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质疑《狼牙山五壮士》官方版本的历史学者洪振快,控告狼牙山五壮士后代刘宏泉和红歌会网的名誉侵权案,2月16日在深圳庭,择日宣判。庭审结束后,洪振快两名代表律师遭到数十名毛左谩骂,一度引起混乱。
因质疑抗日事迹《狼牙山五壮士》部分内容失实的历史学家洪振快,被控名誉侵权案败诉后,反控「五壮士」后人刘宏泉和深圳市红歌文化咨询有限公司(红歌会)的案件,2月16日在深圳宝安区法庭一审开庭。
洪振快的代理律师庞琨对本台表示,洪振快一方只有两名的代理律师出席庭审,但约30名身挂像章的人士到现场旁听。中间休息,这些旁听的人不断谩骂和诅咒。然而庭审结束后,这些人士还继续对律师使用语言暴力,现场大批的法警拉起警戒线阻止靠近。
庞琨说︰“他们在门口对我们夹道欢送,最近的距离有半米之内,他们没有拉人的准备,但是有大量的辱骂,法院的保安在边上拦着。今天发生在庭上,包括在休庭的时候,来旁听的这一类红歌会的网友,他们的一些言行对我们的触动也很大。他们包括围攻律师、对律师的一些咒骂,我们认为这些观点是完全丧失理性,并且是一个语言暴力。”
审讯不到3个小时就结束,择日宣判。
洪振快另一名代理律师葛永喜指出,刘宏泉和红歌会的行为毫无疑问是严重带着恶意行为,应当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同一时间,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对洪振快的批评言论或会影响到案件的审理,因而律师曾提出要终止诉讼,不过却遭到法院驳回。
葛永喜说︰“我们在开庭时还提交了一个终止诉讼的申请书,在当前的政治环境下公正审理这个案件已经不可能了。在这个案件还没有起诉的时候,无论是孟建柱还是周强已经批评了。我们就申请了终止诉讼,我们认为在周强和孟建柱不当言论的影响消除后才恢复诉讼。但是宝安法院口头驳回了,所以又继续审理了这个案件。”
洪振快反控刘宏泉和红歌会的案件,要求对方停止侮辱、诽谤、公开道歉,以及要求合共赔偿1元的精神损失费。没有出庭的洪振快以文字回复记者查询时表示,他很想知道这个案件如何判决,看看法院是要保护红色人物的名誉权,还是保护所有公民的名誉权?
案情指,2013年8月,广东省一名网友在微博上就《狼牙山五壮士》发文评论,遭警方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由行政拘留7天。时任《炎黄春秋》杂志执行主编的洪振快在杂志连发两文,质疑《狼牙山五壮士》故事的真实性。
及后,“五壮士”中的幸存者葛振林以及宋学义的儿子,2015年8月将洪振快告上法庭。案件去年6月裁定洪振快败诉,幷要求刊报道歉。
《狼牙山五壮士》是指在1941年抗日战争时期,5名中共领导的八路军士兵,在河北易县狼牙山战斗中抗击日军。在子弹打光后,5人纵身跳下数十丈深的悬崖,其中3人身亡,两人幸存。
特约记者︰丁汶淇/责编︰嘉華
来源:R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