公约》的基本原则,也违背了它自己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公民享有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和规定,从而使宪法成为一张废纸。从法理上看,宪法条文具有最高效力,但中共宪法的效力往往被它所制定的下位法所扼杀。中共宪法表面上给予民众很多权利,但它左手给之,右手夺之。公民的宪法权利随即所谓的“其他法律法规”所剥夺。公安部只是一个警察机关,它所制定的文件充其量只能算作部门规章,与宪法相差三个层级,它怎能随心所欲地将公民根据宪法权利组成的社会团体打成“敌对组织”呢?警察机关的权力难道能超越最高立法机关?这充分说明了中国有宪法而无宪政的事实。中国民主党的目标就是要使中国不仅有宪法,更要有宪政。

当局指控我“颠覆国家政权”,这里需要弄清楚两个概念:一是什么是国家政权,二是何谓颠覆。现代国家政权是指全体国民普遍选举产生并按照民主宪政的原则组成的全国性政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自上世纪四十年代的国共内战到目前的两岸分治,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政权,只有中国大陆地区的共产党独裁政权,中国台湾地区的民主政权和中国香港地区和中国澳门地区的特区政权。既然不存在国家政权,何来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恰恰相反,中国民主党的目标和任务,就是要建立一个统一中国的现代国家政权,又何罪之有?其次,什么叫“颠覆”?“颠覆”是一个中性词,它是指颠覆“和时代发展已不相符、严重阻碍未来的传统政治糟粕,抛弃过时的、落后的、反动的东西,创造新生的、进步的更美好的未来。”历史已进入了二十一世纪,民主宪政是时代的潮流。中国有几千年的封建历史,专制主义根深蒂固。毛泽东说:“共产党就马克思列宁加秦始皇。”毛泽东一语说穿了共产党的本质。马克思列宁主义就是极权主义,是中世纪普鲁士极端专制主义和沙皇俄国极端专制主义的翻版,所以共产党独裁就是东西方专制结合的主义,是古今中外专制集大成者的主义,是一种带着邪教色彩的极端专制的主义。中国共产党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搞专制主义,可称之为“社会封建主义”。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共产党政权是社会封建主义政权,是当代世界最落后,最反动的政治势力。从历史学的角度看,当代中国是后封建社会,共产党是封建余孽。十七世纪的明朝刑部广司员外郎史躬盛弹劾权奸魏忠贤时,指魏忠贤五大罪状:“论魏忠贤罪状,举天下之廉耻澌灭尽、举天下之元气剥削尽、举天下之官方紊乱尽、举天下之生灵鱼肉尽、举天下之物力消耗尽。”拿共产党与魏忠贤比较,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魏忠贤所做的,共产党都做到了;魏忠贤没有做的,共产党也做到了。林彪说:“政权就是镇压之权,就是杀人之权。”中共政权正是这样。它靠屠杀上千万人起家,靠饿死三千万人建立,靠血腥残暴的政治压迫和经济掠夺维持其统治。它不容许民间存在任何稍有独立性的社团,但它自己却把触须伸至每一个角落,连世博会外国馆这样的临时性涉外机构,也要去新的共产党组织(党工会),何其强梁和霸道!这个政权已腐败透顶,无官不贪,政以贿成。它不仅腐败,而且腐朽。共产党的各级官尸位素餐,毫无生气。他们只知道游山玩水,吃喝嫖赌,花天酒地,甚至用公款集体嫖娼;他们欺下瞒上,虚报政绩,制造虚假繁荣;他们破坏环境,疯狂掠夺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土地及其他资源,他们仗势欺人,横行乡里,制造成千上万的冤假错案。凡此种种,整个国家早已怨声载道,民不聊生。如此专横残暴腐败和腐朽的政权,难道不应该颠覆,难道不应该由新生的民主政权取而代之吗?!

综上所述,目前统治中国大陆的共产党政权,不属于国家,不属于人民,也不属于普通的共产党员。它只属于少数鱼肉百姓的权贵,只属于享有种种特权的特权阶层。颠覆这样一个政权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为昭昭天理所要求。

法官阁下,你们明知我无罪却要判我有罪,你们的内心一定会很不安,感到对不起法官的良心,感到对不起中国人的良心。但是,我会宽恕你们,因为你们生活在一个专制的国度里,是在为一个法律屈从于权力的政权服务。我的行为绝不会构成犯罪,就连小偷也明白这个道理。去年7月我被关进杭州市看守所后,同室的一个安徽籍鲍姓小偷对我说:“你是无罪的,他们(指政府)肯定很快就会放你出去。但我(指他自己)是罪有应得,不指望他们放我出去。 ”虽然我没有如小偷所说被释放,但他关于我无罪的认识无疑是正确的,因为,这是一种基于良心的判断。小偷尚有这样的思想水平,我想你们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法律专业人士,总不至于连小偷都不如吧?

我平生视荣华富贵如粪土。投身中国的民主运动,特别是参加中国民主党的活动,我并不图自己得到什么好处。我出身于世世代代为农民的家庭,放过牛,砍过柴,种过田,做过工,当过警察,教过书,摆过摊,坐过牢,一生艰难坎坷。正由于我出生低层,对这个社会,对这个国家有着深刻的了解,对下层民众有发自心底的同情。也正因为如此,我坚定不移地投入中国人民争民主和争人权的伟大事业,特别是积极参加了中国民主党的活动。2007年至2011年,我曾被独裁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投入监狱。2011年8月出狱后,我仍被软禁在家里,受到当局的严密监视。他们在距我家十多米远的地方设立了一个由15人组成的巡防队,每日24小时不断地公开对我进行盯稍跟踪,一步也不让我离开他们的视线。不仅如此,在我出狱到再次入狱不到三年的时间里,被杭州公安局和西湖公安分局的国保警察传讯20多次,抄家近10次,被抄走的电脑8台。面对如此疯狂的迫害,我无怨无悔,一如既往。如今年届甲子,我再一次被投入铁牢。为了中国的民主和人权事业,为了中华民族的前途,纵然余生要在监狱中度过,我也心甘情愿。

中国民主党目前虽然弱小,但它经受住了不可一世的共产党一波又一波的打击,至今仍然巍然屹立。因为我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我们顺应历史潮流,符合民心所向,相信会得到绝大多数人的拥护,因此我们满怀信心。中国民主党人无罪,多党竞争无罪,民主宪政无罪。多党制和民主宪政制度必定会在中国实现。即使我们这一代人看不到中国的民主宪政,我们的下一代或下下一代终将会看到。我们会坚持到最后一刻!我们的牢不会白坐,历史必千万倍的回馈我们。中共政权冥顽不化,螳臂挡车,必将被历史的车轮碾得粉碎。中国民主党人是为中国政治现代化披荆斩棘的战士,不管任何高压和理由,我们都拒绝在对我们构陷的审判中认罪!

末了,我以谭嗣同的两句诗来结束我的最后陈述。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山人基民供稿

来源: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