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苗:从法治到民国:在改良与革命之上

發佈時間 : 2016-10-27 21:09:58

(参与2016年10月27日讯)

以我为维权理论背书和逃出公知阵营的体验来看,新的社会想象,比较便捷的方便法门就是跳出自己所在阵营,跳出自己的身份世界,去外面寻觅引进,不断向外面发现和发现行动。

对于熟悉的身份世界而言,外面的新社会想象或者行动就是例外。于是可以叫做发现例外。就像发现恒星为新星。例外不断被引介宣传,就逐渐常规化。从而又需要再发现例外,例外之例外,不断游牧,不断从被体制赶上而体制化沦陷中逃离。

发现例外等于游记精神。其批判的武器是自我批判。从医学上说,从感染源中逃离,感染源还是能追上来沾染病菌,只要停留久的话。从神学上说,魔鬼追上来。因此需要敌我之分。

新的社会想象,要超越于改良与革命之上,既包括改良,又包括革命,也就是把改良和革命都还原为抵达宪政的手段问题。不能上升为目的。也许只有暴力革命才有宪政,但暴力革命更往往走向专政,这里没有必然的因果,但概率更大。为了对抗改良为目的,就很容易变为革命的偶像崇拜。所以对改良与革命都必须去偶像崇拜,还原为手段,进行合目的性审查。一场广场革命,例如埃及阿拉伯之春,说它是改良也可以,说它是革命也可以。而且从这次广场运动来看,革命的外延也朝改革渗透和夺取了其中部分。只要不是长期军事对抗,再暴力的革命也可以是改良,例如英国光荣革命暴力也不小,但经常被当做改良;再温和的改良,也可能引发革命,法国大革命就是前面温和改良引发的,晚清改良也是辛亥革命的诱因之一。如秦晖老师说的,改良往往流血更多,更暴力。

既然预设民主化转型的下一步是广场革命,而不是长期的军事对抗,那么就必须把革命与改良还原为手段。

奇怪,我写的《一场新辛亥革命的兴起》等等文章,此类文章也写了一二十万字了吧,居然对改良革命之争一点作用都没有。

现在什么立场重要吗,一点都不重要,只要是将来能走上广场的。其立场会在广场上重新塑造一遍,以广场上的再次塑造出来的为准。经历过八九广场的应该都知道。

我也打击虚假希望,恶狠狠打击改革派,但我推崇改革派的行动。总之通过贬低立场的作用来解决我的自相矛盾。

如果是博弈的政治主体之一,那有时机问题。前提是虚幻的。棋子幻想自己是棋手 是不对的。在电视机前看球的球迷再资深,把自己当做主教练指挥比赛,是不对的。魏京生如此身份了,我看他也没有博弈的棋手的作用。个个都像专栏作家,顶多活动家。获和平奖的刘小波,算二十七年来走到最巅峰了,也未必有棋手作用。不信他在监狱里表个态,看看有几人跟从。不要幻想,名气换不来政治动员力。再大名气在中共面前基本等于零,。许志勇的名气够大的吧,他所动员的平权教育的有几个人在他审判现场。要有一次再上岗,或者上市的心理准备,现在积累是原始积累,需要民主化后再次上岗或者上市,按照上岗或者上市的规则再次运营。现在的,决定不了未来的。

八九一代都五十了,年过半百,要有紧迫感,新世代的未必有你们说话的份,别以为理所当然。回想一下天安门广场上的学生,是四五一代的老师指挥得动的吗。能当大叔没几年了,马上要成大爷了,老大爷了。不要觉得还是广场上的青年学生。

我们都看得清楚我们身处的世界,但不见得看得清楚我们自己在这个世界中的位置。欲望和渴望会给自己带上有色眼镜,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很重要。也许应该能很重要,但遭遇中共,你就很不重要了。

政治舞台,如果以中共为中心的,在中共的剧院中的话 ,民间谁都没有入场券,顶多场外吆喝,声音大了被殴打一顿进了监狱。然后平息了一阵子,再蠢蠢欲动。

如果以民间为中心,这个舞台还是无形的,潜在的。当然有入场券。可是前提是先想清楚,是现有的舞台,还是将来的舞台,不要拿将来舞台的入场券,冒充现有的。

即使共党的大货车朝台湾开,半路散架,但是惯性还是会毁人家园的,谁敢保证大货车会沉在台湾海峡,登录不了。即使如今维稳大货车,会在半路散架,但是其惯性还有对民间有巨大危险的。所以从最坏的情况来打算,才是对的。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即使革命了政权更迭了,其制度惯性扔在,其社会经济结构惯性仍在。前面越严厉的制度,后面越难改变。就相当于毒丸政策。我死了,你们也一样吃毒。民国初年无量头颅无量血,购得假共和,一样在民主化后发生,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中的制度惯性描述,难道还不够清楚吗。

