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建国:“司法独立”核心是不受党领导(与环球时报争鸣之423)

發佈時間 : 2017-1-17 22:34:06

一个泱泱大国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竟要向“司法独立”亮剑,这顿时引爆汹涌网评,环球时报评论员单仁平跳出来为周强院长解围。1月16日单仁平发文讲:“周强的讲话被报道后,一些自由派人士做出强烈反应。”对这种“强烈反应”,单先生倒没如以往一上来就上纲上线扣帽子,而是替周辩解到:“……周强和那些他的反对者说的似乎不是‘同一件事’.”单仁平提出了一个“区别论”,即其文标题《“司法独立”和依法独立办案有别》,并大肆论述周强反对的是前者,对后者“周强不可能有反对这些的意思”.单文在“区别论”后似乎顺理成章地推出“两个必须”论,即“党的领导是必须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也是必须的。”

周强讲话要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亮剑,这三个被亮剑的对象有着内在联系,不可分割。宪政民主的核心内涵即限公权保人权,限公权的一个主要制度安排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即三权分立中的一环。“司法独立”在世界多数国家中表现为司法权与另两权的平等地互相制约,而中国(大陆)宪法在第62条67条101条126条128条133条中规定各级司法机关(法院与检察院)向各级立法机关人大负责,两院人事由人大任免,两院独立行使两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办案。请问:不管在普世的宪政民主制度中,还是在中国特色宪制中哪有党领导司法一说?

政党乃部分国民自愿成立的政治团体,某个党经普选成为执政党后,以党员为国家首脑,推行党立国策,但受立法、司法权制衡。司法不受执政党领导即:(1)司法部门不对党中央负责,不向党魁“看齐”效忠,不受党“政法委”领导或协调,两院“党组”不能插手机关业务;(2)司法部门人员不由党考核、纪检、任免,“党管干部”只限党内工作、党内职务的考核、纪检与任免;(3)两院法官、检察官独立办案,党以任何形式干涉均违法。独立办案是司法主要工作,是司法独立的核心内涵。

绝对权力绝对产生腐败,党权神圣化、垄断化,全能化,永久化绝对产生党专制。周强讲话违反普世价值、违宪。对此,单文讲“不适合就这个问题没完没了争论”,对他自己提出的“两个必须”论竟说“还是少就这个点开展争论为好”.想做缩头乌龟吗?晚了。

2017 / 1 / 17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