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海凤:浅谈近期各地大抓捕事件

發佈時間 : 2016-10-14 22:17:13

(参与2016年10月14日讯)

2016年9月8日,苏州进行了一次大规模抓捕维权人士的行动。当日被抓九人,后放出三人,被抓捕的维权人士中有人被抄家。被抓捕的常熟顾义民家属,收到顾义民涉嫌煽动颠覆罪,被指定监视居住的手续。其余五人:王婉平、王明贤、朱雪英、徐春玲、均以“扰乱法庭秩序”罪,被指定监视居住。

王明贤被抓一个多月,家属没有拿到办案单位出具的任何手续。后经代理人隋牧青律师不懈追问下,被口头告知以“扰乱法庭秩序”罪指定监视居住,并且不告知指定监视居住的地址。

“扰乱法庭秩序”罪属于“现行”罪的处罚范畴!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主审法官口头警告数次无效后,再由法警实施强制措施,情形严重的,由法院处罚为“司法拘留”!无须由警方介入进行调查取证,更无“抄家”的必要。据了解,所谓“扰乱法庭秩序”,已是两年前的事。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在法律界被俗称为“小宪法”,除了在打击犯罪,还有保障公民自由等权利。通知家属,是尊重基本人权(知情权)的体现,也是家属进一步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如,帮助聘请律师等。如果家属不帮助聘请律师,被限制自由的人自己聘请辩护人是非常困难的。因此,通知家属是保障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重要基础。

苏州常熟警方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内没有通知到家属,不管有何理由,办案单位没有及时告知家属,办案程序已违法,也是对公民权利的践踏。

王婉平的代理人袭祥栋律师发出的消息称,因王婉平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不予律师会见。我们对王婉平大致还是有所了解的,她因拆迁维权,她几乎都是在学法运用法律,没有做过激行为。她曾多次到过蒙古包(我家房子被偷拆后临时搭建的简易帐篷)看望我。王婉平不是第一个运用法律维权被构陷的公民,如单利华、贾灵敏等。要明白的是,只有在真正的法治国家,司法独立的情况下,权力才会被关在笼子里的。

王婉平被警方以“扰乱法庭秩序”传唤,应该依照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对他进行讯问。为何指定监视居住近一个月后,又被“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不予律师会见?

无锡413大抓捕中,因一名蒙面人在事发两个月后,报警称被维权人士“故意伤害”。假设一正常人受侵害后,应该第一时间会进行私利救济,为何会等两个月后。据相关知情人员分析,抓捕的目的是为打压维权人士。在抓捕前,无锡近二十位维权人士在清明节前后进京,给当局造成很大压力。于是,当局借机“寻衅滋事”(当时抓捕的构陷罪名为故意伤害,后逮捕的四人:沈爱斌、程天杰、朱丙泉、周小凤的罪名变为寻衅滋事)。因为案情很清晰,如果以“故意伤害”罪起诉,闹笑话的可能性很大。

福州大抓捕中,共十四福州维权人士在G20期间遭刑拘,林柄兴、严兴声遭刑拘31天后被批捕,批捕已升至二人,廖俊未释放。

取保释放的有:蒋碧秀、石立琴、张秀屏、林依妹、熊凤莲、江智安、贺清敏、昊宏福、罗红梅、林善忠、外号“蒋介石”等11人。

浙江温州的陈宗瑶,在杭州G20峰会维稳期间,他被告知不允许去苏州,苏州不是峰会举办地,可见当局对他早就设计好了借G20峰会构陷他。父子两人均被“妨碍公务”罪刑拘,后逮捕。此“妨碍公务”的案件(在一年前已处理完毕),现被升级为刑事案件,其中原委不言而喻。

我针对女儿被黑势力故意伤害差点致流产的事报警,出警的黑警周生琪对我说“你是要被吃官司的人,没有资格让我做笔录”。可想而知,他们早就设计好了怎样构陷我,不然周生琪怎么提前知道我要吃官司。无锡滨湖警方多次诱供我77岁母亲王金娣,让她说到北京放礼炮是我指使她去的,并且诱供我85岁婆婆,内容同上。

谁捍卫人权,先用构陷的理由传唤你,再用变来变去的罪名诬陷你,总之,总有一款罪名适合你,这就是当下的依法治国。

在真正的法治国家,一旦启用刑法,各部门都慎而又慎,一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疑罪从无”的理念,不能臆想不能假设,重证据轻笔录。万法之母的宪法规定,任何法律都要以保障人的基本权利为基础。当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悖时,以上位法为主。

除苏州,无锡大抓捕外,还有福州的大抓捕,因律师的介入和媒体的关注,部分维权人士已被放出。我将持续关注各地抓捕后续,敢问依法治国到底几时能实现?

在此,非常感谢人权律师顶着各种压力,介入全国各地官方特别关注的案件当中。你们是推动法制进步的先驱者。

许海凤

2016.10.13 22:27

来源: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