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敏:一个老共产党员对十九大的期望

發佈時間 : 2017-3-5 22:18:18

(征求意见稿)

敝人年龄逾古稀、党龄超四十,大约也算是一个“老”共产党员了。近些年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遭到愈益严重的挑战。出于对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深重忧虑,谨向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提出几点期望。

一、完善自我定位。相当长时期以来,党一直强调“两个先锋队”、“三个代表”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亦即“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自我定位。这些表述的提出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政治需求,有其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发挥过积极的正面效应,但也潜含着明显的不完善性,滋生了不可忽略的负面结果。一是隐含着党对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优越感,淡化了党对中华民族、人民群众应有的敬畏和谦卑;二是隐含着党组织对同级各种组织居高临下的地位,势必会使党组织向同级各种组织特别是国家政权机关发号施令。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修改党章报告中强调说,共产党“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胡耀邦在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在革命胜利以后,人民就是国家的主人。党对国家生活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邓小平要求“一个字也不能改”的党的十三大报告表明:“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不同。应当改革党的领导制度,划清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的职能”。这些论断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和国家学说的基本原理,饱含着对历史教训的深刻反思和总结,是对党及党的领导最本质的自我定位,期望党的十九大能予重申。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中,人民当家作主是目的(国家政权是宪法规定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操作系统),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都是为其服务的,不能把三者的关系搞颠倒了。

二、实化强化人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但在现实生活中,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共产党,共产党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党委特别是其常委会和书记,人大的职能只是按照党委的决定履行法律程序,徒有“国家权力机关”之名。这种与宪法规定相背离的政治制度是从苏联模式照搬照套过来的,必须进行根本改革,以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人大能否成为名符其实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能否当家作主的试金石,是党的领导最本质内容能否体现的试金石。期望党的十九大落实“依宪执政”的宣示和承诺,启动对实际存在的苏联模式政治制度的根本性改革,还权于各级人大,实化强化人大,使其真正成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主要举措,一是对人大代表的直接和间接选举,既要引入竞争机制,又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确保选举人依法推荐的候选人与党组织推荐的候选人具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二是党委对国家政权机关重要干部的推荐只是建议和意向引导,不是指示和任命,被推荐的人选能否当选,决定于人大代表的选举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三是党委向人大提出的重大决策也是一种建议和意向引导,不是拍板定案,党委提出的决策建议能否被采纳,决定权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四是建立切实有效的宪法诉讼制度亦即违宪审查机制,及时监督和纠正现实政治生活中难免会发生的违宪行为,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权力的权威性、至尊性和不可侵犯性。

三、转变领导方式。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是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共产党不是权力组织,党的十三大曾就转变党的领导方式作过全面部署,但30年来几无进展,甚至有向相反方向发展的趋势。期望十九大扭转这个不正常状况。首先,实行党政分开,根本改变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由党组织对国家政权机关和人民群众发号施令的不应有做法,真正坚持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个党的领导的最本质内容和目的,切实支持人民选举产生的国家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其次,根本改变党组织对行政和司法事务的具体干预,切实坚持党从政治原则、政治方向上对国家政治生活进行领导。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的解放,建立“自由人联合体”,党的一切重大决策和对国家政权机关重要干部的推荐,都要以此原则和方向为指南。第三,党要尊重并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以实现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第四,为了适应党的领导方式的转变,必须调整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精简党组织的领导职位和机构设置,撤销与政权机关重叠的党委部门,撤销有碍于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政府机关党组。

四、阻止“左”祸回潮。“左”的思维和做法是潜存于党的肌体的顽疾,曾给党和人民造成多次极为严重的灾祸,必须坚持不懈地执行“主要防‘左’”的方针。近些年来,“左”的思潮和做法大有卷土重来之势。其主要表现,一是固化强化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限制压制民有企业发展;二是以“国家”、“集体”、“公共利益”之名随意侵害和践踏公民个人的权利权益,致使其人身和财产安全难以保障;三是重新强调阶级斗争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对不同意见动辄上纲上线、以言治罪;四是堵塞言路、屏蔽视听,频繁地封网删帖、整肃报刊,连党内和社会上温和的民主建言也不容许存在;五是默许、纵容社会上的一些极“左”人员和团伙为文革翻案,甚至以文革造反派惯用的方式围攻和迫害他们不满意的人士;六是个人迷信、拍马效忠、人身依附的历史沉渣重新泛起,大有愈益走强、渐成规模之势;七是敌视近现代世界历史上“人类精神大解放”形成的人类共同精神财富,构陷罪名,极力拒斥;八是轻民生、重外援,施行超越国家财力的对外援助。期望十九大承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制定的相关方针政策,出台有效举措,坚决制止“左”祸回潮。

五、切割腐败集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决果断地反腐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深受人民赞誉。但毋庸讳言,党内的腐败分子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呈群体化、集团化状态潜存着,仍然有可能像韭菜一样,被割掉一茬后又会长出新的一茬;有的腐败集团仍然像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等腐败集团一样,打着“共产党”的旗号祸害共产党,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绑架了党组织,将党组织当成了他们飞扬跋扈、贪赃枉法的挡箭牌。期望十九大作出决策和部署,从“以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逐步过渡到注重治本,强力治本,从根本上铲除党内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将腐败集团这种毒瘤从党的肌体上完全彻底地切割掉。前述四点期望如果能够实现,即可从思想政治、制度设置上为铲除党内腐败集团创造基本的环境和条件。在此基础上,还需两条具体制度与之相配套:一是实行党员特别是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党员的财产公开制度,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者,一律开除出党或劝其退党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二是对以权谋私党员特别是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党员的严厉惩处制度,凡以公权谋私利者,一律给予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出党。只有将腐败分子、腐败集团从党的肌体上完全彻底地切割掉,才能使党凤凰涅盘、浴火重生,重新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六、坦然面对历史。党将近百年的历史,是在国内外复杂变幻、波诡云谲的大形势下走过来的。党在历史上既有足以自豪的实践和成就,也有损失惨重的挫折和错误。革命战争时期两次非常严重的“左”的错误,几乎使党陷入绝境。改革开放前将近30年间频频发动的政治运动,特别是“土改”、“反右”、“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又导致约五千万人非正常死亡,将近两亿人遭到整肃、蒙冤受屈。即使改革开放以来,在“清污”、“反自由化”特别是1989年所谓“暴乱”后的“双清”中,遭惩罚、受冤屈者也人数众多。《论语》云:“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党的思想路线的精髓是“实事求是”,党理应实事求是地坦然面对自身和国家的历史。期望十九大按照相关规定和国际惯例解密党和国家的历史档案,解除对建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进行学术研究、文学创作、新闻出版的禁令,向历次政治运动的受害者公开道歉,特别是为1989年的所谓“暴乱”平反,以开启上下和解、政治转型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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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山西省委党校退休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