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民运动参与者张向忠抵台求政治庇护

發佈時間 : 2017-4-17 23:47:14

山东异见人士张向忠。他上周参加旅行团到台湾,翌日离团寻求政治庇护。(新公民运动/拍摄日期不详)

山东异见人士张向忠。他上周参加旅行团到台湾,翌日离团寻求政治庇护。(新公民运动/拍摄日期不详)

大陆异见人士张向忠上周到台湾旅游,突然脱团寻求政治庇护。周一(17日)他联络台湾人权组织寻求协助,暂未向政府部门提交申请。台湾陆委会已向大陆通报事件。(海蓝报道)

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邱伊翎向本台表示,张向忠周一早上联络该组织寻求协助,她告知由于目前台湾没有任何难民法,他很大机会被遣返大陆,但该组织仍会协助他寻求庇护,并要求他整理受迫害的证明资料,如被遣返将有什么危险,该组织再转给相关部门如陆委会等,看政府是否愿意处理,但以往的过案都被遣返大陆。

邱伊翎说:只是说目前因为台湾的法律,就是没有相关机制,所以过去以来,我们处理过的相关个案,最后还是遣返回去,这个我也有跟张向忠讲过。

记者曾致电台湾陆委会新闻办公室,发言人王小姐指,张向忠对媒体说周二将到陆委会,到目前为止,该部门没有接到相关信息。

综合台湾传媒报道,陆委会主委张小月周一被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质询此事,她回应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没有政治庇护,如果中国大陆人因为政治立场不同,政府是用“专案长期居留”处理,是否符合该条件,必须先调查才能进入程序。她又指,张向忠第二天脱团,违反现有法规,已向对岸通报。

张向忠参加台湾8天旅行团,上周三(12日)抵台。张向忠向当地媒体表示,他因为在大陆参加新公民运动,入狱3年,其后备受监控。上周在台旅游期间,他看到民进党前党工李明哲妻子李净瑜捍卫丈夫和国家尊严,深受鼓舞,因此决定寻求政治庇护。

台湾移民署透过社交平台回应本台指,依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第19条规定,大陆人士应依旅行业安排之行程旅游,不得擅自离团,违反规定者,治安机关得依法迳行强制出境,张向忠至今未与本署接触。此外,台湾目前并无政治庇护制度,依台湾法规规定,对领导民主运动有杰出表现或受迫害之立即危险者,基于政治考量以专案许可其长期居留。张向忠的目前行踪,正由本署北区大队查处中。

现年48岁的张向忠,山东曲阜人,新公民运动成员,2013年7月被北京巿公安局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逮捕,其后被北京巿海淀区法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起诉,2014年6月案件开庭,他被判刑3年,去年7月出狱。

来源:RFA