从法治到民国

朱学勤老师的从道德理想国的覆灭,到法庭政治,大框架非常好。托克维尔说的,政治司法化。我说的司法宪政主义就是法庭政治。蛮有意思的是政治司法化不成功,反而有了政治宪法之返潮。就像中国自由主义没把中共宪政化,反而有了新左派之再次依附体制。

当十九世纪德国帝国公法在朝民族国家转型时,无法适应,于是从公法中抽象出哲学,然后再以哲学和民族国家规定性为尺度,对帝国公法进行改造,既保留了帝国公法的权威为民族国家服务,使民族国家有历史延续性,同时使公法传统得到新生。在2003以后几年,维权运动披着法律外衣,以法治的名义,有着对改革初期以来法治理想的延续。改革之后的自由主义谱系,其实可以分成两条,一条是法律之下的自由,一条是欲望以道德的名义,以个人立场面目出现的自由,简称道德良心自由,这个很扯淡。把自由主义扭转为道德自由,就会出现无政府主义。后来新左派的兴起本质是自由派的内部分化,与老左派关系不大。就像俄国十二月党人失败后,就会出现保皇党一样。因为都是基于法律自由被扭曲为道德自由的原因。法律之下的自由谱系还是需要继承的,不管是何种新的社会想象,即使不承认中共之法统,只要把法治理想与民国法统,或者新的法统渊源嫁接就行。晚清之法政系,司法独立之遗产,是被民国接纳的,也维护了民国初年之公民社会的黄金时代。

如果政治反对,是基于道德自由,基于无政府主义,那么就是一种无政府主义,反对另外一种无政府主义;一种身份建构,反对另外一种身份建构;一种反公知的公知,反对公知。

为此继受,我在07年写了一篇《1986年之前的后改革派》,就是把改革初期的法治理想派与86年之后出现的文化自由主义,乃至更晚的经济自由注意区分开来,由法政总体性堕落腐烂到伦理,再到经济 符合施密特说滴,总体性瓦解之后文化伦理与经济之间的变化过程。那几年,我们讨论法律人(最终亚峰的政法系流行)负责分蛋糕问题,以压倒经济学家的做大蛋糕。政治反对可以否定文化自由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但比这二者更早的法治理想,却是从文革之“人对人是狼”延伸出来的,有着生死体验的牢固历史基础,因此有着超越历史性的超越性。法治理想在改革时期之中,也在改革时期之外。反改革,改革死了,法治是不会死的,因为它是公民社会的内在要求,有社会,有公民社会,就会有法治理想。

仅仅告诉别人需要革命或许政治反对,是没有力量的,因为中共已经把革命革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地步,中共走了革命之路,就让对手无革命之路可走。况且中共本身就有发动极权主义运动的对革命立场的吸纳性,也就是宋江式造反。对于中产阶级小市民来说,首要的是追求安全感,但维持现状之维稳足以破坏其安全感和生活秩序时,是参加革命的,但前提是没法维持了。他们恐惧革命之后的无政府主义混乱,因此需要事先解决革命与法治问题,法治如何贯通于革命之前后。改革已死,民国当归之方案里面是暗含革命,但是我不拿出来吓人,到时候需要民国当归,就会去革命,但是人们想的是民国秩序之美好,而不是革命之恐怖,于是革命就不是恐怖主义了。

赵翔:对于革命的误解转嫁到对台湾,对民国的希望上来。不需要说出这两个字,而过程及结果便是那样。

于政治反对或者革命学说,在中共革命后的语境,首先需要去面对的,是回答如何避开二十世纪的革命政治大灾难,和如何恢复革命之后的法治。没有过这一关,皆是一堆情绪的泡沫。

以法国大革命来论,当时发动革命的人,要是知道革命后来变为如此血腥的大屠杀,恐怕后悔发动革命。而且不管是法国大革命,还是俄国革命,他们最初的发动目标是保守的,复辟的,要求恢复更早之前就有的,被剥夺的。更别提美国和英国革命。符合革命之英文含义,循环回复。原初目标是保守的复辟的,只是在暴力冲突中,在外敌入侵中不断总体性升级。

