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警方拒律师见江天勇 陈进学周四往检察院控告

發佈時間 : 2016-12-28 23:51:47

金变玲起诉中共团中央微博发表视频抹黑其丈夫。(金变玲提供/记者乔龙)

金变玲起诉中共团中央微博发表视频抹黑其丈夫。(金变玲提供/记者乔龙)

中国人权律师江天勇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目前仍情况不明。12月27日,他的一位辩护人陈进学律师前往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要求会见江天勇,被推诿拒绝。陈律师称,将于本周四前往当地检察院控告警方渎职行为。另外,江天勇的父亲委托律师到广州越秀区法院办理起诉《南方都市报》失实报道江天勇。法院拒绝立案。

人权律师江天勇被捕已超过一个月,当局至今不准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江天勇的妻子金变玲12月28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称,前一天代理律师陈进学到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要求会见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江天勇,但遭到警员推诿。她说:

“陈进学律师将近花了1个半小时和直属分局交涉,但是直属分局只是收了要求会见的材料,但是不肯出具证明。他只是承诺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回复。并说这个案子实际的办案机关是长沙市国保,让陈进学去找长沙国保”。

江天勇的辩护人陈进学律师28日对记者讲述遭到公安推诿的过程。他说:

“我们是要求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要求会见江天勇,就递交律师会见的资料。他们只肯收资料。公安部的要求是收材料的时候(公安机关)要给收据。交涉了大概将近两个小时,他们只肯收材料,不给收据。他们说在48个小时之内书面回复是否许可律师会见。第二,他们就说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是名义上的办案单位,实际办案单位是长沙市的国保支队”。

陈律师称,公安告诉他长沙市国保支队借用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名义办案,他于是前往国保支队查询,同样被推诿:

“长沙国保支队说通知书上盖的是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章,就应该找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而不应该找他们国保支队,反正两边互相推诿。按照48小时限期,明天12点之前,他要给我回复是否许可律师会见”。

11月21日晚,江天勇在探访709被捕律师谢阳的妻子后,打算从长沙南站搭乘火车返回北京之际与外界失联。后在国际舆论的压力下,中国官方媒体于12月16日引述警方消息称,江天勇已被行政拘留,12月1日释放后,再被监视居住。报道还称,江天勇向境外泄露国家机密、与境外人士、邪教组织勾结等。

陈进学披露,就长沙公安未按法律程序办案,他将于29日向长沙检察院提出控告:

“明天我应该到长沙市检察院提控告。控告一是他们通知延后,通知书是2016年12月1日发出的,但是他(江天勇)的家属,12月23日才收到。你没有按法律时间通知家属,这是第一。第二个是,办案单位互相推诿,不明确告知办案单位。收了辩护律师的材料应该写收据的,这种(不写收据)行为侵害了律师辩护的权利。第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种措施,检察院是有权监督的”。

另外,江天勇的父亲江良厚委托广州律师吴魁明,就大陆媒体报道江天勇受到处罚等,27日上午向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办理起诉《南方都市报》的失实报道,侵害了江天勇的名誉权,法院拒绝立案。金变玲说:

“我委托的吴魁明律师到广州越秀区法院办理起诉《南方都市报》侵权,对江天勇抹黑去立案。但是他们不立案,明确告诉律师,去越秀法院信访办问。吴魁明律师到了信访办,给他的解释也是,不立案,不收材料”。

最后,江天勇的父亲将要求法院立案的诉讼材料通过邮局传递。此外,金变玲就团中央微博抹黑江天勇发出民生起诉状,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人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及原告的丈夫江天勇名誉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嘉華)

来源:R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