在相同的抗争基础上,民国符号超越性的核爆炸作用。就像基督教中耶稣与奋锐党人的区别。我认为得重新评估铁窗民运乃至抗争悲情或者悲情抗争的作用,更别提“同情”的奴隶伦理之巨大副作用。这种献祭,牺牲类似于宗教情绪。而不是政治。

悲情抗争与唤起启蒙,如果要发挥作用的话,应该是“擦亮”原来已经有的,沾满灰尘的祖宅,而不是自任弥赛亚或者千禧年的使徒。我的民国当归,隐含着对悲情抗争和唤起启蒙的回归本来,和化石成金。最保守的激进主义,最激进的保守主义,只在于拆除民国宪政老屋里面的红蓝装修,临时或者永久专政状态,这样悲情抗争和唤起启蒙,才他妈的有用,而且没有副作用。这种认识,才符合百年政治的进程,台湾民主化,不外乎废除了临时戡乱戒烟时期而已,恢复47宪政而已。共党的专政永久了一点,但如毛泽东说,还在孙中山宪政三段论范畴内。问题在于如施特劳斯说的,要以律法吸纳弥赛亚和千禧年激情,淡化使徒身份的建构,也就是压住知识分子身份的病毒。

八九之后,有一个问题变为民间政治的首要督察:就是你的方案,你的行动,与未来宪政目标实现的关系如何。我相信和继承保守主义的这一点。批判现体制,超越自己,逃离不过是实现宪政目标的第一步,是为了实现宪政自由而逃离的。也就是说单独逃离,单独批判毫无价值,只有弥补以身份,例如移民者的荣耀,公知,才从魔鬼处或者共党体制的不白不黑灰色阴影处交换得价值。那么批判与逃离,其目的不再是抵达宪政目标,而是获得身份,从而再次暧昧地归于体制,或者被体制化,移民是体制之延伸,公知是再次体制化之文化身份(想一想中共在当下构建文化市场的吸纳力)。也是就法西斯化了。是坚守宪政目标抵达的合目的性审查,还是礼赞逃离或者批判,是民间之民国当归道路,还是法西斯化道路之分岔口。

如我2006《站在启蒙巨人肩膀上维权》所述,维权拯救了启蒙,启蒙有两个方向,一个是权利启蒙,这是自八十年初早期法治理想到今天延续的,林培瑞说成是方励之提出的,不外乎又是一次知识分子身份式抢功劳。另外一个是政治体制改革唤起启蒙,咸与政治参与,咸与维新。维权让前一种自己独立,守护公民社会,而后一种不成为目的:不政改,社会也能延续,寻找其他出路。我后来寻找的其他出路是民国当归,也就是从维权到民国。那么就会在维权行动之上,有个法律或者国度降临,从而让维权提升或者增值发散。

吴强博士说,我一直在鼓吹当下正在进行一场社会革命,问题是如何认识并转化为政治革命。

社会中内有政治的,被体制镇压的,就八九之六四和民国。他们内于社会,内于社会革命。

这样子社会革命就是政治革命。只要让八九六四和民国显露。因此启蒙显露就具有政治性。对此我有体验,年轻小孩碰到六四真相,就会有三观转变,碰到民国真相一样。例如辛灏年的抗战历史言论影响还真不小。

民国有高于帝制的格局,如今只有低于帝制的格局,要么批判反对,要么依附。 只有高于中共帝制的,才能让帝制归于烟消云散,低于的批判反对,结果都强化帝制。

无政府主义没有现实行动的空间,要么启蒙说服,要么暴力偶像崇拜。总在批判的武器和武器的批判之间,任意而行。

如果被攻击,处于少数派,需要言论自由之保护和抗争,是可以消极辩护的,并且以启蒙说服作为手段的。但是无政府主义,缺乏对手段的自我批判和自我反思,很容易膨胀为对外征服冲动,和统一他人立场的强制,也就是成为多数派。一种立场,一种主义的群体,在弱势时,自然会遵守法律,援引言论自由,但一旦开始有势力,就会膨胀,诉诸于大多数道德暴政,或者暴力。也就是陷入手段的必需性,缺乏自我批判和合目的性审查。消极辩护和膨胀的轮回是很自然的冲动,因此,从立场变为行动,加入主体间性时,必须有政治成熟,必须处理好由己及人的问题。

来源: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